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应用
假使公司所处行业显现恶性竞争只有两个结果,要么该公司被动或主动参与致使利润率长期大幅滑坡最终很难为继,要么公司依靠足够财务保障支撑,在恶性竞争中成功达到行业整合,有效获得市场份额,淘汰弱者,最终提高了行业进入门槛。无论哪种结局投资人介入恶性竞争初期行业都不明智,但若显现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的有效讯号(玩家显著降低),往往是逢低做多的好机会。如国产手机行业即在历经一个由恶性竞争向行业整合转变的周期,这毕竟是一个需求重大且上涨的行业。
举例:A公司是卖大米的,B公司也是卖大米的,他们都想让自己公司的销售业绩上升,就恶性压价,致使入不敷出。
这一现象在市场上依旧很多见的。首要表现
恶性竞争又称过分竞争(Excessive competition)在国外经济学文献中又称“自杀式竞争”、“毁灭性竞争”或“损坏性竞争”,在日本被称为“过当竞争”,在我国则有人称为“恶性竞争”,显现为企业之间频繁发生的单价战、资源战、广告战等现象。
贝恩从哈佛学派S—C—P模式的经验研究出发,觉得过分竞争是非集中型市场结构特有的现象,从形式向上瞧,首要显现为:
(1)产品价格长期处在平均成本之下,进而企业只得到远差于一般水准的利润;
(2)要素报酬长期处在一般水准之下且很难转移;
(3)对经济周期反应迟钝。
依照鹤田俊正的定义,过分竞争指的是如此一种状态:在集中度低的产业中,即使很多企业利润率很低或者深陷赤字状态,但生产要素(首要是劳活力)和企业却不能顺遂地从这个行业中退出,使低或负的利润率长期继续。依据日本学者小宫隆太郎的定义,过分竞争是指如此一种状态:某个产业受于进入的企业过多,已经使很多企业甚至全行业处在低利润甚至是负利润的状态,但是生产要素和企业仍无法从这个行业中退出,使全行业的低利润甚至负利润状态长期地连续下去。日本学者两角良彦则把过分竞争归结为由竞争所产生的国民经济损失大于由竞争所得到的国民经济利益的竞争形态。
此外,日本通产省在60年代提出建立“新产业秩序”的改革措施时,觉得过分竞争是受于企业范围过小和间接融资方式引起的“非有效竞争”。范围过小与过分竞争互为因果,间接融资方式致使银行对系列企业的贷款竞争提升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倒过来又加强了企业对银行的依靠程度,形成了恶性循环,进而产生了过分竞争状态。曹建海在其《过分竞争论》的博士论文中,为过分竞争下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定义。他觉得,过分竞争是指“受于竞争过程内生或外部原因的作用,首要发生于非集中型或较高固定成本的寡头市场结构等退出壁垒较高的纯粹产业中企业数目过多、产业过分供给和过剩生产量力现象严重,产业内的企业为保持生存,必须竭尽一切竞争手段将产品价格减弱到靠近或差于平均成本的水准,使整个产业中的企业和劳活力等潜在可流动资源限于只能得到远差于社会的平均回报和薪资水平的境遇而又不能顺遂从该产业退出的非均衡的情况。特质
恶性竞争在我国首要呈现出下述特质。
首先,“进入过分”与“退出制约”并存。过分竞争与完全竞争的最大区别在于:完全竞争没有进入与退出制约,企业可以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而过分竞争则存在着:“进入过分”与“退出制约”。过分竞争对新建企业来看,“进入成本”远差于“退出成本”,产生大批企业持续涌入,而不符合经济范围、缺乏竞争力企业又很难退出,进而致使市场过分拥挤。
其次,产业集中度较低。贝恩最早运用绝对集中度指标对产业的竞争和垄断程度执行了分类研究,他依据前4名企业市场占有率(CR4)将集中类型分为六个等级,即极高寡占型(CR4>75%)、高集中寡占型(65%
依据上述贝恩的分类研究结果,可以推断,我国绝大部分工业产业的市场结构属于原子型,即是一种低集中度的市场结构。最后,企业之间的生产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水平低。生产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是现代大生产条件下达到范围经济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具有自给自足倾向的“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仍占有很大大的比重,企业之间的生产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水平仍较低。企业之问的生产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水平低,不仅使大、中、小企业无法得到丰厚的分工效益,而且还导致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互之问争夺原材料和市场的举动,产品达到日益问题,其结果既产生了有限资源的浪费,又压抑了企业采取大范围、高效率的集约化生产方式,降低了技术创新的活力,进而影响了产业组织整体效率的提升。形成首要原因根本原因
地方政府作为利益主体、经济主体和管理主体的“三名一体”的身份,是实践中造成过分竞争现象的根本原因
改革放开以来,以放权让利为核心内容的行政性分权和经济性分权的有序推动,不仅大大提升了各级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大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成长,而且在此过程中本身利益持续得到凸显和壮大起来的地方政府,在实践中作为一种利益主体的经济扩张冲动无形中还成了促进我国经济上涨的难以忽略的强大活力源之一。
但是,伴随改革放开的深层次推动,受于中央政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仍未得到应有的健全与完善,加上地方政府的本身举动也仍未得到应有的约束和规范,因此作为集地方政府集体利益主体、经济主体和管理主体为一身的地方政府,出于对本身利益的考虑和追求,其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也就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与本地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利益同盟”,对关系到全局性利益的区域间协调与合作困难根据本身的利益取向而选择不同的举动策略。既然这样,实践中地方政府一旦在竞争中处在不利地位或是为了维持自己的有关竞争优势时,其又往往看好于干预市场与企业的正常举动,以至于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过分竞争方面的困难和现象。不仅这样,受于行政性分权还致使多地区的经济利益特别是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士的利益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联系更为紧密,因此其在有效地调动地方政府努力于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的同期,无形中又致使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士利用行政权力甚至是司法权力来“促进”和“保护”地方政府发展的经济冲动性得到了膨胀和加深。显然,从该种意义上讲,任什么时候期任何国家的地方政府应是都存在着实施地方市场封锁、保护的内在冲动和实践中的举动倾向的。
另外,受于行政性分权在增强地方利益与地方经济发展间关系的同期,又会通过对地区利益的诉求而增长地方政府的边际收益,使地方政府实行地方保护等有关举动的边际成本减小,所有这些又在无形中加深了地方政府实行地方保护等有关举动的内在冲动和举动选择倾向。既然对地方政府来说一面内在冲动渐渐增长,另一面又得到了放出内在冲动的权力,因此为了有效维护地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了保证地区财政收入的平稳性、为了使本地区在竞争中处在有利地位,地方政府就会自觉与不自觉地在发展地区经济的旗帜下看好于对市场执行直接的干预,人为设置进入或退出壁垒来维护本地企业发展和经济上涨。诚然,其最结束果不仅使正常的区域分工无法达到,而且在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影响和障碍区域乃至全国的可连续发展。
受于地方政府作为利益主体、经济主体和管理主体的身份与角色日益显著,因此伴随多次放权让利的政策调整和经济体制的转型以及在中央与地方间的关系逐渐趋于市场化和合理化的新事态下,近些年来地方政府的举动取向开始表现出一连串的具有本身特质的倾向:首先是地方政府的经济举动具有比较显著的行政导向特质;其次是地方政府的举动具有比较显著的维护局部利益的倾向;又一次是地方政府的有关举动具有比较显著的短时间性特质;最后是地方政府往往看好于将地方国有经济利益扩大化和社会化,从而将其作为地方政府本身举动的基础。上述的各种倾向即使表现形式有别,但它们综合作用的结果全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助推和加重地方市场分割、地方保护主义与过分竞争等方面的举动和现象。经济和体制原因
现行的财税政策及其多地方政府财权的扩大与对财权的追求,乃是形成过分竞争现象的经济原因,而地方政府所拥有的经济调控权的扩大,则又是造成和形成过分竞争现象的体制原因
伴随改革放开事业的深层次推动,由于以“分灶吃饭”为中心内容的财政包干体制所具有的诸多弊病和不足,1994年我国政府又实行了以“分税制” 为核心内容的新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即使在规范政府的事权、财权规模与规范相互间的竞争举动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和进步之处,但受于其导致提出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划分关系的一个基本框架,而仍未能从根本上处理体制激励机制不足和对“寻租”倾向激励有余的老困难 。加上近些年来为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分税制之外还赋予了地方政府在预算外收费以及建立政府专项基金等方面的权限,所有这些均是多地方政府继续运用行政手段来直接管理、干预当地的经济活动给予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值得指出的是,受于1994年实施的分税利改革并没有处理好如下的四个方面困难,因此其在无形中又导致了多地方政府对本身利益的无节制追求以及热心于地方市场分割和过分竞争等方面的举动。一是任然未能处理好“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清”这一多年来一直困扰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顺遂执行的固疾。二是分税制体制下的地方财源不足,又直接组成了对有关事权的约束。三是省级财政下方的分税体制并没有到位,同期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仍未建立起来。四是现行的财政体制缺乏对经济结构调整的选择性激励,特别是受于与分税制紧密配套的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建设落后,不仅使财政体制对区域分工缺乏选择性的激励和有效反映,而且使每个地区为了追求本身的财政利益最大化而忽略本身的比较优势及对合适产业的选择失去敏感性。显然,在该种情形下,地区之间要形成一个具有真正互补性的产业结构无疑就变得更为问题了。
除了财税体制方面的原因外,多地方政府拥有的经济调控权的扩大也是形成和加深过分竞争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即使地方政府拥有的经济调控权的扩大对提升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受于有关的法规制度缺失和欠合理性,因行政性分权而产生的地方政府经济调控权的扩大亦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全国性的统一市场的形成。其实,也正是受于在地方自主权持续扩大的新事态下,为了追求局部和短时间利益并从而借此减轻就业阻力和提升经济效率,多地方政府竞相上马一部分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而多地方政府竞相这样,不可避免地会形成产业结构趋同和过分竞争等情形;二则为了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至于被淘汰,对位于本区域内的企业,地方政府除了予以各种优惠政策外,还往往更痴迷于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举动和以各种各样的分割市场的手段来克服进入壁垒。显然,在形成和加深过分竞争现象方面,地方政府经济调控权的扩大应是其中的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原因之一。政绩考核制度缺
陷政绩考核制度缺陷的存在,亦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过分竞争现象改革放开以来,受于我国政府在政绩评价制度建设上落后和偏颇,多地方政府为了得到政绩上的好评而得到许多的经济与政治上的收益,他们往往置身于当地经济发展的主体和地区经济利益总代理的地位,并环绕着国内生产总值的上涨而执行着种种付出。我国现行的干部考核制度尤其是对地方干部政绩的评价与考核,过份地强调了与所辖地区的经济发展成就直接挂钩,而当前的经济发展成就首要是以上了多少项目、建了多少企业、引进了多少外资、经济上涨速度有多快等指标来执行量化与比较的,因此在政绩意识的诱惑下,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们便十分热心于资源配置本地化和保护本地市场等举动和做法。
比如,在行使其区域经济管理职能这一困难上,它们往往就看好于尽或许多地从增长经济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政绩出发,干预本地企业的投融资活动,妨碍生产要素和商品的跨地区流动;在项目决策上,只若是能增长地方政府业绩的项目,它们就会千方百计地上马,至于这些项目建成后能否会产生重复建设困难则往往被置之度外。此外,受于我国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和实施上仍有待于更深一步健全和完善,加上“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所有这些在无形中又为一部分地方政府管员出于政绩考虑而设法钻国家政策的空子,甚至是自愿以身试法给予了“信心”和“勇气”。值得指出的是,受于地方政府领导人任期过短和调动频繁,极易产生地方政府管员十分痴迷于短时间利益和有关的“立竿见影”项目,更何况项目成功后成绩又不是自己的。纵然是失利了,但有继任者来承受责任,这样好事,地方官员们又何乐而不为呢?公有产权制度下所有者缺位
公有产权制度下的所有者缺位,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过分竞争现象的形成因为共有产权制度的公有产权制度实质上乃是在法权上剥夺了私人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而把这些权利均归属到不同等级的政府或官员手里,进而形成了法权意义上的第一层的信托一托管关系和各上下等级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实践中,即使政府或官员拥有余下控制权,但受于起码在法律方面上余下索取权属于全体人民,结果致使余下控制权易于变为一种“廉价的投票权”,其表当下事实中即是政府官员负盈与负亏的程度不对等。即使是明明知道地方保护主义、过分竞争等举动的弊端重重,但在实践中他们仍乐此不疲。清除对策法律上清晰权力
改革和完善权力运转机制,科学、合理地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界限科学地划分事权,也即是要从法律上清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事务管辖规模及其所拥有的权力,从而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一个集分权相结合、权责清晰以及科学规范的新型关系模式。具体到我国的情形来说,在科学划分事权方面应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在中央与地方事务管理权的划分中,核心是要处理好地方性“公共事务” 的最终决策权困难。其次,应将达到法律分权制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来对待。又一次,渐渐由地方政府的梯度分权过渡到地方均权。最后,切实增强地方政府相互问的横向合作,由于只有增强了地方政府问的横向合作,才可真正达到各方的共赢。科学地划分事权即使相当重要,但只有在财权得到科学划分的基础上,事权才可得到真正的清晰。
为科学地划分财权,做好如下的四个方面工作可以说是举足轻重的。其一,财权的划分务必要体现出中央政府在宏观上的主导地位。其二,应科学地调整某些税收的归属划分,维持税收实施权与税收收入归属权的统一,尽量避免代征代收现象,切实规范地税的收举动。其三,务必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当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功能首要依旧为了平衡公共物品供给上的区域差距,而非仅仅为了调节既得利益。由于此,转移支付制度的调整目标就要尽量降低人为原因的干扰,提升其中的透明度与规范性。其四,要积极构建能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财政政策。不仅这样,为更深一步理顺政府与产业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各级政府还应尽量清除税收以外的有关收费举动,切实使各级政府对产业组织的经济举动能基本约束在税收制度的规模内。
另外,为加速构建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财政扶持体系,可以由中央政府和部分地方政府继续承受支持个别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着重产业建设 。诚然,对这些着重产业的界定也应纳入法定程序,而不能交由政府管理部门根据本身的管理需要或部f-JN益来随意确定。建立实行有效机制
建立和实行有效的“利益分享机制”和“利益弥补机制”
与传统的区际利益协调手段对比较,实践中的利益分享机制务必要体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
其一, 适当的中央政府政策协调。具体说来即是要求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仅要指明各种产业发展的松紧约束程度,而并要在清晰表示多地区发展各种产业的松紧约束程度的基础上形成能将“产业”与“地区”有机结合的最优区位政策。其二,强调地区之间在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基础上达到产业利益的地区分享。其三,达到产业利益分享形式的多种多样。所以,在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应当要切实地避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的现象,尽或许地不使过多的要素资源集中于某一个或某几个产业区域中。其四,应强调在乎等、互利、协作的基础上达到地区的共同富有。与“利益分享机制”不同,“利益弥补机制” 首要是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来达到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转移,从而高达产业利益在区域间的合理分配。即使“利益弥补机制”首要显现为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但此前民众却很少从产业的角度去研究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实际上,产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转移支付制度有着紧密的关系 :首先,财政失衡自身或许就是由产业结构的失衡产生的;其次,受于产业结构从失衡到均衡的演进需要适当的时间,在该种情形下,其也需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支持。可见,要维护产业结构的合理性与地方政府间竞争的规范性,也需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弥补机制”。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政绩考核制度
针对当前我国在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现阶段做好下方几方面的工作依旧有着相当的必要性的。首先,务必要设计出一套科学、规范、可量化的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其中,不仅要有经济数量和速度的上涨指标,而且更要关注经济上涨的质量指标以及像环保等方面的社会效益指标;不仅能够考察干部在促进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政绩,同期也要关注他们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方面的具体表现;不仅要考核干部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业绩与贡献,还要综合考虑其对周边相邻地区的成长和进步所产生的影响情形。否则的话,若依旧“国内生产总值至上”,那么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态势便很难得到根本性的逆转。其次,务必要真正达到政绩考核机制与实行方式的公开、公正及透明。又一次,务必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评价原因,尤其要激励广大民众参与对干部政绩的评价,充分听取和尊重广大民众的评价及意见。仍有,适当加入能反应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水平的指标,这不仅能更全面地评价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履行职责的真实情形和能力,而且有助于地方政府加速职能转换和推动政府管理制度的改革。最后,要形成合理清晰的奖惩机制,严格按考核的结果兑现,特别是对那些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运营活动并产生了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官员,要求其承受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加大行政垄断性行业的放开强度
受于行政性垄断行业的大批存在,不仅制约了其余企业的进入,减弱了其余行业的边际投资收益率,而且受于其本身的低效率,无形中增长了整个社会的外生交易费用,减弱了社会分工水平的总需求 ,结果既会形成容忍低效率产权结构长期存在的情形,还会导致地方市场分割、地方保护主义与过分竞争等社会现象。为更改现况,一个比较合乎逻辑的政策建议便是打破行政性的进人壁垒,促执行政性垄断行业的竞争。顾虑到在加人WTO以后,很多国际“自然垄断”行业的跨国公司必然会加大开发中国市场的强度,因此对于政府来看,事先在国内放开行政垄断行业并使其在自家“后院”练功,以壮大面对国际跨国公司的竞争阻力,应当说是合政府本身利益取向的。在此过程中,因行政垄断原因而引致的其余行业的过分竞争情形也必将遭到弱化。留学中介恶性竞争总括
以往,有部分留学中介为了吸引学生的眼球来抢占市场份额,利用给国外院校“排名”的手段做虚假宣传。而现 在,不少留学服务机构为了赶紧扩大知名度,以在网上散发虚假排名等“新”手段为噱头,欺骗消费者。他们利用部分学生及家长对留学中介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不高,高达夸大自我形象的目的。专家表明,该种中介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法和欺骗的举动恶意引导消费者选择。花钱就能上“红榜”
一名留学行业人士为记者供应线索说,一家网立稳刊登过“只要××××元就能评上全国优秀中介”的广告语。不仅这样,有些中介居然利用网络技术以教育部的名义为留学中介排名。对于此现象,教育部有关主管表明,相似以上的案例非常多,有很多中介均为利用如此的手段对消费者执行误导。其实,广告公司或留学中介机构根本没有为其余机构排名的资格。另外,该主管也严肃表示,目前为止教育部从来没有对任何留学中介执行排名和评比。
澳际出国留学公司总经理王薇说,从这些中介招揽客户的方式上来说,显而易见的是用出钱的方式来决定机构能否优秀。该种方式并没有能公正、公平地体现留学服务机构的质量与水平。
另外,北京和中联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胡伟航表示,该种花钱“排名”的手段尽管在短时期内或许蒙蔽消费者,但终究会被揭穿的。一个留学中介公司的服务、口碑以及信誉是需要时间来积攒的,而该种“自我排名”在留学市场上根本站不住脚跟。留学中介不需排名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印凯感言,教育部推出的合格留学中介名单尽管有序号排列,但并没有是给中介排名,导致依照申请资质的先后顺序执行的依次排列,所以序号的前后排列并没有代表着中介质量的优差之分。印凯说,质量是否保证,并没有是中介机构自己说了算的,也是花钱买不来的。优秀的专家团队、雄厚的办理资质和长年积攒的行业经验以及对学生充分的责任心是优秀的留学服务机构必不可少的条件,同期仍需要有实在的办理业绩和不错的口碑以及权威部门的审核认证。
北京和中公司总经理胡伟航表明,留学中介根本没有排名也不需要排名,作为服务机构,假使期望得到许多消费者的认可,那么一定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客户供应诚信、满意的专业服务。留学市场面对恶性竞争
澳际出国留学总经理王薇表明,“伪排名”不仅扰乱了整个留学行业的竞争秩序,更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利益,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举动。教育部主管表明,所有的恶性竞争均为两败俱伤的结果。留学市场会变得混乱,非法中介机构会迅速地混进来,最终,坑害的依旧消费者。如此的苗头一经显现,将打乱了整个留学市场的正常秩序。新兴案例学生该如何注意
澳际出国留学总经理王薇说,夸大或虚假的宣传信息,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误导学生和家长,致使决策失误,劳民伤财,甚而影响到学生的前途。此外,就排名评比来看,消费者一定要了解评比主办单位能否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评比的具体时间、参选评比的单位能否普遍、有无评比记录以及详细情形。
另外,北京和中总经理胡伟航补充道,消费者在选择留学中介机构时,千万不要以该种“排名”作为选择的标准,一定要多方面地切实了解该中介机构的资质、服务规模、服务水平等。谋求留学中介帮助时,建议多走访几家,通过对比公司的工作环境、工作人士的专业素质以及服务立场等选择适合自己的留学服务机构。
最后,嘉华世达公司副总经理印凯警示,一、在得到各种留学有关信息时一定要注意如此的宣传模式,能否合理、合法;二、在宣传内容上,看能否切合事实,如夸大其词请不要相信;三、只有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的才是真恰好,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掌握每个机构的被投诉情形。而对于没有评选资格的机构颁发给中介的奖项,请不要轻易相信。四、网络信息最繁多,也最很难分辨,要特别注意内容并非是华丽的文字,千万不能轻信没有依据的排名、推荐。五、一部分所谓的国外院校驻京代表和有着外国身份的中国人,他们是很难受中国法律的制衡的,一旦被骗投诉无门。网吧恶性竞争网吧恶性竞争是网吧发展的一个毒瘤,形成网吧业主的隐痛。网吧的恶性竞争致使网吧之间竞相降价,“你涨我涨,你跌我跌”,效益下滑,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辛辛苦苦运营十几年,结果旁边开了一家网吧,我们两家网吧之间开始打价格战、服务战、促销战,大家均为招招出击,招招模仿,如此两家不仅没有盈利,而且在一天天地吃老本。”身为网吧业主的王先生谈及网吧间的恶性竞争,有如此的切肤之痛,“当下全国很多地方网吧的现况就是竞争日益白热化,网吧之间均为你拼我活的,网吧这口饭是越来越难吃了。”
那么网吧恶性竞争的根源是什么呢?
曾经“要想发开网吧”的口号,让很多淘金者把眼光投向网吧。于是一时间,中华大地网吧是处处开花,甚至在穷乡僻野也有了网吧的踪影,网吧基数一下子膨胀到极限。当时行政对网吧的政策也是放任自流的形式。伴随网吧基数的剧增,网吧开始面对竞争,争夺有限的资源,市场变得杂乱无章,勾心斗角之事每天都频繁地上演。而“蓝极速网吧”事件,让政府开始意识到网吧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开始采取全面封锁、局部封锁、从严政策,甚至一度采取暂停网吧运营执照的发放,尝试让网吧市场复苏正常。可惜,效果并没有很如意,该种人为制造稀缺资源又开始掀起此外一场“炒牌照”风波,网吧牌照一时间形成极其稀缺资源,许多人想从网吧牌照中赚取高额利润。网吧市场被搅得越来越浑浊。那么,怎样避免该种“鱼死网破”的恶性竞争,我们从下方三个方面执行探索。
探索一:对网吧股份制形式地探索
偏居鄂西的鹤峰县城,网吧的困难也曾是民众关注的重心。据统计,到2006年末,鹤峰县共有网吧31家,从业计算机800余台。其中,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5万吨鹤峰县城,大大小小的网吧共有9家。
鹤峰全县网吧市场范围小,分布散、秩序乱、档次低,而且运营环境差,管理人士不足,消防安全隐患大、扰民现象严重。受于恶性竞争致使了这一行业利润过低、举步维艰,最终的结果,就是靠违规运营支撑。即便这样,这些网吧也导致少数稍有盈利,大部分网吧都处在保持状态,稍微网吧完全是赔本吆喝。这是很多地方网吧竞争的一种真是写照。面对如此的情形,他们采取什么样的举措呢?结果又怎样呢?
“佳佳网吧超市”是整改后的胜利品。它是以前的9家网吧合并成一家股份制网吧超市公司。其中,7家网吧每家以50台电脑,6万元流动资金入股,每家占股份10%;原来范围相对较大、运营情况较好的2家网吧,以每家75台电脑,9万元流动资金入股,每家占股份15%。9家网吧业主都是股东,公司还成立董事会、监事会,从以前的网吧业主中选举造成董事长、总经理。
这在一定程度上更改网吧业主之间的关系,由以前的敌对关系变更为股东关系,共同运营一份事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网吧之间的恶性竞争,改观了运营环境,让网吧之间进入一种临时稳定的状态。网吧有许多时间将精力投入到网吧的运营管理上,优化了网吧的产业结果,细化服务内容,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据了解,如此的整合方式让网吧业主感觉到难免的阵痛。鹤峰城区以前的9家网吧当下依然各自保留着独立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工商运营执照》等证件。责任书清晰规定:保留各网吧资质独立存在,未经许可不得分散运营。自此看来,如此的整合是存于表面的,没有深入到网吧内部的整改,但是如此的方式对网吧将来的成长是一种很好的借鉴,更有待于更深一步探索。网吧运营的几大原则先发制人
红海、蓝海战略里,红海领域里是各个品牌相互拼杀,血色一片,而蓝海却是独立潮头,风光无限。对于网吧来看,步步为先,步步走在别人的前面,如此就可以避免与同行发生正面矛盾。但这需要有市场眼光,有充足的洞察力,能够把握好网吧的成长方向。如举办节日促销活动,首先要解决好充分的预案,避免在活动当天忙手忙脚,形式不一定要很花哨,但需要根据事实情形做到推陈出新。千万不要放马后炮,如此可是吃亏不讨好的事情。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的前提条件是先发制人,千万不要单一地模仿、拷贝对方的方式、方法。当前,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如此的情形,你换设备,我也换设备,你开始装修,我也着手装修,你大范围搞促销,我也以同样的方式跟你抗衡,疑似自己一步没有跟上,便吃了大亏。一方是有备而来的,另一方是仓促应战的。对于后者如此做不仅效果不显著,而且花费大,两者之间均为硬拼硬,会使后者深陷被动境地,即便耗费同样多,收获却大不一样。所以,网吧要懂得扬长避短,假使对方资金雄厚,装修很高档,那就没有必要在这个方面下很大的工夫,可以从此外一面抵消对方的锐气,如供应某种特色服务,适当调低自己的单价等。错落有致
这里的“错落有致”是指网吧运营要有层次,依据不同的目标群体策划不同的单价、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服务等。而且可以依据消费人群的比例,来规划自己的布局。如有些网吧首要面向高校群体,那么定位就要精准而明晰,针对高校中的“贵族们”供应豪华包间、高级配置、好的茶水饮料。对经济不太好,消费较低的学生群体依照一般的单价收费,甚至可以采取适当优惠政策。还可以依据高校学生这个特殊性,搞一部分情侣包厢,满足多元化的需求,并非是以“一刀切”的方式,避免形式单一,客户群体单一,缩减网吧的收入来源。探索三:如何发挥网吧协会的协调作用
网吧协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在网吧自律的基础上诞生的。网吧协将是政府和网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协调网吧之间的关系,对网吧采取道义上的约束,增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避免无序竞争和盲目发展。网吧协将对于差于生产成本价的低价倾销举动予以必要的处罚,遏制恶性竞争现象继续蔓延的势头,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网吧之间的恶性竞争,引导网吧向着个性化、品牌化、范围化方向发展。网吧协会应当将网吧之间联合起来,各自协调,共同平稳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网吧行业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使整个市场向着规范、有序、健康方向发展。
网吧市场化是网吧发展的标志,它解脱了行政全方位干预,在市场的道路上前进。但是过分市场化,网吧之间恶性竞争,则会致使市场秩序混乱。市场有自己的规律,有自己的游戏法则,只有按规则竞争,才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迅速、有序的成长。网吧要在行业内协调制订自律价,共同遵守,共同利用市场资源,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对市场运行情形的监管,采取果断措施,整顿市场秩序,制止恶性竞争,给市场竞争创造一个公平公正、轻松和谐的环境;网吧协会需要很好地协调网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三者只有分别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当好自己的角色,网吧将来发展之路才会越来越广阔。演出市场的恶性竞争利薄如纸
为得到演出机会,演出团体15万元一场的演出可以降到15万元两场;为了比竞争对手多出售点票,演出公司可以把15%的票务代理费提及18%;为了拉到节目,剧院可以将4万元的场地租金降成2万元,甚至白送。从横向的各种演出形式,到纵向演出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整个演出业玩儿的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互相挖墙角、恶性压价及行业内部借势抬价,演出市场如何控制恶性竞争,事关演出产业的生死存亡。
2004年2月24号晚,人民大会堂正在举办小泽征尔指挥的演出,一楼第32排的票价也达到1500元。但即使是如此,在演出市场里,从最初的产品供应商——演出团体,到中间的产品销售商——演出公司,再到产品销售卖场——剧院,却都受于购入时不惜成本的抬价和出售时不惜成本的杀价而深陷无利可图的怪圈。
演出团体为抢市场不顾价格
在国外,顶级乐团即便吃不饱,也不会贱卖。如此才可为自己维护一个平稳的市场空间。而在国内是,同一场演出,同档次的团竞相杀价,你15万元一场,我要价只有10万元,其他团或许这个时候跳出来要价15万元两场。
“奥斯卡经典曲目演奏”是中国歌剧舞剧院最先开发出来的产品,相当一部分观众对演奏曲目耳熟能详,所以该产品在市场上颇受欢迎,但是不久后,大量乐团就都上演了奥斯卡经典曲目的演奏会,并将出场价格压低了几万元。“菜单”大同小异,“厨艺”不相上下,试问,谁会非得选择“原创”呢?
在北京,水平相当的乐团非常集中,像中央歌剧院管弦乐团、中央芭蕾舞剧院交响乐团、中国歌剧舞剧院管弦乐团、北京交响乐团等等。在市场的开拓中,水平相当的乐团靠的只能是产品的特色,但是一个好的产品被推向市场之后,如法炮制再降价卖出成了一个固定模式。演出团体的利润就是如此被摊薄的。
一部分以严肃著称的乐团在开发流行产品方面难有击穿。但是如此的乐团一般可以靠维护自己的高价位在市场上获得一席之地,“宁缺勿滥”是出场的原则。在国外,顶级乐团即便吃不饱,也不会贱卖。如此才可为自己维护一个平稳的市场空间,为长远的成长奠定不错的市场基础。
但中国的现实情形是,同样一个乐团,出场费能从10万元到20万元不等。据记者调查,中国交响乐团的出场费一般为20万元,中国爱乐乐团则是20万元-25万元之间。像如此高水平的乐团,需要定期请国外指挥,需要定期训练,成本自然很高,一场演出20万元的出场费并没有算高。但是,很多时候,同一场演出,同档次的团竞相杀价,你15万元一场,我跟你水平差不多,要价只有10万元,其他团或许这个时候跳出来要价15万元两场。
中国演旅行业有句话:可以让价格,不能让市场。这些演出团体质量差不多,这次由于价格困难,你让了,人家找了别的团,合作还不错,下次人家还会再找这个团。这个市场又是有限的,一次让,两次让,相当于把市场完全拱手让人。所以,即使很多演出团体明知价格偏低也要接下。从此恶性循环。
演出公司为票所伤
演出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体当下售票代理环节。代理费明里暗里的提升,加之上上下下打点官员的赠票,都让演出公司“很受伤”。
北京市场的行规是,票务代理商代卖一张票收15%的代理费。但是在演出旺季,有两场港台歌星的演唱会撞车了,一个演出商就或许会暗中提出把代理费从15%提升到18%,一部分同期代理着两个演唱会的票务公司也会见利忘义,卖力销售这个演唱会的票。其他演出公司这时只能也提升代理费才可保证票的顺遂出售。自己的利润被票务代理公司趁火打劫拨去一部分之后,长达几个月的票务回款也令演出公司在现金流上非常吃紧。
除此之外,让演出公司“很受伤”的仍有上上下下打点当地政府官员的工作赠票。“三高”演唱会的时机,有关部门利用职权拿到的赠票可以用箱子装。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胡月明主任介绍,依据他们的调查,在北京,去剧院看过演出的人不足20%,这其中,自己花钱买票去看的就更少了。在北方城市,民众以拿赠票看演出为荣。但是在奥地利,有地位的官员以买票听音乐会为荣,由于这里的音乐演出已经形成了规范的市场,正常的演出是卖票的。我们依旧没有如此的意识。在中国,上海人的意识要好一部分。剧场:皇帝的女儿也愁嫁
剧场为争取长期客源,杀价甚至不要钱。但是如此的争法儿令演出商也瞠目结舌,经纪公司即便占据便宜,也无法保证以后会继续与如此拉买卖的剧院合作。“北京的大型演出场地严重不足,大型演出场地不胜过10家,而同1000多万人口的东京拥有160多个剧场。”大量演出商一开始抱怨就提这事儿。按道理,演出场地少,供不应求,应当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才对。但是,一家京城大型剧院的主管告诉记者,恶性竞争不仅存在于演出商中,剧场也存在恶性压价的情形。京城的两个大型剧院之间就发生过该种事情,在争夺同一个演出时,一方要4万元场地费,另一方即将提出3.5万元就可以,这样循环,最终的结果是,一个剧院急了,提出免场地费,白演!
正常情形下,中山公园音乐堂最低场租为3万元;保利剧院最低场租为4万元;世纪剧院最低场租为3.5万元。
“剧场也追求自己的品牌效应”,明眼人告诉记者,杀价甚至不要钱为的是争取一个长期的客源。但是如此的争法儿令演出商也瞠目结舌,国外一经纪公司的主管曾告诉记者,他在中国演出市场向上瞧到的这些咄咄怪事令他极为不解并深感恐慌。他对如此的市场举动和氛围抱着不信任的立场,即便占据便宜,他也无法保证以后会继续与如此拉买卖的剧院合作。整个行业利润变薄
占领了半壁江山的非国有表演团体在恶劣的市场环境中苦苦挣扎。而最大的危害依旧整个行业利润变薄。
出场费少赚或者不赚,引进费较高或者特高,如此不理智的市场举动都得用重大的财力来支撑,很多国有背景的演出团体和演出公司有上级主管部门出钱,风险和成本就可以被“公家”摊走一部分。但相当数量的私营企业是自己出钱做,没有这样雄厚的资金苦耗,用不了几个演出季,就必须退出。2002年,北京有艺术表演团体110个,其中社会办团51家,占全市艺术表演团体的46%。占领了半壁江山的非国有表演团体在恶劣的市场环境中苦苦挣扎。
该种恶性竞争产生的最大危害还不仅是影响了私营资本进入演出市场,更严重的是使整个行业利薄如纸。一名国有大型乐团的经理曾说:这样竞争下去,当有一天我们自己也必须走到市场里谋生存时就会发现,这个市场已经变得无法赚钱了。
胡月明表明,要处理这些恶性竞争困难,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处理方式在于行业自律。务必有强有力的行业组织。当下政府从管理转为服务,行业组织也没有建立起来,所以,整个演出市场的管理依旧一个真空。
也有专家觉得,恶性竞争困难的处理,完全依靠行业内部力量会有很大问题,期望文化部能在相关法规中予以强制性规定。1997年颁布实行的《运营性演出管理条例》、1998年颁布的《运营性演出管理条例实行细则》及2002年对《实行细则》执行的修改和完善,这些已经不适应今天的文化演出市场发展,建议赶紧出台《演出法》。
政府对文化的管理要逐渐走社会化管理的道路。演旅行业的评估是目前演旅行业的一个重要的困难。应建立一个公平、公开的演旅行业评估组织,以中介身份,对行业内部的企业执行质量和资质评估,既可以甄别行业内的害群之马,也可以减弱政府的管理成本,高达净化演出市场的目的。事件观察:这里在重复收税
演出市场内恶性竞争,演出市场的外部环境也有需要改进之处——演出商重复纳税就是其中之一。演出商缴纳的运营税应当是扣除支付给演出团体、场地、经纪人之后的部分再缴纳运营税,比如100万元的演出收入,扣除40万元的演出费用,剩下60万元交运营税,扣除的40万元各自回去交税,但当下是依照票房收入100万元征运营税,支付给演出团体和场地的40万元回去还要缴税。其实,税法上规定的很清楚,但是一个演出团体在外地演出终结之后,总是不能顺遂地说服“老家”的税官不再征收一遍运营税。
在刚刚终结的北京市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建议,如何征收文化演旅行业的运营税,应当出台一个较为详细的管理办法。对于艺术表演团体,外请、外借的演员是否在计征所得税时,在收入中扣除后计税。期望所得税的比例按低比例实施,如此会有助于艺术表演团体积攒艺术再生产基金。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不少与会者觉得政府不应当对演艺界单独提出着重管理,税法面前应当一视同仁。着重掌握演艺界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提法,也是政务歧视,会产生社将对演艺界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