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是德国最大的银行和世界上最首要的金融机构之一,总部设在莱茵河畔的法兰克福。它是一家私人拥有的股份公司,其股份在德国所有交易所执行买卖,并在巴黎、维也纳、日间瓦、巴斯莱、阿姆斯特丹、伦敦、卢森堡、安特卫普和布鲁塞尔等地挂牌上市。1995年末,拥有德意志银行股本的股东为28.6万,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当前,德意志银行集团总人数74000人,为约800万顾客工作,包含世界各国的个人、商业和政府机构客户、银行和公共机关。德意志银行拥有资产胜过9960亿马克。
美茵河畔法兰克福的德意志银行总部
历史背景
德意志银行1870年成立于德国柏林,不久便在不莱梅和汉堡建立分行;1872年,其上海和横滨分行营业,接着又在1873 年设立了伦敦分行。1876年,德意志银行收购德意志联合银行和柏林银行协会,形成德国最大的银行。从一建立,德意志银行便从事世界大型项目的融资,在德国及海外工业化的融资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早在1914年,德意志银行就被公觉得世界上首要的金融机构之一。一个多世纪以来,它一直维持在金融行业中的该种地位。
作为国际性大银行, 德意志银行维持着庞大的遍布世界的分支和附属机构网络,截止1996年6月30号,它在德国设有1662个分支机构,海外设有780个。在卢森堡、莫斯科、马德里、伦敦、悉尼、东京、巴黎、布鲁塞尔、安特卫普、斯德拉斯堡、纽约和香港设有分行或代表处,在加拿大、瑞士、澳大利亚、阿根廷、巴西、荷兰、 葡萄牙、波兰、匈牙利、西班牙、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印度等国都设有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尤其是1995年, 德意志银行得到了巨大发展:创建了一种新型银行(24银行);德意志银行股票面值变为5马克,发起了德意志银行在美国股市票的“美国一级预托证券计划”;收购圣路易斯ITT商业金融公司(密苏里),与德意志信贷公司合并,组建了德意志金融服务公司。另外,还组建了一家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德意志摩根建富;收购金融和期货有限公司-- 意大利第五大资金管理公司;建立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德意志银行纽约信托公司。
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德意志银行系分支机构最多的欧洲银行。截止1996年6月末,与其投资银行分支机构德意志摩根建富一起,德意志银行集团在亚太地区拥有4900位雇员,服务于70多个运营处,首要分布在巴基斯坦到日本,从中国到澳大利亚的18个国家。1988年成立的新加坡地区总部使德意志银行能更紧密地依照亚太地区客户的要求制订亚太地区的业务战略。
业务规模
德意志银行是一家全能银行,在世界规模内从事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对象是个人、公司、政府和公共机构。它与集团所属的德国国内和国际的公司及控股公司一起,供应一连串的现代金融服务,包含吸收存款、借款、公司金融、银团贷款、证券交易、 外汇买卖和衍生金融工具。德意志银行还开展结算业务,发行证券,处理信用证、保函、投标和履约保函并安排融资。国际贸易融资也是该行的一项重要业务,经常单独或与其余银团及特殊金融机构联合供应中长期信贷。近年来,项目融资、过境租赁和其余金融工具业务大大补充了传统的贸易融资。在项目融资方面,德意志银行对通讯、交通、能源和基本设施项目的重视程度的日益增长,而且其证券发行业务十分发达,已形成当今世界最首要的证券发行行之一,参与了德国和世界市场上很多重要的债券和股票的发行,经常作为领头行和共同领头行。
1995年12月末,德意志银行的净收入达到21.2亿马克,资本和储备金为280.43亿马克,总资产价值7216.65亿马克。依据1995年著名的《银行家》杂志对世界大银行的排名,德意志银举动世界排名第六位的大银行。历年来,德意志银行一直被穆迪评级公司、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和IBCA评为为数极少的几家AAA级银行之一。
组织结构
德意志银行的标识
和其余德国金融机构一样,德意志银行也受德国银行法的支配并服从在柏林的联邦金融管理局监管。作为一家股份公司,德意志银行设有监督会和代表大会履行监督其活动并提出建议。它的任务包含对年度账目执行审计并准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监督会20个成员中的10人由股东代表选举造成,其余的10位来自银行的雇员。银行股东代表大会每年一度在德国不同城市举办,相当于银行股东的议会。它倾听董事会的业务数据,决定利润的分配、资本的变更和董事会的构成。
德意志银行由董事会领导。当前其董事会由12个成员构成。他们共同对银行的业务方针及其贯彻负责。董事会有责任直接向监督会数据,特别是有关已制订的战略方针的贯彻和集团业务活动。另外,董事会还要实施代表大会的会议。长久以来,有一点已形成一个传统,就是德意志银行没有董事长或行长,但有一个官员,由他负责解释董事会的会议。
为接受其余竞争对手的考验,近期德意志银行执行了大胆的改革,把它的业务结构分成四个部门:私人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部、商业银行与机构银行业务部、投资银行业务部、集团服务部/参谋部。每个部均设有一个部委会,由两个高级管理人士处理日常业务,仍有起码两个集团一级的高级主管担任领导。为了控制这四个业务部门,德意志银行集团设立集团委员会作为最高管理机关。
在中国的业务开展情形
德意志银行早在1872年就在上海建立了分行,当时的业务汇聚在给德国和中国之间的进出口业务融资。1952年,德意志银行复苏它和新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联系,与中国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1981年,德意志银行作为第一家德国银行在北京建立了代表处。1993年,其广州代表处成立,不久又升格为分行。1995 年又开设了上海代表处。
德意志银行北京和上海代表处在德意志银行及其客户与中国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和机构客户及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并维持着紧密的联系。其广州分行能够为中国及国际客户供应德意志银行一连串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德意志银行在中国参与了不少大项目融资计划。如:为宝山钢铁厂供应长期出口信贷;作为领头行,为中国银行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第一次债券1.5亿马克;领头为中国国际信找投资公司在欧洲融资1.5亿美元;作为领头行,为中国银行安排1.5亿美元海外融资;作为安排人、代理和借款人,为中石油化工总公司供应1.5亿美元银团贷款;运用杠杆租赁为中国民航供应价值3亿美元的5架飞机; 为北京燕莎中心供应范围为2.4亿美元的融资,担任领头行;德意志摩根建富领头为上海海星造船公司发行H股股票,筹资2.08亿马克。
外部链接
* 官方网站 (http://www.db.com)
* 德意志银行在国内代表处和分行地址 (http://www.ba00.com/html/66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