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存款(Special Deposit)
什么是特种存款
2007年12月27号,中央银行又一次开办特种存款,期限为3个月期和1年期,年利率分别为3.37%和3.99%。开办对象首要是公开市场一级平台商以外的部分农信社和城商行等金融机构。我国有记录以来,在1987年和1988年,中央银行曾两次向农村信用社和中央银行广东分行等机构开办各50亿元特种存款,以高达调整信贷结构的目的。
专家表明,封存20年的特种存款再次重启,目的是吸收当前银行体系过剩的流动性。同期,特种存款工具的又一次运用,也凸显了中央银行贯彻实行从紧货币政策的立场和决心。然而,行业人士判断表示,尽管中央银行当前还没有发布此次的特种存款的总额,但预计不会胜过1500亿,对整个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影响还十分有限。
特种存款是中心银行直接控制方式之一,是指中心银行按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和其余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营运情形,依据银根松紧和资金调度的需要,以特定方式向这些金融机构集中一定数量的资金。
中心银行吸收的存款除了商业银行存款,财政性存款和特种存款外,仍有邮政积蓄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外国政府或外国金融机构存款。邮政积蓄存款是指邮政机的在办理函、电、汇、发等邮政业务的同期,办理以个人为首要对象的积蓄存款业务。邮政积蓄由邮电部门自办,然后转存中心银行中形成中心银行的资金来源。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心银行的存款,同商业银行在中心银行存款的性质和规模内容基本相同,也包含法定存款预备金和支付预备金两部分,导致在具体的操作和缴存比例上稍有不同。外国政府或外国中心银行的存款,这些款项是属于外国政府的,他们持有这些债权组成本国的外汇,随时可以用于贸易结算和债务清偿。
特种存款的特点
中心银行吸收特种存款具有下方几个方面的特点:
1、中心银举动非凡资金需要而吸收的存款。中心银行的特种存款,均为在特定的经济事态下,中心银举动调整信用范围和结构,为支持国家着重建设或其余非凡资金需要,从金融机构的存款中集中的一部分资金。
2、特种存款来源对象具有特定性。一般来看特种存款很少面向所有的金融机构,不像存款预备金是面向所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而吸收的。
3、非凡存款期限较短,一般为一年。
4、特种存款利率完全由中心银行确定,具有非凡的规定性,金融机构只能按规定利率及时足额地完成存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