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票据的首要种类:
1)承销性票据发行便利。它是一种承销性的欧洲票据,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发行欧洲票据所供应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为银行向客户允诺约定一个信用额度,在此额度内帮助客户发行短时间票据获得资金;票据假使未能全数卖出,则由该银行承购或供应贷款以弥补其不足额,是发行人顺遂获得必要的资金。
2)循环承销便利。又称展期承销便利,是借款人期望通过发行欧洲短时间票据来满足其较长期限(如5-7年)的资金需求时,承销银行供应的一种可循环运用的信用额度。也就是说,在每期的短时间票据到期后,发行人可依据需要决定能否需要继续融资。假使需要继续融资,那么承销银行有义务通过发行新债来还旧债的方式,即通过发行新的欧洲票据来偿还到期票据的方式,满足发行人继续融资的需求。
3)非承销欧洲票据。包含欧洲商业票据和非承销性票据发行便利。欧洲商业票据是采取贴现方式发行的、非承销的、发行期限为1个月、3个月和6个月的欧洲票据。
4)多选择融资便利。允许借款人采取多种方式提取资金,包含短时间贷款、浮动信用额度、银行承兑票据等。
5)欧洲中期票据。它是指期限从9个月到10年不等的欧洲票据,是在原有的欧洲短时间票据基础上造成的欧洲票据最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