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举动抗辩是指因票据举动不成立、无效或者撤消而发生的抗辩。诚然,该种票据举动不成立、无效或者撤消的抗辩理由,仅存在于特定的票据举动人和与其相对的特定票据权利人之间。
比如,在举动人意思欠缺时,可以力争票据举动不成立的抗辩;而在举动人票据举动瑕疵时,则可力争票据举动无效或者得撤消的抗辩。另外,在本人和代理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之间,在有利益相反的情形、滥用代理权或代表权的情形时,也可以力争票据举动无效的抗辩。
票据举动抗辩上的文义性与无因性
依照票据法原理,票据债权人不得以票据上未记载事项,向票据债务人有所力争,而票据债务人也不得以未记载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有所抗辩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为理由对抗非直接的好意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