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贷款是指银行和其余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士,利用职务便利,实行了他人(或单位)名义或虚构假名贷款、利用职权要挟他人(或单位)贷款、乘办理贷款之机截留全部或部分贷款贪污或挪用归个人运用的举动。
冒名贷款的形式
冒名贷款有四种形式:
1、顶名贷款。
指信用社内部人士以自己名义为不符合条件的亲朋好友办理正常手续的贷款,将贷款归其亲朋好友运用。
2、搭名贷款。
指信用社内部人士因自己或亲朋好友无法贷出贷款,而在其余贷款人贷款时要求其多贷出一部分,将多贷出部分供自己或亲朋好友运用的举动。
3、盗名贷款。
指信用社内部人士利用职务之便,在他人不晓得情形下,运用其名义贷款归个人运用的举动。
4、假名贷款。
指信用社内部人士利用职务便利,编造假名执行贷款,归个人运用的举动。
冒名贷款的特质
(一)名义借款人和贷款事实运用人不统一
一是冒名贷款。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办理农户贷款时,在名义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形下,虚构或采取不正值手段,借名义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料获得贷款。如曹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形下,用李某的身份证及名章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冒名贷款5万元。二是借名贷款。借款人在征得名义借款人答应并获得有关个人信息资料的情形下,以多个借款人名义获得多笔贷款,得到较大贷款额度。此类困难比较突出,如某市13个县(市、区)27家农村信用社中该类贷款占该辖区冒名贷款总笔数和总金额的86.37%和79.73%。三是假名贷款。部分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混乱,为完成收息任务,虚构借款人名义和个人资信等信息资料,违规放贷。如某社为了完成贷款利息收入任务,信贷员虚构5人姓名,伪造个人信息资料以贷收息5笔共计9.35万元,贷款后直接转入利息收入科目,虚增贷款利息收入9.35万元。
(二)贷款种类规定的用途和事实用途不统一
一是个人贷款企业运用。受于部分企业因贷款所需手续不全,无法以企业名义获得贷款,采取法人代表或他人名义从信用社获得贷款。如某联社运营部以担保贷款形式,发放给邵某贷款300万元,发放给张某贷款1000万元,全部用于企业煤矿技术改造。二是个人贷款村委会让用。以村委会主任(村支书)名义申请贷款,村委会事实用款。三是多人贷款一人运用。联保小构成员受本身利益驱使,互相利用、互相借用私章,虽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但联保小组贷出的资金事实被其中一人运用。如某运营所向8个联保体37户发放贷款74万元,合同用途为购农用车,事实其中一人用于小煤矿投资。四是以贷还贷、以贷结息,利润指标失实。比如,2003年7月27号、7月30号,某村委借用本村村民范某等三人名义向某信用社借款3笔共计28.4万元,用于归还该村委贷款,其中以贷还贷195.36元,以贷还息28.4万元,占该信用社当年全部利息收入的50.36%,致使财务会计报表严重不实。五是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投向违规。以冒名贷款方式获得贷款,转移贷款用途投向于产量过剩行业,如某信用社借款人李某借用乔某等其余17人身份证,以小额信用贷款名义获得支农再贷款18笔共计42.7万元,被全部挪用,买入大型载重汽车。
(三)抵押贷款少,贷款质量差
受于农村农户的土地房屋无相应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而农村地区办理抵押的手续相对较为繁琐,产生顶冒名贷款基本以保证人担保的形式发放。某市顶冒名贷款中,保证方式51276万元,占比84.7%,而以有资产抵押的为4206万元,仅占6.9%。在已暴露但未清理规范的项冒名贷款中,按五级分类划分,顶冒名贷款中不良贷款12721笔、金额55630万元,占全部顶冒名贷款笔数、金额的96.2%、91.9%,其中:次级类4831笔、金额23698万元;可疑类7324笔、金额30783万元;损失类556笔、金额1149万元。而正常类贷款508笔、金额4908万元,仅占全部顶冒名贷款笔数、金额的3.8%、8.1%。
冒名贷款的风险
借名冒名贷款是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取的贷款,是一种隐蔽性较强的违法违规贷款,规避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等信贷管理制度,使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流于形式,产生超越权限、跨区域、多头贷款等违规贷款愈加隐藏,增长了信用社贷款风险,给信贷资金安全导致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1、借名冒名贷款减弱了信贷资产质量这是借名冒名贷款存在的最大风险,由于借名冒名贷款立据承债人和贷款运用人相分离,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贷款到期后事实用款人往往不履行还款义务,多部分会引起贷款纠纷,给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借名冒名贷款使信贷管理制度很难落实。信用社尽管策划了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严格防范自批自贷、超权限贷款、垒大户贷款、跨区贷款等违规贷款,但是,客户经理往往采取借名冒名贷款的方式逃避信贷管理制度,形成风险。
3、借名冒名贷款假冒农户之名,使不符合信用贷款支持的农户、非农户,甚至企业法人获取了贷款支持,而本应得到支持的农户却难获贷款,使有关农村金融方针政策在基层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同期,借名冒名贷款还往往显现信贷人士利用手中职权违背信贷纪律,以贷谋私,向贷款户“吃、拿、卡、要”,不见好处不办事,严重影响信用社的社会形象。
4、信用社由于发放借名冒名贷款,务必承受自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潜在损失极有机会转化为现实损失。借名冒名贷款往往是信用社雇员与用款人互相串通、内外勾结的结果,利用职务之便向用款人供应相关的信息,在得知被冒名后或许向信用社提出民事索赔,同期,受于冒名贷款违背了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将执行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的相关人士犯罪将被追溯法律责任。
5、它规避了贷款分级审批的制度,越权发放贷款。违背了《贷款通则》有关“贷款人应该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报批”的规定。有些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士由于某些关系人的贷款数额大,又无物抵押,上报审批又无望,于是采取了化整为零,冒名、借名的方式帮其得到贷款。
6、它违背了大额贷款一般要有担保的规定,使贷款风险无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该供应担保。”“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证实借款人资信不错,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供应担保。”一个不敢用真名立据的借款人,显然不符合资信不错的规定。如此借款人即规避了贷款风险又把风险留给了贷款人。
7、它违背了《贷款通则》有关贷款“三查”的相关规定,使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成了自欺欺人、糊弄上级检查的挡箭牌。
8、它一般是用款人与基层信用社雇员互相串通、内外勾结、以权谋私的产物。某些信用社工作人士与一部分私企业主、专业户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吃喝玩乐打成一片,自此造成腐败,不顾信用社资金安全,甚至想方设法为这些人贷款。
冒名贷款的状况形式
借名冒名贷款是指事实需求贷款的人因各种原因,自己不能通过正常程序在信用社获得所需贷款,进而采取假借他人的名义在信用社获取非法贷款。(借名和冒名贷款的区别就是假借他人名义知情和不知情,冒名贷款的性质更为严重)借名冒名贷款的状况形式首要有下方几种:
1、信用社部分客户经理直接或间接从事商业运营活动,当自己需要周转资金时,往往采取借名冒名贷款的方式发放自批自贷贷款(首要采取骗取或伪造贷户身份证和贷款证,私刻假印章、模仿贷户签名以贷户名义在信用社获取贷款)。
2、信用社客户经理的近亲属需要贷款而又不符合贷款条件时,客户经理将或许采取假借他人的借名冒名贷款方式发放关系人贷款。
3、目前,信用社为增强信贷管理都严格控制贷款跨区,策划了严格的惩罚措施。由于跨区贷款较为显著,客户经理为逃避跨区贷款,将令采取假借辖区内他人名义的借名冒名贷款方式发放跨区贷款。
4、尽管借款人符合条件,但是以前已经办理了贷款,依照规定不能再向其发放。在该种情形下,客户经理假使还想办理这笔贷款业务,就或许采取借名冒名贷款的方式发放实际上的垒大户贷款(有的用企业法人或股东的名义贷款给企业运用)。
5、目前,信用社都实施了严格的贷款授权制度,客户经理只能在权限内发放贷款,当胜过自己权限时,客户经理要上报有权人审批。当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审批而客户经理想发放贷款时,客户经理将或许采取借名冒名贷款的方式发放超权限贷款,使贷款授权书形成一纸空文。
6、客户经理为逃避监督,在与一期间用两个人以上的名义冒名或借名办理多笔贷款,由一人运用。
冒名贷款的危害
冒名贷款的危害可以从对农村信用社和对被冒名人两个方面执行分析:
(一)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1、减弱了信贷资产质量。据调查,冒名贷款的收回率一般在60%下方,而且多部分会引起贷款纠纷,给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使信贷管理制度很难落实。农村信用社尽管策划了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严格防范自批自贷、超权限贷款、垒大户贷款、跨区贷款等违规贷款,但是,信贷员往往采取冒名贷款的方式逃避信贷管理制度。
3、给农村信用社形象导致严重不利影响。当被冒名人发现自己有贷款时,这就造成了经济纠纷,被冒名人往往会采取法律的形式保护自己,进而在社会上对农村信用社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被冒名人的影响
1、个人信用方面。伴随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个人的信用记录将达到全国金融机构联网,个人可以在全国规模内查询到自己的信用记录和情况。所以,当冒名贷款逾期不还时,被冒名人将令显现不良信用记录。
2、或许挡了扶贫贷款、助学贷款等其它贷款。当被冒名人需要办理扶贫贷款、助学贷款时,受于自己被别人冒名已经办理了贷款,将或许遭农村信用社婉拒,进而无法获得贷款。据调查,部分地区已经显现了相似的困难,需要高度关注。
冒名贷款的稽核检查方法
一、公告检举法。
稽核人士进驻被稽核单位后,首先向被稽核单位班子成员通报检查方案,加深同被稽核单位沟通和交流,主张得到被稽核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其次会同被稽核单位采取召开职工大会或向各运营网点下发通知等形式,对广大职工讲明冒名贷款检查的重要性及其对信合事业的危害性,同期发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和QQ号码等联系方式,激励全体雇员通过各种方式对所知道的冒名贷款向检查组执行实名或匿名举报,督促被稽核单位公开允诺不冲击报复举报者,对于查证真实者建议信用社予以举报人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座谈询问法。
冒名贷款的首要知情人之一就是信贷员,检查组进驻被稽核单位后,检查组要对所有信贷员执行逐一约见谈话询问,告知其冒名贷款的危害和后果,讲明“查出从严、坦白从宽”的基本政策,督促其主动列出所知道的自己和他人经办的所有冒名贷款清单,同期要求信贷员对除已知假冒贷外的其它全部贷款写出无假冒贷款允诺书,允诺书应载明如发现假冒贷款其所应承受的责任和后果。该种方法对于非其责任产生的冒名贷款及易于清收的冒名贷款相当有效,节省大批的人力物力。
三、人士排查法。
依照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中“九种人“的界定标准和排查方法,认真排查所有原信贷人士和现信贷人士,发现有涉及黄赌毒、经商、炒股、负债较大、经常旷工、胜过轮岗时限、交友混乱、有不良记录、违规操作等举动的的信贷人士,立刻着重排查其所经放、管理的所有贷款,必要时可协同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对其生活、运营及社会关系入手,理顺其自贷、介绍、经放、管理的所有贷款项目,有条件的可查清信贷资金流向,顺藤摸瓜彻底搞清有无冒名贷款嫌疑。
四、档案查询法。
1、调阅信贷档案,查看贷款程序能否合规,借据、合同、身份资料复印件有无涂改、伪造、变造现象及原则性的瑕疵等,发现困难及时查证。 2、查看借款时借款人年纪能否偏小或偏大,着重查看借款人借款时能否差于18岁或大于60岁,结合贷款用途核查其贷款真实性。 3、关注承贷人为农村女性的贷款,在农村地区,家庭责任的首要承受者依然为男性,此类贷款应了解其有关情形,核实贷款真实性。 4、审查贷后管理资料,查看客户贷后检查表签名能否和申请、借据、合同等档案资料上所载明的签名统一,贷后检查数据能否有涉及冒名贷款有关情形的描述。 5、调阅传票,查看贷款发放、回收、收息所运用帐户户名能否和贷款户名统一、帐户发生存取款业务时的签名能否和借据、合同、申请书等统一。对于以上方法发现有疑似冒名贷款情形的,应更深一步着重查证。五、公示举报法。
按行政村打印贷款公示清单,张贴于村委会公告栏执行公示,告知广大人民民众冒名贷款对个人信用的危害性,督促其依照已公示名单核对自己所承贷、保证贷款的笔数和金额能否吻合,同期发布投诉电话和通讯地址,接受广大知情民众的举报,具备条件的如能利用村上的“大喇叭”广播几遍,效果更佳。对于较为偏远、住址分散的贷户,可选择在人士较集中的集市、庙会等公共场所执行公示。公示后接到投诉或举报的,应着重调查核实。此方法效果较好且节省人力物力,但或许会因“泄露个人信息”之嫌遭到部分贷户抱怨,故一般适用于不良贷款。
六、询证查实法。
制作统一格式询证函,两位以上稽核检查人士持函逐笔到户核实询证,无异义的现场签字证实,有疑义的,当面记录贷户异议,并让贷户签字证实,以便向贷款介绍人、经办人、保证人等贷款关联人更深一步求证。外出打工的,具备条件的应给予电话(短信)、信函、快递、传真等方式执行核实,长期找不足人的,可协请当地村民委会员、借款人有关亲朋、邻居等知情人帮助核实身份真假,并了解其有关情形,为下一步核查打下基础。此种方法工作量较大,耗时费力,但精准性较高。
上面罗列的检查方法导致大量检查方法中常用的几种,仍有很多方法如关注村组、企业主管贷款、关注被稽核单位能否存在违规高息揽储孽生冒名贷款等。冒名贷款检查工作是一项细致、艰辛的工作,事实检查中并没有哪种方法能“包治百病”,检查重在“多策并举、注重实效”上。在审计稽核实践工作中,广大审计稽核人士应具体情形、具体对待,持续探索、持续创新,相信会有许多更好的检查方法在排查冒名贷款一线实践中被运用并得到升华。
冒名贷款大批存在的原因
顶冒名贷款形成时间,从2000年农村信用社开始推行小额农贷一直连续到2007年上半年,2002-2005年高达顶峰。时间跨度长、违规数量大、涉及机构广。究其原因,有历史原因、社会原因、体制困难,但更首要的是农村信用社粗放管理、粗放运营导致。
(一)制度不健全是形成冒名贷款的基本原因
多年来,受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管理体制不顺,农村信用社一直在改革探索中坎坷前行,产生其外部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的重心偏重于解脱运营窘境、发展业务,内部规章制度落后业务发展,有的制度在业务、环境、体制发生改变的情形下不能及时执行修订,显现制度不合理、不适应的情形。如对小额农贷、联户联保贷款等业务推出后不能及时策划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操作流程、细则,银监会在2004年出台《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示》后,各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没有依照指示的要求对贷款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及时的补充、完善和调整。
(二)制度实施不严格是形成冒名贷款的直接原因
银监会成立后,陆续出台了一连串法规,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相应策划了一大批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各县市区信用社先后完成一级法人社管理,但顶冒名贷款未得到有效扼制。制度实施不力,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规办理、违法操作是形成顶冒名贷款的直接原因。一笔贷款发放牵涉到信用社主任、外勤副主任、客户经理和监督检查人士等多个职位多名人士,贯穿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多个业务操作环节,受于各条线、各环节没有严格依照规定的业务流程来办理,“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现存在的困难或发现困难没有引起重视,为顶冒名贷款的发放给予了可乘之机。更有甚者,部分客户经理内外勾结,违规操作发放顶冒名贷款,这些大多与“吃拿卡要”困难并生并存。另外,受于受信贷人士数量制约等原因,客户经理职位轮换制度落实不足位,部分联社客户经理长期不执行交流,致使顶冒名贷款的困难长时间不能暴露,日积月累成重垢。
(三)雇员素质不高是冒名贷款长期存在的内在原因
受地域和业务性质的影响,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在各种银行机构中,一直被看为“弱势群体”,其余银行高端人才不愿意进,本身人才溃乏,大批信贷人士未接受正规业务学习,大多凭经验操作业务,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在整体管理粗放的环境下,缺乏职业道德教育,有的雇员较多考虑绩效考核中的利益或者为个人谋私利,不精准、不充分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四)内部监督缺失是冒名贷款泛滥的重要原因
即使各家联社成立后,都设立了稽核监督部门,但人力不足、地位弱化使其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前几年各家联社稽核检查看,每年基本只开展高管离任稽核方面的检查,而且导致泛泛检查,审计意见就困难说困难,信贷业务方面的专业检查很少;近年来,稽核监督得到重视,每年都能够组织多次信贷、合规方面的检查,但从事实情形看,监督检查不深入不彻底,很多检查在一定程度上走了过场,很多困难未能及时发现,或者是发现后不能及时、彻底纠改,内部监督的效果不理想。另外,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不力,部分联社对顶冒名贷款的有关责任人不按规定执行严肃追究,而是碍于情面姑息迁就,不能起到警示与防范作用。
冒名贷款的治理对策
(一)加大信贷管理制度实施强度,防范操作风险
切实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严把贷前调查关和贷中审查关,堵塞贷款审批环节中的漏洞,增强贷后资金的追踪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冒名贷款的造成。同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依据不同客户的资金需求,细分产品市场,采取提升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增长服务品种、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满足客户正常合理资金需求,加大信贷支持强度。
调整贷款操作流程,加深相互制衡。一是强调前台真实性调查。农联社要修订相关制度,更深一步清晰农户贷款的真实性审查条款,以及违规后的责任处理。聘请信誉好、有一定知识水平的本地人士协助农户贷款调查,处理信贷力量不足的困难。二是增长中台合规性审查。中台人士可由农联社指派的内勤主任担任,内勤主任除对信贷员填写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与审批决策文书等执行审核外,还要与借款人见面,以处理单人调查的弊端。三是加深后台规范性操作。后台人士在办理农户贷款入账、农户填写借据和支付现金的每一个环节,强调按章办事,严格实施现有的规章制度,严格审查借款人真实身份,对于大额现金支付执行备案。
(二)完善贷款档案管理,加深责任追究
一是要妥善保管农户信贷档案,尤其是已经结清的农户贷款资料要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不能随意丢弃。二是要完善档案管理要素,可在借款借据上预留借款人印鉴、指纹等重要信息,便于追查冒名贷款举动和追究相关人士责任。三是要对贷款档案信息及时更新,记录每一笔贷款情形。四是开发农户贷款档案管理程序,并在联社系统联网运用。如此既能减轻信贷人士工作量,又能及时监测农户负债情形和偿债能力,对负债情形不正常、有冒名嫌疑的,可追踪检查。
(三)完善内部稽核方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
受于农户贷款面广量大,内部稽核要解决到逐笔审核比较问题,农联社应在提高内部审计效率上下功夫。一是更改当前每年执行信贷大检查的模式,对每个信贷人士所经办的业务执行抽查,如抽查中发现困难,可集中力量对该信贷员的每笔业务执行逐笔排查。检查时可组织业务职能部门、基层信用社交叉执行或独立实行突击检查。二是落实检查责任,对检查中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困难或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真相的,要追究相关检查人士责任。三是加大对责任人和违法违规举动处罚强度,要综合运用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多种手段,震慑违法违规为。
(四)增强对从业人士的举动监控,加深雇员职业道德教育
一是增强和完善对雇员八小时以外举动的监察,发现有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数据的股票买卖和经商办企业等举动的,要即行调离原职位,并要对其原来所办业务执行审计。二要采取交叉调查形式对客户执行调查,通过不同的人与客户执行联系,降低客户对其腐蚀的机会性。三要经常开展案例分析,加强雇员对法律、监管规定的认识,提升其对道德风险的警觉性和抵御能力。
(五)加大对冒名贷款的查处强度,有效防范冒名贷款风险
监管部门要将查处冒名贷款工作作为助推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出重拳、下猛药”策划防治方案,定期不定期地对着重农村信用社执行追踪检查,对查出的冒名贷款责任人及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士要从严处理;另一面,要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增强对冒名贷款风险的认识,正确处理本身效益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合法合规、审慎运营的原则下,发增大额贷款,进而有效防范农村信用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