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含义
技术市场同其余商品市场一样,也有狭义和普遍之分。狭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执行技术商品交易的场所,如技术交易会、技术集市等。狭义的技术市场,是一种有形市场。广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它包含了从技术商品的开发到技术商品应用的全部过程,涉及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关的技术交易活动及有关主体之间的关系。广义的技术市场,既包含了技术产品交换的具体场所,也包含了技术商品交换过程中所行程的买卖双方经济利益关系的总和。所以,广义的技术市场,是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共生的市场。
从业务规模来讲,技术市场包含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满足用户对技术商品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所执行的一连串业务活动。在我国当前建设的技术转移中心、技术交易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等机构,近年来兴起的技术产权交易机构,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均为环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而开展的,理论上属于技术市场的范畴。
技术转让
技术转让是指拥有技术的一方通过某种方式将其技术出让给另一方运用的举动。物品转让是所有权的转让,与此不同,技术转让一般导致技术运用权的转让。一件物品只能完整地转让给一个对方,原物主也将因转让而丧失对该物的所有权。而一项技术可同期完整地转让给多个对方,且原有技术的持有者并没有因转让而失去对该技术的所有权。
技术转让是技术转移的一种特殊形式。技术转移是指技术从一领域传向另一领域或从一地区传向另一地区的过程。技术转让则是其中有特定双方的,以援助、赠与或卖出为方式的一类技术转移形式。技术转让的类型,按其能否跨国界可分为国内技术转让和国际技术转让;按其有偿性可分为商业性技术转让和非商业性技术转让;按其方向可分为横向技术转让即企业之间的技术转让和纵向技术转让即大公司向其子公司或科研机构向企业转让技术。
技术引进
使国外的技术转让到国内,就是技术引进。具体地说,技术引进是指一个国家或企业引入国外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所必需附带的设备、仪器和器材,用以发展本国经济和助推科技进步的做法。
技术引进是一个特定的概念。(1)技术引进是一种跨国举动。(2)技术引进与设备进口有着原则区别。民众常将“技术”广义化,把技术分为软件技术和硬件技术。软件技术就是前面提及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艺,属纯技术;硬件技术是指机器设备之类的物化技术。只从国外购人机器设备而不买人软件技术,一般称之为设备进口。若只从国外购人软件技术或就在此时又附带购进一部分设备,该种举动才可称为技术引进。(3)技术引进的目的是为提升引进国或企业的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要高达目的只有引进软件技术,通过自我消化吸收,才可做到。其它介绍
1、指国际间商业性技术转让,当事人双方依照商定的条件,通过买卖方式把某种内容的技术从卖方转让给买方的举动。
2、一方以适当的价格从另一方得到某种技术的举动。技术转让的首要形式之一。有两种方式:一是买卖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运用权,通称“软件买卖”;一是买卖成套设备和器材,通称“硬件买卖”。有时两种贸易方式结合执行。基本内容
技术贸易的基本内容包含技术能否能真正执行产业化生产以及给社会创造财富:
1)专利运用权;
2)商标运用权;
3)专有技术运用权。表现特质
(1)无形性。技术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知识性的东西;它只能靠理解去把握。有些技术可用语言来表达;而有些技术只存在于“能人”的经验中。
(2)系统性。零星的技术知识不能称之为技术。只相关于产品的生产原理、设计,生产操作,设备安装调试,管理、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知识、经验和技艺的综合,才可称之为技术。
(3)商品属性。技术是无形的特殊商品。正由于技术不只有运用价值,而且也有交换价值,所以它才可充当技术贸易的交易标的。首要方式
技术贸易的首要方式有:
1)技术买卖。即技术所有权的转移,该种工业产权所有权的转让,在技术贸易中是极少见的。
2)许可证贸易。即技术运用权的转移,是指技术的输出方将某项工业产权或专用技术的运用权及有关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通过许可证合同有偿地转让给引进方的一种交易。许可贸易规模首要包含专利许可、商标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组合许可等。
3)有偿技术咨询。
4)技术服务与技术协助。
5)合作开发运营。
6)国际直接投资。
7)成套工程承包。特色特点
与商品贸易对比,技术贸易具有下方特点:
1)商品具有适当的物质形体,可通过实物对比和其余手段衡量其质量,比较容易鉴别。而技术自身并没有独立的物质形体,因此不像商品那样容易鉴别;
2)商品的交易是所有权的转让,一件商品只能卖给一个买主。而技术的交易一般是运用权的转让,当一家公司把一项技术转让给另一家公司时,这家公司对该项技术仍拥有所有权,可以再向别的公司转让。如买方想对该项技术拥有独家运用权,则需支付许多的运用费,并通过专门的合同条款来保护这一特权;
3)商品在消费的过程中渐渐丧失其价值。技术则不同,它不会像商品那样因运用被消耗掉,相反,一项技术在运用中可以使其更完善,甚至发展出新的技术,使原有技术升值;
4)商品交易买卖双方关系比较简单。技术交易是同行业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的一个较长时间的合作关系;
5)在商品交易中,卖方生产的商品是为了卖出并非是供自己运用,而在技术交易中,技术的开发方一般是为自己的生产和运用,并没有以卖出和转让为首要目标;
6)技术贸易涉及技术评审、转让方式、法律、贸易、合同期限和政府的管制等多方面的困难,要比商品贸易复杂得多。历史变革
从历史方面看,技术贸易的重要性戏剧性地上涨了。自二战之后的经济恢复开始以来一直在区分四种趋势:价格,质量,速度和新颖,独特的产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于所有产品的需求上涨促使生产者注重产能。日益增长的竞争也促使他们重视节约成本的生产方法。但是产品的质量极为糟糕。
这导致了提升产品质量的趋势。所有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多部分源自日本,都在公司的管理中留下过标记。它的顶点是对于ISO 9000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的普遍地接受,跨国公司和中小型企业均为这样。
又是从日本开始,显现了“无库存”哲学,由JIT(及时交货)来贯彻保障。这是首次警示,即那些脱离直接市场的制造场所需要精密的后勤体系,这被称之提供链管理。
一旦公司达到了他们的“价格,质量,交货”三要素,他们会动用最后的手段以谋求利润:对新产品的创造需求。所有产品的“货架期”降低了,现有产品的“改进”版本形成了销售拓展的中坚力量。
技术贸易在重要性上的明显上涨并没有仅是在前面章节所提及的市场需求这一唯一原因产生的。生产向低劳工成本国家的转移使技术富裕产业面对着附加的困难:技术诀窍的保密。众所周知,从发达工业国家向低收入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致使技术向接受国扩散。技术发达国家非常在意在接受国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情形下转移的技术会被用于与他们自己竞争并所以否定了他们的投资/技术得到充足回报的可能。不幸的是,大部分潜在的技术受让国家没有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结果是技术发达国家宁愿将研发部门与总部放在一起,而不愿意将它们与生产单元一起搬动。如此作阻止了通过许可授权执行技术流通。影响要素
生产
在工业化启蒙时代,基础工业需要在土地,建筑,机械及劳力上的大批投资。所以生产者和制造商在整个提供链的价值中占有很大一块。但是繁荣的连续上涨也导致了对劳工成本的影响,劳工成本在大部分行业占整个生产成本的50-70%。伴伴随大部分低收入国家的边界放开/贸易自由化政策,这引起了将生产活动向低劳工成本国家转移的浪潮。这显著体当下了制衣业和稍晚的电子工业中。作为升值举动的制造业减弱到了一个低(成本)的水准,而且还会像水一样继续向低(成本)点流动。
营销
“你可以买入一辆您想要的任意颜色的T型福特轿车,既便它是黑色的”,亨利福特的名言阐释了20世纪市场的作用。这是一个卖方市场,消费者愿意买入工业生产出的任何产品,这就是对新产品的需求。在几十年之后,制造商开始明白市场营销作为升值举动的需求。公司认识到商标和工业设计在市场营销战略上的重要性,比如通用汽车公司会将类似的汽车产品(别克,雪弗莱,庞蒂雅克或奥兹莫比尔)投放于不同的市场区间并予以每一种品牌的车型不同的单价定位。很难精准解释 为何会愿意花许多的钱去买 耐克4运动鞋并非是那些没有商标的运动鞋。是由于更高的质量(生产),设计(技术)依旧名称/标徽(营销),花许多钱买入 “英特尔内芯”电脑的理由也同样是那种营 销吗?事实是“市场营销原因”在买入过程中比以往任什么时候候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卖方市场开始转变为买方市场,竞争是世界化的,争夺市场的战役甚至比以往任什么时候候都受广告预算的影响。
后勤
在上个世纪的前期,生产往往发生在距离市场或者原材料供应地很近的地方。 如此做降低了对复杂的后勤的需求。世界化及所以造成的生产转移导致了原材料,中间件及制成品的运输。德国一家超市里的塑料袋是由孟加拉国通过韩国制造的原料生产出来的,并由南美洲轮流供应中间件。这些中间件是用基于俄罗斯原油而生产的欧洲的可塑剂和熔解剂。国际技术贸易
定义
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依照一般商业条件,向对方卖出或从对方买入软件技术运用权的一种国际贸易举动。它由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这两方面构成。简言之,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国际间的以纯技术的运用权为首要交易标的的商业举动。
特点
1.交易标的性质不同物贸的标的是有形的物质商品,易计量、论质和定价;而技贸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其计量、论质和定价的标准均为很复杂的。
2.交易双方当事人不同一面,物贸双方当事人一般不是同行,而技贸双方当事人则一般均为同行。由于只有双方是同行,引进方才将对转让方的技术感兴趣,引进方才有能力运用该种技术。另一面,物贸中的卖方始终是以销售为目的,面技贸中的卖方(转让方),一般并没有是为了转让而是为了自己运用才去开发技术的,导致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才转让技术。
3.交货过程不同
物贸的交货是实物移交,其过程较简单。技贸的“交货”则是传授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艺的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
4.所涉及的困难和法律不同
技贸涉及的困难多、复杂、特殊。如技贸涉及工业产权保护、技术风险、技术定价、制约与反制约、保密、权利和技术保证、支持办法等困难。技贸中涉及的国内法律和图际法律、公约也比物贸多。因此从事技贸远比从事物贸难度大。
5.政府干预程度不同
政府对技贸的干预程度大于对物贸的干预程度。受于技术出口事实上是一种技术水平、制造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出口,所以为了国家的安全和经济利益上的考虑,国家对技术出口审查较严。受于在技贸中,技术转让方往往在技术上占优势,为了防止其凭借该种优势致使引进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也为了国内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政策上的考虑,国家对技术引进也给予严格的管理。
采取方式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是分属两国的当事双方就达到技术转让这一目的而缔结的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它的形式往往是与国际技术贸易方式相对应的,如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合作生产合同、设备合同等。其中许可合同是最基本、最典型、最广泛的一种形式。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也比较典型和广为采取。所以,这里仅介绍这两种合同形式。
一、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是指许可贸易的技术供方为允许(许可)技术的受方有偿运用其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而与对方签订的一种授权协议。依据授权程度的不同,它有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交叉许可合同等类型。依据其合同标的不同,又有专利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等类型。
许可合同受于类型不同,其合同条款及其内容有相同的部分,也有各自特殊的部分。
各种许可合同共同性的条款及内容有如以下面:
(l)合同名称和编号。合同名称要确切地反应合同的内容、性质和特质。比如“××专利许可合同”。合同编号是识别合同的特定符号,它反应出许可方的国别、被许可方的名称和部门及签约年份等。
(2)签约时间和地点。签约时间是双方正式签字日期,签约地点往往与签约时间相联系。签约时间和地点往往涉及合同的生效、法律的适用及纳税等困难。
(3)当事人法定名称和地址。这是相关通讯联系不可缺少的,也是双方发生争议确定法院管辖权和适用法的根据之一。
(4)由于条款,常用“由于……”语句,故名。它是叙述性条款,用以表明当事人双方的背景、立约意向和目的,其中要特别讲明许可方对技术或权利拥有的合法性及被许可方接受技术的经验和能力。
(5)定义条款。为使合同内容清楚、言简义切,常对下方词语执行定义:与合同标的相关的重要名词和术语;各国法律或惯例有不同理解或易造成歧义的重要名词和术语;重要的专业性技术术语;合同中多次显现、需加以简化的名词和术语等。应注意所下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在与一合同各条款显现时,含义应安全统一。
(6)转让技术的内容和规模。这是整个合同的核心部分,是证实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它首要规定:具体的技术名称、规格,要求高达的性能和技术指标;转让的方式(包含合同产品设计资料、生产技术资料的规模和内容),供方在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方面应承受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培训人数、方式,技术服务的规模及待遇条件,要高达的目标,受方可以运用技术制造、销售和出口许可产品的地区;商标的运用办法,等等。
(7)技术改进和发展的交换。在合同期限内,供受两方都有机会对原转让的技术做出某种新的改进或发展。一般来看,改进和发展的技术的所有权应归做出改进和发展的一方所有。双方均应承受持续交换该种改进和发展了的技术的义务。对该种改进或发展了的技术的交换办法应在合同中加以清晰规定。一般将规定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供应改进和发展技术的条款称为“继续供应技术援助条款”,将被许可方向许可方供应改进和发展技术的条款称之为费用互惠、交换期限统一的原则。
(8)技术文件的交付。该条款包含技术文件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对技术资料包装的要求,技术文件短损的补救办法,技术文件运用文字和技术参数的度量衡制度等内容。
(9)技术价格与支付。技术价格是指技术受方为获得技术运用权所愿支付的、供方可以接受的技术运用费的货币表现。与有形商品定价不同,技术定价是个复杂的困难,其高低取决于多种图素,首要有供方为完成交易所垫支的直接费用;供方所预期的利润;技术的生命周期和技术所处的周期阶段;供方所供应销技术服务量;技术运用的目的和规模;供方对受方授权程度,供方对技术的担保和受方接受能力;技术供求情况;技术的经济效益;受方国家政治环境和对产权保护情况等等。.
技术价款的支付办法也与有形商品不同,常用的做法有三种:一是一次总付。马上技术运用费、技术资料费和技术服务费等费用一次算清加总,其总金额一次付清或分期友。二是提成支付。即当技术实行后,逐年按合同产品的产能或销售额或所获利润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技术价款支付。三是入门费加提成支付。即当合同生效或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先支付一笔约定的金额,然后再逐年提成费用。
(10)保证。该条款首要是为维护被许可方的利益,增强许可方的责任。它包含权利保证和技术保证两项内容。权利保证首要是指许可方应保证其是所转让技术的合法顾有者,并有权执行技术转让,该种转让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技术保证是指供方保证按合同规定供应技术,其供应的技术是安全实用的,可以生产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在保证条款中,首要是规定技术保证的内容。权利保证则首要在由于条款、侵权等条款中加
以规定。
(11)其余条款。除上述条款外,许可合同中仍有“索赔、不可抗力、税费、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处理、合同期限、文字及签字,合同附件等条款和内容。这些内容与一般商品买卖合同大同小异,故此不再赘述。
各种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是依据合同标的具体特点所须规定的条款。
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包含专利条款、专利维持有效条款等等。
专利条款。该条款要清晰所转让专利技术的法律状态,列出专利号、专利申请国别、申请时间和有效期限。若属正在申请的专利,则要在合同中订明将来双方的权力义务如何随申请结果而改变,等等。 专利维持有效条款。多数国家规定,专利权人务必按年交纳年费才可保持专利权的有效。所以,在合同中一般应规定:许可方有义务依法交纳年费以保持所转让专利的有效性;若因未交纳年费而致使专利失效,则合同将所以而消除。 在专利许可合同中还应列有规定专利标记的运用、侵权及其处理条款等等。
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首要有:商标内容和特质,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受方运用商标的形式;对商标标识的管理;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权等。
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首要有:初期保密协议,保密和考核验收条款。初期保密协议首要是在执行技术谈判时双方所促成的保密协议,保证在技贸合同未促成的情形下,受方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对从供方那里得到的一切技术秘密给予保密。保密条款则是在双方促成交易订人合同中的有关保密责任、措施等规定。
考核验收条款。技术贸易的“交货”过程,事实上是供方向受方传递和传授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的过程。其中除移交技术资料外,更首要的是靠言传身教的形式向受方“交货”。“交货”能否完成?所交之“货”能否符合合同要求?在技术贸易中这些困难只能用考核合同产品的办法来处理。所以,在考核验收条款中,务必订明下方首要内容:考核验收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考核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次数,考核验收的地点、时间,所用核心专用试探仪器及设备的供应,双方参与考核验收人士的安排和责任,考核费用的负担,考核结果的处理,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归属,经济、法律责任归属等等。
二、技术服务和咨询台同
技术服务和咨询也是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常用的一种技术贸易方式,受于其内容、规模和形式相当普遍,故其合同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但一般来看,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首要包含下方几个方面的内容。
(1)合同的标的。首要订明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最终要处理的困难或要高达的技术要求。
(2)服务的要求及形式。在该条款中,应订明服务方派遣技术人士的人次、等级、资历、工作进程、工作地点和待遇条件,委托方接受培训人士的数量、资格、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和待遇条件,服务方供应资料或数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完成技术服务和咨询的时限。
(3)双方的责任。委托方要如实介绍情形,为服务方实地考察供应方便;按规定支付技术服务咨询费;按时接受对方的工作成果。服务方要尽最大付出为对方服务;及时提出数据;适时解答对方提出的困难;为对方保密,等等。
(4)咨询数据的验收和处理。若属咨询性服务,则在咨询数据期限完了以后一定时期内,服务方要供应出咨询数据,双方举办答辩会,由服务方解答委托方提出的困难或质疑。若发现数据中有报告差错或其余困难,应规定纠正的期限,并确定验收数据的最终期限。
(5)其余条款。其余如技术服务和咨询的计算和支付;违约及其处理;有关工程设计、产品开发等技术服务合同的保证和担保等都要在合同中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