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符号
正文
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流通手段的货币符号。不足值的金属铸币和自身没有价值的纸币均为价值符号。 铸币在流通中会承受磨损,它的重量会渐渐降低,如此就会显现名义含量和事实含量的分离,但它仍可按以前的额面价值流通。该种情形表明,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不一定是足值的货币。它可以用另种材料制造的价值符号甚至完全是象征性的符号来代替。比如,银辅币、铜铸币等的金属含量并没有等于它们的名义含量和所代表的价值,而是由法律规定的。纸币自身并没有价值,导致代表金属货币量的价值符号。 价值符号能代替金属货币实施流通手段的职能,是由于货币在流通过程中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持续地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其他人手里。只要交换双方都承认这一价值符号能代表适当的价值量,就可以执行交易。马克思说:“在货币持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应,导致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实施职能,所以也能够由符号来代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49页)。 价值符号代替金属货币流通,需要得到社会的公认。该种社会的公认是通过国家的强制手段获得的。但国家的该种强制力,只在本国的流通领域内有效。一旦越出国界,价值符号就不能充当流通手段。国际间的支付,最终只有贵金属才有效力。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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