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允诺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出的在一定阶段内以确定条款和条件向允诺持有者(潜在借款人)供应贷款的允诺。1993年12月,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公布修订后的条例H。条例H中觉得,允诺是指任何致使一家银行承受下方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1)以贷款或租赁形式供应信用;(2)买入贷款、证券或其余资产;(3)参与一项贷款或租赁。
另外,允诺还包含透支便利、循环信贷安排、住房权益和抵押信用额度以及其余相似交易。从形式向上瞧,贷款允诺是允诺的重要组成内容,透支便利和循环信贷安排等均为其具体表现形式。贷款允诺在信贷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竞争性信贷市场上,贷款允诺的存在可以满足借款者将来未知性信贷的需要;对允诺方来说,贷款允诺可以使其早日做出资金安排,并可以通过建立长期客户关系来最大化其信贷市场份额。另外,贷款允诺还可以处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并减低交易成本,进而提升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
贷款允诺的种类
贷款允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依据做出允诺的条款和条件等要素,贷款允诺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依据允诺方能否可以不受约束地随时撤消允诺,贷款允诺可分为可撤消贷款允诺和不可撤消贷款允诺;
(2)依据利率的变动特性可以划分为固定利率允诺和变动利率允诺,前者是指允诺方务必以预先确定的利率向借款人供应信用,后者一般依据市场主导利率(prime rate)加之一个附加率来确定。
(3)定期贷款允诺(Term Load Commitment),在允诺期内,借款人只能一次性全部或部分运用银行所允诺之贷款金额。
(4)备用允诺(Standby Commitment),借款人可多次运用银行所允诺之贷款金额,而且余下允诺在允诺期内依然有效。
(5)循环允诺 (Revolving Commitment) ,借款人可在允诺有效期内多次运用银行所允诺之贷款金额,而且可以反复运用偿还的贷款,只要借款人在某一时点所运用的贷款不胜过全部允诺即可。
贷款允诺的风险
作为一项信用工具,贷款允诺一般需要承受两方面的金融风险:
一是信用风险,该种风险与潜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意向直接有关。贷款允诺的信用风险差不多全部来自于潜在借款者;
二是市场风险,该种风险普遍地与市场条件的不利改变有关,包含利率和汇率等及价格变动风险。但是,对于贷款允诺,只有当其中一方拥有正市场价值(positive market value)时,才或许显现违约举动,由于该种价值代表了预期将要发生的损失或现金流出义务。从经济性质向上瞧,一项贷款允诺具有期权特质。
比如,对于一项美式固定利率贷款允诺,在不考虑允诺费的情形下,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期权发行者)做出以固定利率在将来阶段供应贷款的允诺时,假使实施期内市场利率大于设定利率,允诺持有者(潜在借款者)将实施此贷款允诺,并得到相当于市场利率与设定利率之差与最大贷款额乘积的收益;假使市场利率差于设定利率,允诺持有者将放弃实施,并采取当期市场利率获取贷款,进而避免相当于市场利率与设定利率之差与最大贷款额乘积的损失。
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允诺持有者的收益相当于其因持有贷款允诺而导致的可能成本。所以,伴随市场利率与设定利率偏离程度的加大,允诺方事实上承受了所有的市场风险(外币贷款时还包含汇率风险),风险或许是无限的,而收益仅限于收到的依照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支付的贷款允诺费。买入贷款的远期备用允诺在原理上与固定利率贷款允诺相同,差别首要在于标的转化为合同价格。
贷款允诺与贷款意愿的区别
允诺程度不同:贷款意愿书的涵义是值得为贷款协议执行更深一步的预案和商谈;贷款允诺则是已经就贷款条件和合同首要条款促成统一。
阶段不同:大型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准许阶段一般需要银行出具贷款意愿书;而在可行性数据准许阶段则需要银行出具贷款允诺书。
法律责任不同:贷款允诺具有法律约束力,银行须按正常贷款的审查程序对贷款做出评估,签定正式的贷款允诺协议;而贷款意愿书则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内容不同:贷款允诺内容包含允诺额度、允诺的有效期限、贷款的有权准许机关、贷款条件、及收费事项等,而贷款意愿不表明贷款的额度以及期限。
费用不同:贷款允诺一般要收取允诺费,而贷款意愿不收取费用。
贷款允诺申办条件
办理项目贷款允诺函的条件为:
(1)国家有权部门正式准许立项;
(2)业主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数据;
(3)由银行调查评估后,经授信审批程序逐级审查答应供应项目贷款允诺函。
贷款允诺的期限
从开出之日起到正式签定借款合同止。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胜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