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合同(written contract)
什么是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合同形式。多以合同书、信件和报告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报告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
书面合同的意义
买卖双方经历磋商,一方的发盘被另一方有效接受,交易即告促成,合同即告成立。但在事实业务中,买卖双方促成协议后,一般还要制作书面合同将各自权利与义务用书面方式加以清晰,这就是合同的签订。
书面合同的意义在于:
1. 是合同成立的凭证依据法律的要求,凡是合同务必能得到证明,供应证据,包含人证和物证。在用信件、电报或电传磋商时,往来函电就是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后,如不用适当的书面形式加以确定,那么它将受于不能被证明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至在法律上形成无效。
2. 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情形下,合同的成立是以接受的生效为条件的。但在有些情形下,签订书面合同却形成合同生效的条件。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应该采取书面形式。”
3. 是合同履行的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涉及很多部门,如以分散的函电为根据,将给履行合同产生很多不便。所以买卖双方不论通过口头,依旧信件、电报磋商在促成交易后将谈定的完整的交易条件,全面清楚地列明在一个书面文件上,对更深一步清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为合同的履行供应更好的根据,具有重要意义。
书面合同的形式
依据国际贸易习惯,假使交易双方通过口头或函电磋商,就首要交易条件促成协议之后,就要签订合同或成交证实书,以书面形式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
书面合同的形式首要有:
1. 合同(Contract)合同或称正式合同,一般适用于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额大的交易,其内容比较全面详细,除了包含交易的首要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外,还包含商检、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该种合同可分为“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和“购货合同”(Purchase Contract)两种。运用的文字是第三人称的话风。
2. 成交证实书(Confirmation)这是合同的简化形式,一般适用于成交金额不大、批数较多的轻工产品或土特产品,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成交证实书也可分为售货证实书(Sales Confirmation)和购货证实书(Purchase Confirmation)两种。无论是合同依旧证实书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
书面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含三个部分:
1. 约首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含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日期、订约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言等内容。序言首要是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义和实施合同的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等。双方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能用简称,地址要详细列明,因涉及到法律管辖权困难,所以不能随便填写。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外,一般均为以我出口公司所在地为签约地址。
2. 本文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含合同的各类交易条款,如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支付条款、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以及依据不同商品和不同的成交情况加列的其余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和合同适用的法律等。
3. 约尾约尾是合同的尾部,包含合同文字的效力、份数、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附件的效力以及双方签字等,这也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构成部分。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根据法的困难,所以要慎重对待。我国的出口合同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写在我国。有时有的合同将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在约首订明。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困难
1. 合同的内容务必体现我国平等互利的对外贸易原则和相关方针政策,务必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 合同条款应相互配合,协调统一。如单价与总价的货币名称要统一;价格条件的口岸与目的港要统一,价格条款与保险条款要统一;合同多次显现的货名要统一等。
3. 合同的各类条款务必与双方通过发盘和接受所促成的协议统一。
4. 合同条款要完整、肯定,防止错列或漏列首要事项。合同词句要精准、严谨,切忌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如“大概”、“或许”等词句不要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