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撤消
合同撤消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巨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消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合同撤消后的法律后果
合同撤消后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获得的财产,应该给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该折价弥补。有过错的一方应该赔偿对方所以所承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该各自承受相应的责任。”。
合同撤消后的效力
合同撤消后将发生两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二是当事人因合同获得的财产,应该给予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该折价弥补,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该赔偿对方所以所承受的损失。但是合同被撤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相关处理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消除与合同撤消的区别
合同消除与合同撤消,尽管均为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没有相同:
(1)从发生原因来说,合同撤消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依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引起合同撤消的原因是:巨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下所订立的合同;而合同消除权的发生,既有法律的规定,又有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的规定即是。
(2)从适用规模来说,合同的消除首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撤消不仅可以适用于合同,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明,不管其能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给予撤消。
(3)从合同关系的消灭来说,合同的撤消务必由撤消权人提出,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证实;而合同的消除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商量或一方行使消除权而高达目的,不必经历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4)从发生的效力看,合同的撤消都有溯及力,《合同法》第58条规定,被撤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的消除要依据合同的履行情形和合同的性质及当事人的意向来决定合同被消除后能否具有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