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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目标的协调

外汇网2021-06-20 01:32:09 51
股东、债权人和运营者是公司最重要的三方利益有关者。公司务必协调这三方面的利益矛盾,才可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一)股东与运营者的冲突与协调

1.股东与运营者之间的冲突

运营者的目标是得到比较高的报酬和许多的闲暇时间,承受较小的风险。股东的目标是得到较多的财富。

2.股东和运营者之间冲突的具体表现

该冲突的具体表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3.所有者为高达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而采取的措施

为了防止运营者背离股东的目标,所有者一般会采取两种措施:激励、监督(“胡萝卜”+“大棒”)。

4.所有者处理冲突的最佳办法

股东在处理和运营者之间的冲突,在权衡处理措施时应考虑致使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偏离股东目标的损失三项之和最小,自此采取的办法就是最佳的处理办法。

(二)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和协调

1.股东与债权人冲突矛盾的状况形式

企业和债权人的关系为“还本付息”的关系,股东控制了企业决策机构,有机会做出一部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举措:

(1)企业未征得现有债权人答应,而要求运营者发行新债券或举借新债,这加大了对原有债务还本付息的风险,损害了原有债权人的利益。

(2)股东或许要求运营者更改举债资金的原定用途,将其用于风险更高的项目,这会放大偿债的风险。

2. 股东与债权人冲突矛盾的协调办法

(1)制约性借债

即在借款合同中加入某些制约性条款,如规定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担保条款和借款的信用条件等。

(2)收回借款或不再借款

即当债权人发现公司有侵蚀其债权价值的意图时,采取收回债权和不予以公司增长放款的方式,进而保护本身的权益。

(三)企业目标与社会责任

企业的运营不能忽略社会责任。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通过法规的监督,道德的约束,行政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通过如此的方式,让企业的目标与社会责任趋于统一,企业目标起码不能违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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