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销商一般指从事买卖有适当的资金、运营活动能力和推销能力,在当地或许有适当的商业地位的进口商。
">编辑]包销商的特点
依据包销协议确定其权利与义务,一般是自行承购、自行定价销售、自负盈亏,在特定地区(如一个国家,一个口岸或城市),在特定时间(如一般试包为3个月或半年,定包可以1年)享有包销商品的专营权。包销阶段,出口方不得向包销地区其余商人推销同类商品,对方不得进口运营其余国家的同类商品。如包销数量或金额达不足包销协议规定要求,出口方有权撤消协议;反之,包销商完成超标推销,可按比例予以价格,数量折扣的优惠。这些都应事先在包销协议中清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