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发行
正文
证券发行主体由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代理卖出证券、募集资金的一种方法。发行主体不用自己办理发行事务,但需向中介机构支付适当的手续费。 间接发行方式有:①证券代销。即证券发行主体委托发行中介机构发行证券,由发行中介机构代表发行主体办理发行业务。若证券应募额达不足预定发行额时,中介机构不负承购余下额的责任。②证券包销。即发行主体委托发行中介机构发行证券,并与发行中介机构签订包销合同。证券应募达不足预定发行额时,由发行中介机构对不足部分给予承购。③证券承销。即在特定的发行条件下,证券发行总额全部由发行中介机构一次性承购,发行中介机构将承购的证券再分别向投资人卖出。卖出时的证券价格一般好于承销时的单价,其差额即为发行中介机构的效益。 间接发行方法现已被世界各国普遍采取,其优点是,利用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大量的金融网点和客户,以及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士和不错的信誉,可以快速募集到大批资金,保证证券发行任务顺遂完成。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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