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最低限价制(Minimum Price)
什么是进口最低限价制
进口最低限价制就是一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货价差于规定的最低价格则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以高达制约低价商品进口的目的。
比如,规定钢材每吨最低限价为320美元,若进口时每吨为300美元,则进口国要征收20美元的附加税,以抵消出口国或许的补助或倾销。
进口最低限价制的实例
1985年智利对绸坯布进口规定每公斤的最低限价为52美元,差于此限价,将征收进口附加税。
20世纪70年代,美国为了抵制欧洲各国和日本等国的低价钢材和钢制品进口,于1977年对这些产品进口实施所谓“ 起步价格制”(TriggerPrice Mechanism,TPM)。该种价格制也是一种进口最低限价制。首要包含下方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进口到美国的所有钢材和部分钢制品策划最低限价,该种价格又称起步价格。起步价格是以当时世界上效率最高的钢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为基础计算出来的最低限价。
2、对所有进口钢材和部分钢制品的进口,进口商务必向海关提交由国外出口商填写的“钢品非凡摘要发票”(SpecialSummarySteelInvoice,SSSI)。假如发票上的单价差于起步价格,则进口商务必对价格执行调整,否则就要接受调查,并有机会被裁决为倾销,征收反倾销税。
3、继续收集和分析对美国出口的首要外国生产者的国内钢材和部分钢制品的单价和生产成本的资料以及美国国内钢铁工业的相关资料,以便随时调整最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