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收购能否在证券交易所内执行,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场内收购和场外收购。
场内收购是指收购方在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以形成该上市公司大股东乃至控股股东的过程。
场内收购的对象一般是高流通股上市公司,受于其股票和股东比较分散,中小股东较多,容易使收购方得手,所以形成一种被广泛采取的收购方式。
场内收购的优缺点
该种收购方式的优点在于:
1、全流通股的公司其股东比较分散,中小股东较多,采取在二级市场上场内收购的方式,收购方可以较快速地提升持股比例直至得到控股权。一般,收购方只要收购这类全流通股公司5%—20%的股本,就能得到控股权。
比如,几年以前,延中实业只收购了爱使股份公司4.99%的股份,仍未高达5%的公告线,就成功地控股了爱使。所以,即使在二级市场上每股收购价较高,但得到控股权所要支付的总成本并没有是特别高。
2、因收购流通股不受国家相关政策的制约,收购方只要依照相关规定,在收购时及时公告或发出收购要约,就可以执行收购。
3、受于收购的是可流通股份,收购方在持有六个月后就有权在二级市场上抛出,使收购方可以视市场情形做出增持或减仓股份的选择,因此灵活性较高。减仓可以使收购方视具体情形,由控股降为参股,甚至转化为一般性的股票买卖活动。
但是,该种收购方式的缺点是受公开收购要约的制约较多,企业要不时披露持股比例,风险较大,而且该种收购方式多部分为敌意收购,容易遭到被购并方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