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平价(par value of exchange)
汇兑平价的简述
在各国采取金本位制度的时代,汇兑平价是指各国货币的金平价的比例,亦即以一国本位货币第一单位所含的纯金量,与他国本位货币第一单位所含纯金量的比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所创设的国际货币基金,为谋求各国汇率的平稳,要求各会员国务必设定其本国货币的汇兑平价,此项平价,须以本国货币与黄金或1974年7月1号每一美元所含的纯金量(每盎司纯金等于35美元,亦即美元每单位为纯金0.888671克)的交换比率来表明,故又称为国际货币基金平价。
汇兑平价的规定与影响
国家或当权者只能凭权力规定汇兑平价,不能借权力擅自决定输入和输出他们各自领土的不同种类商品价格的行情。理论家们非常详细地阐述了此外一个涉及平价的似是而非的学说, 即任何个别国家之间好于或差于平价的汇兑,总是显示它们相互之间的贸易有利依旧不利。务必承认,在贸易中没有充足的利润和弥补,就是一无所获。 但是,各国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情形,并经常直接间接地变动不已,不能固定在某一点上来执行论证。所以,假如受于贸易波动和周转的影响,在汇兑的某一特定期间内,那里发生了好于或差于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所谓平价或等价的2% 、3%,或许多数量的较大改变。若是值得如此说的话,除临时的情形外,它不是贸易有利或不利的必然结果。它对于国家一般是无关紧要的,由于贸易从有利可以变为不利,倒过来也是一样。由于以它必然 改变的本质为前提,执行演绎推理,假使不是致使误解,便只能助长困难的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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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字
汇兑平价,Par Value Of Exchange,Par value of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