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 ABCP)是一种具有资产证券化性质的商业票据,它是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或多个中小企业把本身拥有的、将来能够造成平稳现金流的资产卖出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将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基础发行商业票据,并向投资人卖出以换取所需资金的一种结构安排。从20世纪80年代显现以来,ABCP已经形成私募货币市场中一个日益重要的构成部分。
ABCP的造成与发展
ABCP最早显现在20世纪80年代,是伴随商业票据市场的波动以及资产证券化技术的成长而发展起来的。
依据穆迪公司(2000)公布的研究数据,在1972年~1987年间,只有一个商业票据的发行方发生了违约——即曼威尔公司(Manville)发生了1500万美元的违约。但是到了1987~1988年间,法国的斯夫艾公司(SFEC)和西班牙的菲克萨公司(FECSA)均显现了违约,这一违约趋势在1989~1992年间愈加显著,其中1989年起码有8310万美元的商业票据发生违约,1990年间有11个发行方发生违约,金额起码高达5.17亿美元。最大的违约事件显现在1992年加拿大的票据市场上,一家加拿大的房地产巨头——奥林匹亚尤科公司(Olympia and Youk)发生了6.14亿美元的票据违约。研究人士觉得,该种商业票据市场的波动首要是由下方的原因产生的:
首先,较松的信用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商业票据市场的“有序退出”机制,致使市场上的信用风险高达非常高的水准。受于很多低投资级别、垃圾类的商业票据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大范围地显现在当时的牛市上,致使市场准入的信用标准有所放松,而很多投资人为了得到高额回报,也愿意接受这些信用质量较低的发行方进入票据市场;就在此时,一部分券商积极助推,而其余一部分中介服务机构为了得到服务收入,愿意在阻力情况下为票据供应流动性支持,这也令许多或许发生违约的发行方顺遂进入票据市场;另外美国和世界商业票据市场的快速扩张,让很多新的公司、没有票据发行经验以及风险控制经验的公司进入到票据市场中来,这致使市场参与者的将来预期脱离事实,信用活动没有得到很好的监控和管理。
其次,在1989年间信用市场的流动性有所弱化,一部分商业银行不愿意、或者不能够完全履行他们传统的角色,即在商业票据发行方处在阻力状态下时供应流动性资金支持。依据穆迪公司的研究结果,在1989-1992年间发生的违约案例中,除了曼威尔和哥伦比亚天然气系统公司(Columbia Gas System)是战略性资源破产申请之外,其余的违约起因,差不多均为其余贷款人撤消流动性支持之后,发行方银行不能供应充足的资金来满足商业票据债务清偿的需求所引起的。
第三,证券化的成长和资本市场世界化的力量致使商业票据流动性支持的牢靠性和预期性弱化。证券化市场的日益发展壮大,直接助推了直接融资市场的成长,很多公司都开始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务类工具来筹集资金,受于银行的传统客户逐渐增多地流向了证券市场,对商业银行的依靠程度渐渐减弱,所以致使了银行非中介化趋势发展显著,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银行的市场地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也更深一步弱化。为了更改这一现况,很多金融机构开始执行金融创新,并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渠道来谋求新的业务收入。
在商业票据市场违约事件日益增多、证券化市场的日益繁荣的双重助推之下,ABCP作为一种新的融资工具,形成资本市场中投资人青睐的新品种。美联储公布的报告表明,在1992年末ABCP的流通额仅为469亿美元,到了1995年末,发行在外的ABCP价值就高达了1010亿美元,而2005年末这一报告更是增长到了9260亿美元。与此对应的是,ABCP在商业票据发行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一路升高,比如1995年末ABCP余额占商业票据总额的比重仅为15%,而到了2005年末,该比例已经上升到56%(参见图1)。依据美国债市协会的预期,ABCP在2006、2007年将继续维持上升势头,年底的流通额将分别高达11550亿美元和12430亿美元,占商业票据发行总额的比例也将上升到68.1%和69.9%。
ABCP交易的参与者及职责
典型的ABCP的发行过程与其余资产证券化过程相似,即发起人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工具(Special Purpose Vehicles, SPV),通过真实销售将应收账款、银行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资产卖出给SPV,再由SPV以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发行票据,并在票据市场上公开卖出。
ABCP的证券化过程中会有很多的主体参与其中,除了票据的投资人之外,仍有一部分包含创始机构或原始受益人(originator)、特殊目的工具、安排方或发起方(arranger/sponsor)、服务机构(servicer)、流动性支持供应者(liquidity provider)、信用增级机构(credit enhancer)、承销商(placement agent),以及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4。
一、创始机构。受于ABCP的顺遂发行,需要能够造成平稳现金流的资产如贸易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等作为支持,所以在ABCP的结构安排中创始机构的地位不可或缺。在典型的ABCP项目中,创始机构一般就是资金的需求方,马上那些能够造成平稳现金流的、用来支持商业票据发行的资产执行真实卖出的一方,如应收账款所有人、拥有信用卡应收款的商业银行等等,创始机构将所拥有的能够造成平稳现金流的资产卖出给受托机构,以换取短时间的资金。
二、特殊目的工具。这是ABCP中的一种结构安排,因资产证券化而成立,首要目的是高达破产隔离的效果,并为所发行的商业票据供应流动性支持。以应收账款支持商业票据为例,SPV/SPE从一个或多个企业买入应收账款,并以这些应收款构成的资产池为支持,在市场上发行商业票据来筹集所需的资金。设立SPV/SPE的机构一般是发起人,但其所有权则是由第三方所有,以高达隔离风险的目的。
三、项目管理者。这一般是由安排方或发起方来担任。ABCP的发起人创建了该项目,但一般来看不会拥有ABCP的权益,该权益一般是由非附属的第三方投资人所供应。即使没有拥有ABCP项目的权益,但安排方或发起方通过供应信用增级、流动性资金支持等服务积极参与到项目中来,所以在项目的管理中扮演着一个非常活跃的角色。安排方或发起方通过这些服务收取适当的手续费收入,比如信用增级费、流动性支持费,以及因供应给ABCP项目的服务而收取的项目管理费等等。
四、信用增级机构。发起银行一般给特定的资产池以及整个项目供应流动性支持和信用增级。这些增级措施对那些向市场公开发行的商业票据来说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对这些票据得到高投资级别是基本的手段。卖出方供应的信用增级或许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而且一般根据潜在资产的类型和信用质量,以及卖出方/ 服务商的质量和财务实力来确定,较高信用质量的资产或许只需要部分的支持来得到满意的票据级别,而较低质量的资产则需要全额的支持。
五、流动性资金支持供应者。受于用作票据发行支持的资产与票据的期限之间存在适当的不匹配,所以在ABCP的结构安排中,流动性支持非常重要。一般情形下发起银行,或者独立的第三方,来为特定的资产池以及整个项目供应流动性支持。这些备选的流动性支持能够保证商业票据在特定的情形下得到及时偿付,比如金融市场的环境恶化,致使商业票据的循环发行无法执行,或者现金流量的造成阶段发生不匹配或资金不足,就可以通过这些流动性支持来满足商业票据的及时偿付需求,进而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六、商业票据投资人。从发达市场的成熟经验看,商业票据的投资人一般是一部分机构投资人,比如养老基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银行信托部门、外资银行以及投资公司等等。受于绝大部分的商业票据期限在30日下方,发行方一般能够紧密地将商业票据的期限与投资人的需求配合起来,所以票据的二级市场并没有是非常活跃。
另外,评级机构的初始评级和追踪监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数据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都在ABCP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商业票据的卖出、资金账户的托管、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回收和分发、日常事务的管理等则需要承销商和服务机构的积极参与。图4列示了一个典型的应收账款ABCP项目结构安排。
ABCP的分类
ABCP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比如依据发起人的角色以及融资的目的,可以将其分为单一卖出方项目(single seller programs)、多个卖出方项目(multiseller programs)以及证券支持类(securities-backed programs)三种首要的结构;依据外部供应的信用支持情形,可以将其划分为完全支持(fully supported)和部分支持(partially supported)两类;依据SPV的发起人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银行安排(bank arranger)和代理公司中介(factoring company intermediation)两类。而伴随ABCP市场的日益繁荣,一部分新的投资工具也层出不穷,如贷款支持项目(loan backed programs)、证券套利项目(securities arbitrage programs)、结构性投资工具(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 SIVs)等等。
1.单一卖出方融通结构
该种项目中,为发行ABCP而设立的SPV只包含单一的原始受益人,也就是说资产的创立者只有一个。比如一家公司期望将本身的一组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以执行证券化,或者一家银行期望将一部分贷款、一个外汇债券组合或信用卡业务执行证券化。在这些ABCP项目中,显然很清楚谁是资产的原始受益人,资产的服务者、管理者以及资产自身所拥有的特质都很清晰。这类项目一般是以卖出给特殊目的工具的资产池来执行命名,并非是以卖出方的名字来命名,甚至不会与卖出方的名字有有关之处,目的在于强调ABCP的破产隔离特质,并将其与卖出方所拥有的其余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工具(如股票、债券等)区分开来。但是单一卖出方项目的资产分散程度较低,在资产池的构成上相对单一,适用于拥有较大范围的资产池的创始机构,所以市场的占有率也相对较小,在欧洲市场上仅占 20%左右的比例,在美国的市场中所占的比例则不足10%。
2.超出售方融通结构
这是欧洲和美国市场中最为传统的一种形式,该种类型的项目一般显现为,用于融资的基础资产属于发起方的多个公司客户,常用的资产包含企业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设备贷款和租赁、银行贷款、消费者贷款、制造厂房贷款等等。项目的发起人一般是一家金融机构,通过建立一个证券化平台——SPV来帮助达到资产的证券化。该种超出售方的ABCP融通结构安排,致使发起行具有适当的灵活性,能够从不同的卖出方手中买入大批不同的资产,从而依据资产的信用质量和特质构成不同的资产池来支持票据的发行,而卖出方也可以将不同类型的资产执行卖出,甚至不同国家或区域的资产也可以融合在一起构成基础资产池。在该种结构中,卖出方的名称不需要披露给投资者,所以卖出方能够匿名进入资本市场高达筹资的目的。
需要表示的是,受于投资人无法知道潜在的资产池情况,所以不能够决定有关的信用保全措施能否恰当,在该种情形下评级机构的作用非常重要,评级人士需要对交易执行初始的评估,并对交易扳机的恰当水平执行评价,从而依据票据需要高达的信用级别来构成每个交易的信用增级要求。另外评级机构仍需要对交易扳机的水准执行连续的监控,以确定ABCP项目没有显现违背扳机的情形。受于超出售方融通结构非常依靠项目管理者以保证项目的健康运行,所以对项目管理者的评价(在很多情形下项目管理者也是信用增级和流动性支持的供应者)是分析的核心。另外,项目管理者的角色是与第三方信用增级供应者和流动性资金供应银行执行谈判,并对每个交易的业绩表现执行紧密的监控。受于超出售方融通结构中用于融资的资产由不同的卖出方供应,所以管理者也对项目组合风险以及现金流量执行管理6。
3.证券支持类项目
这些类型的项目,其发起人一般是金融机构或金融管理者,他们通过发行ABCP来谋求或创建适当的套利机会,或者期望通过表外融资的方式减弱资本的需求。发行ABCP所得的资金一般投资于一连串的金融工具,包含资产支持证券(ABS)、抵押支持证券(抵押贷款支持债券)、公司债务、主权债务(国债)或其余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务等等。
证券支持工具的投资管理会承受一连串参数的制衡,包含对投资的类型执行清晰,投资的证券到期制约、对某个国家投资的风险敞口、证券的抵押类别以及债务级别分布等等。
4.结构性投资工具(SIVs)
与证券支持工具非常类似,结构性投资工具包含一连串的证券支持工具,并通过高级别的资产分散化组合,来高达分散风险、保证资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目的。结构性投资管理的交易非常活跃,抵押品采取每日盯市的方式,组合一般由流动性很高的投资级别的结构性证券、银行次级债、主权国家债和公司债券构成,其加权平均的级别一般要高达AA级别。结构性投资工具的目标是得到一个信用利差和流动性溢价。
需要表明的是,受于投资的资产组合具有高度的流动性特质,而且在资产和负债之间具有不错的到期匹配性,所以SIVs一般具有10%—15%的外部流动性支持,这与其余的ABCP项目需要100%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很大的不同。而基于投资资产的高度流动性特质,SIVs的运转也处在严格的资本足够率试探监管之下,所需的资本部分由资产的级别和市值确定,一旦显现资本不足的情形,就会致使组合的清算,以偿付投资人的投资,将风险减弱到最低限度。所以 SIVs管理者非常强调保持SIVs的资产级别分布和市值变动,并为高达减弱风险的目的对资产组合执行积极的管理。对这类项目来看,平稳地确认潜在组合的信用质量满足既定的评级标准也非常重要,影响组合信用质量的首要原因包含债务人的集中度、行业集中情形以及组合的有关性水平、组合资产的级别分布情形等等。
5.混合型项目
这些工具融合了超出售方项目以及证券支持项目等多种工具,一般是由金融机构执行发行,并服务于两个基本的目标。首先,与超出售方项目相似,通过该种混合型的ABCP项目能够给银行客户供应一个通过证券化资产池得到营运资本的途径;其次,金融机构通过该种结构安排能够买入许多的资产,并达到证券融资的循环执行。受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包含了很多中介机构,进而致使融资成本的上升,所以很多ABCP项目全将对资产池的范围有适当的要求,以高达减弱边际成本的目的。而建立一个混合型的ABCP项目,就可以在项目造成一个平稳的、规律的现金流入(来自所投资证券的利息流入)的同期,赶紧建立一个范围较大的资产池,以满足项目对量的需求。混合型项目是当前欧洲市场中建立的、最广泛的一种新工具形式。
ABCP的特点
ABCP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具有商业票据和资产证券化的双重特点。
1.信用级别高,违约率低
如前文所述,伴伴随美国证监会1991年对投资公司法规则2a-7条款的修订,发行方通过各种手段来加强本身的信用级别,以吸引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依据标准普尔(2004)公布的研究数据,在2004年8月4号流通在外的ABCP中,A-1+、A-1、A-2、A-3级别的ABCP所占比例分别为78.9%、20.8%、0.0%和0.4%,也就是说差不多所有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都能够满足投资人的高级别要求。
而依据穆迪公司(2000)公布的研究数据,从1995年起共有113个ABCP项目从市场中退出,其中103个级别为P-1、9个P-2、1 个为N.P.,也就是说91.15%的ABCP高达最高等级标准。与信用级别高对应的则是违约率低,依据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研究数据,在已发行的ABCP 中,差不多没有显现违约的现象,只有的部分票据级别向下调整,也是受于交易结构中的流动性支持者或信用增级者的级别向下调整所引起的,这就给投资人导致了一个非常安全的投资途径。
2.发行期限短,流动性强
作为一种商业票据,ABCP与其余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最大的区别在于发行的期限较短。以美国的ABCP为例,很多发行方为了高达免于SEC注册的目的,全会票据的期限定在270日下方,而依据美联储发布的资料,2005年底发行在外的AA级别的ABCP中期限在80日在内的比例高达95%。
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美林证券以及JP摩根公司等有关的研究结果表明,ABCP项目中典型的用来作为支持资产的对象包含贸易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受于这些款项的将来现金流量和违约率都可以精准地加以预期,所以投资人很乐意持有这些资产。就在此时,作为发行基础的应收款能够接连持续的造成,进而让卖出方能够滚动发行票据,得到一个相对平稳的资金来源。另外,受于ABCP的到期日从1~4日到270日不等,投资人可以依据资产、负债匹配的需要,自由地选择所需的投资对象。
3.风险控制全面,安全性高
依据ABCP的结构安排,发行者设立了多个风险控制措施,包含证券化前对原始受益人的信用质量要求、进入资产组合中的基础资产的信用分析以及组合的分散化要求;证券化过程中则需要在法律结构安排方面降低信用风险,如基础资产与原始受益人违约的法律隔离、与服务商违约的风险隔离等等;而信用增级措施以及流动性支持安排则可以将原始的票据级别提升到预期的水准;证券化之后,评级机构、项目管理人对票据的市场表现和信用质量(包含流动性支持者和信用增级者的信用情况)执行连续的监控,并对交易各方的资格执行分析分析,必要的时机执行适时调整,进而保证项目的安全。
一般情形下,商业票据的投资人一般能够通过新票据的发行或者潜在的支持资产池所造成的现金流量得到偿付。为了保证在新票据无法发行或者预期的现金流量不能够显现的情形下,投资人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偿付,ABCP项目会让用流动性支持资金;而特定资产池以及整个项目的信用增级,同样也能够在潜项目的流动性支持。表2列示了四个法律保护层的特质。
4.支持资产丰富,选择权多
与资产证券化产品相似,ABCP项目的支持资产有很多选择,传统的贸易应收款、银行短时间贷款、长期贷款、融资租赁、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账款、以及住宅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等都可以作为商业票据发行的潜在资产池,世界以美元计算的ABCP资产形态分布情形15,其中证券、贸易应收款、汽车贷款、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资产是最常见的基础资产,所占的比重分别高达21%、11%、11%、11%和9%,而穆迪公司(2004)的一份统计结果表明,在所有的ABCP项目中,资产支持证券和贸易应收款是最大的基础资产,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0%和25%(参见Lan Giddy, 2005, Asset-Backed Securities: 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 working paper)。
受于基础资产池的种类繁多,不同的资产卖方都可以参与到ABCP项目中来,特别是那些中小企业,可以在传统的银行贷款之外开辟一个新的融资途径;而受托机构也可以依据不同的资产类别和信用质量,构成分散化的投资管理,以满足不同的投资人需要。另外,受于资产池的灵活多在资产池财务表现恶化的情形下保护商业票据的投资人免受损失。典型的ABCP项目一般会设置四个层次分明的法律保护层来保护投资人免受损失,分别是特定资产池的信用增级、整个项目的信用增级、特定资产池的流动性支持以及整个样,既可以依照传统的单一模式发行,也可以将不同公司的不同资产纳入其中,进而致使投资人的选择权更普遍。
我国ABCP的实践和发展前景
我国的金融市场实践中,也显现过相似ABCP的交易,比如2000年国内上市公司中集集团(000039)就与荷兰银行合作,将公司的8000 万美元应收账款以ABCP的形式在国际市场上执行销售。在资信评级公司对这部分应收账款所构成的资产池执行信用质量评级的基础上,中集集团将其卖出给中介机构——TAPCO,由TAPCO公司将资产池作为支持资产发行商业票据,并将票据的卖出所得返还给中集集团。这项交易的顺遂完成,致使中集集团仅用两周的时间就得到了本来需要138日才可收回的资金,而荷兰银行也据此得到了200多万元的服务收入。
2005年12月18号,我国首批资产支持证券——开元证券(41.77亿元)和建元证券(30.17亿元)的面世,标志着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获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就在此时中国证监会新准许的两笔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国联通CDMA租赁费收益计划(100亿元)以及莞深高速公路收益计划(5.8亿元)则标志着我国企业资产信贷化迈出了本质性的一步。
就在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在2005年5月推出的短时间融资券,在金融市场上也引起了大量的关注和参与,截止2005年末,发行的金额就胜过了 1000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就推出、短时间融资券的快速扩张,为ABCP项目积攒了适当的实践经验,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的双重阻力下,如何借鉴国际票据市场的先进经验执行金融工具创新,也形成监管者、企业和投资人的关注热点。显然ABCP的适时推出将指日可待。
我国ABCP将来发展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需要表示的是,我国的法律环境与海外发达市场存在很多的不同,在产品的特质和结构的安排方面也存在自己的特色,所以在推出我国的ABCP产品时仍需持审慎的立场。
首先,依据我国现有的短时间融资券产品期限设置来说,绝大部分的发行企业全会票据的到期日定为一年,这与海外市场特别是美国市场的ABCP期限有很大的差别(如前文所述,美国的票据到期日大都在270日下方,其中95%的票据到期日差于80日)。而依据标准普尔、穆迪等世界性评级机构的看法,期限越长,所需要的流动性支持和信用增级要求越高,假使我国的ABCP到期日较长,就将对有关的信用保护机制设置提出更高的要求,而这显然会使缺乏经验的评级机构、信用增级供应方以及投资人面对很大的考验。
其次,依据我国现有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来说,基础资产池除了银行的住房贷款(如开元证券和建元证券)以外,许多地汇聚在能够在将来造成现金流量的基础资产上(如莞深高速公路收益计划和联通CDMA租赁收益计划),这与国外的资产池规模对比显著狭窄的多(如企业应收款、证券、抵押、设备租赁、汽车贷款、消费者贷款、信用卡贷款等均为证券化的对象)。这就会致使我国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基础资产池结构单一,信用风险的分散化程度不足,需要许多的资产保全措施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第三,受于我国的公司法中不支持空壳公司,所以不能设立公司型的SPV,这就致使我国将推出的ABCP项目或许不需要构造SPV的后果。也就是说推出的产品会存在法律上的缺陷,用于证券化的资产没有与卖出方的风险完全隔离开来,一旦企业发生违约、破产、缓期支付等事项,基础资产如何能够避免被清算将缺乏配套的法规支持。所以在真正推出ABCP项目时,就需要通过严密的制度安排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除了现有的一部分规定如公司定期将回收的资金划入指定账户、引入银行作为资金保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交易执行监督之外,仍需要对流动性资金支持、信用增级安排等作出清晰的规定,而用于执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设置优先权益、保险公司执行保险等均为可以考虑的选择。
第四,评级技术的建立完善举足轻重。依据海外市场的先进经验,ABCP的定价以及顺遂发行的过程中,资信评级机构的作用非常显著,比如发行的 ABCP要高达预期的信用级别(如A-1/F-1/P-1),评级机构将对商业票据所需的流动性支持和信用增级提出清晰的要求(其中信用增级的计算可参见本文表4的内容);另外,在ABCP进入市场流通之后,评级机构仍需要对其市场表现和有关交易各方的信用情况执行连续的监控6,包含基础资产池的增减变动情形、商业票据的未偿付数量、项目的最新发展,以及一个或多个交易对手(包含流动性支持供应者、项目管理者、信用增级者、账户管理者、服务商、证券托管人或经纪人)的变更情形,并对信用增级和流动性支持能否处在恰当的水准执行评价和证实。在超出售方的ABCP项目中,受于投资人一般情形下不晓得潜在资产池的具体情形,甚至无法获知资产卖出方的名称,所以不能够决定有关的信用保护机制能否恰当,这就需要评级机构对ABCP交易执行初始的评估,并对有关的信用扳机设置能否恰当执行评价,而这些也构成了每个交易的信用增级计算当中。
经历多年的成长,海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已经形成了相对合理的评级指标体系,特别是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三大世界性评级机构,更是积极参与到 ABCP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来。而我国的评级机构建立时间尚短,在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商业票据评级等方面积攒的经验非常有限,所以需要对评级技术投入许多的审慎和关注。从国外已有的评级框架来说,对ABCP的评级起码应当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支持资产的信用质量、流动性支持和信用增级评价、ABCP 停止发行或从市场中撤消的保护机制、以及交易结构的法律机制安排。与一般商业票据关注发行主体的信用质量不同,ABCP的偿付首要需要潜在支持资产的将来现金流来支持,所以在评级的过程中,评级人士需要关注支持资产的质量,集中分析支持资产的特质、卖出方的质量以及债务人的风险,并对破产隔离状态、利益的真实转移情况、证券利益的有效分配和保护等执行关注。
ABCP市场是一个相对年轻的市场,从美国的市场发展来说,1986年的市场流通额仅仅为60亿美元,但经历短短的20年时间就高达了2005 年末的9260亿美元,成长了154倍,可见发展势头之猛。我国的直接融资市场尽管并没有发达,但潜力却非常重大,从短时间融资券推出不足一年的时间就胜过 1000亿元的范围就可见一斑。伴随海外ABCP市场的日益繁荣,以及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短时间融资券业务的经验积攒,相信ABCP的推出指日可待,但如何在交易结构的制度安排、评级技术的建立完善、法律法规的健全规范等方面有所击穿,仍需要实践的检验和助推,以及理论研究者的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