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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转让背书

外汇网2021-06-20 00:59:37 56
什么是特殊转让背书

以背书的效力不同,转让背书可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殊转让背书特殊转让背书是指其转让效力承受一定制约的转让背书。特殊转让背书包含禁止背书的背书、回头背书和期后背书等。

特殊转让背书的效力

1、制约背书的效力

我国票据法中的制约背书,首要是指禁止转让背书,该种背书与一般转让背书一样具有权利转移效力、权利证明效力及切断抗辩效力,但是其权利担保效力却承受了适当的制约。也就是说,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被背书人又一次为转让背书,转让有效,造成权利转移的效力,后一次转让的被背书人获得票据权利;但是在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被背书人的后手不承受保证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2、回头背书的效力

回头背书,是指以票据上的原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

从效力向上瞧,回头背书具有一般转让背书的效力,即权利转移效力、权利担保效力、权利证明效力及切断抗辩效力。但是受于被背书人既是票据上的债务人,又是票据上的权利人,两种身份重叠,致使他在行使权利时,与一般的被背书人对比会有所制约,该种制约依据背书人先前在票据上地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期后背书的效力

依据我国《票据法》第36条的规定,期后背书是指在票据被婉拒承兑、婉拒付款或者胜过付款提示期限后所为的背书。

我国票据法对于期后背书的效力规定为:“汇票被婉拒承兑、被婉拒付款或者胜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该承受汇票责任。”有学者觉得这是一条自相冲突的规定。并建议我国票据法规定,期后背书仅能造成一般债权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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