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数期权简述
股票指数期权是建立在市场指数基础上的一种派生证券;股票指数期货则是股票投资人用来减弱股票投资宏观系统性风险的一种常用的套期手段。
股票指数期权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造成的。期权买入者付给期权的卖出方一笔期权费,以获得在将来某个时间或该时间以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出售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显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快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改变。股指期权务必用现金交割。清算的现金额度等于指数现值与敲定价格之差与该期权的乘数之积。
股票指数期权赋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欧式)或在特定日或以前(美式),以指定价格购入或出售特定股票指数的权利,但这并不是一项责任。股票指数期权买家需为此项权利缴付期权金,股票指数期权卖家则可收取期权金,但有责任在期权买家行使权利时,履行购入或者出售特定股票指数的义务。
最早的股指期权交易是1983年3月11号由CBOE推出的,那就是S&P100指数期权交易,紧接着美洲股票交易所(AMEX)也推出了重点市场指数(MMI)期权。即使股指期权交易是在股指期货交易之后造成的,但经历多年的成长,当前世界上股指期权的交易量已逾过了股指期货的交易量,形成股市衍生产品市场中的又一颗明星。
股指期货与股指期权交易的区别
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交易对比,区别在于:
(1)权利义务不同
股指期货赋予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即合约到期时,持有人务必依照约定价格购入或出售指数;而股指期权则不同,股指期权的多头只有权利而不承受义务,股指期权的空头只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2)杠杆效应不同
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首要体现为,利用较低保证金交易较大数额的合约;而期权的杠杆效应则体现期权自身定价所具有的杠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