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举动。依照资产剥离能否符合公司的意向,可以划分为自愿剥离(Voluntary Divestiture)和非自愿剥离(Involuntary Divestiture)。
非自愿剥离又称被逼剥离,是指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构以违背反托拉斯法为由,致使公司剥离其一部分资产或业务(该种情形在美国较多)。经常发生的情形是,在兼并与收购活动中,政府或许觉得兼并后的公司将于某一市场上产生过分的垄断或控制,损害公平竞争,进而要求公司剥离其一部分资产或业务。
非自愿剥离与自愿剥离
自愿剥离是指当公司管理人士发现通过剥离能够对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资产的市场价值造成有利影响时而执行的剥离。
非自愿剥离一般起因于政府反托拉斯法的制约,假使公司不将某一特定部分剥离出去,就会致使公司范围胜过规定标准。而自愿剥离则是管理层出于自愿所做的剥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