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据该行自己介绍,2002年末中国农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29765.66亿人民币元,运营机构遍布全国城乡,另外在新加坡、纽约、东京和伦敦有分行或代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按其需要或内部的意见多次建立和撤销中国农业银行。最早于1951年将原来中华民国的中国农民银行和合作银行合并为农业合作银行,1952年这个银行被并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自己将农业合作银行看做自己的前身之一。
第一个持中国农业银行的名字的银行是1955年成立的,1957年这个银行也被并入人民银行。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又一次成立了一个农业银行,但这个银行在两年后也被并入人民银行。今天的中国农业银行是1979年成立的。
中国农业银行本来建立时的目的是为农业和农村建设供应贷款业务,但今天的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规模已经大超出了这个目的,然而对农村和农业企业供应金融业务任然是这个银行比较重要的一个服务规模。
中国农业银行的成长大差不差历经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1年—1952年)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增强农村金融工作,促进土地改革后农村以发展生产为中心任务的达到,经政务院准许,于1951年8月正式成立了中国农业合作银行。其任务是依照国家计划办理农业的财政拨款和一年以上的农业长期贷款,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成长。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对所赋予的财政拨款和长期贷款业务差不多没有开展,1952年受于精简机构而撤消。
第二阶段(1955年—1957年)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增长对农业合作化信贷支援的要求,依据当时农业生产发展情形和参照苏联做法,经国务院准许,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其任务首要是办理财政支农拨款和农业长期贷款与短时间贷款,贷款对象首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其余农村金融业务仍由人民银行办理。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
第三阶段(1963年—1965年)
1963年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升”方针中,国家采取增强农业的措施,增长对农业的资金支援。为了增强对国家支农资金的统一管理和农村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防止发生浪费资金和挪用资金的现象,1963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会议,准许建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依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建立中国农业银行的决定,这次农业银行机构的建立,从中央到省、地、县,一直设到基层运营所。但是,在精简机构的事态下,经国家准许,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又一次合并。
第四阶段(1979年—1994年)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有关加速农业发展若干困难的决定(草案)》中清晰提出“复苏中国农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信贷事业。”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有关复苏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决定正式复苏中国农业银行,复苏后的中国农业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农业银行的首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第五阶段(从1994年4月起)
1993年12月国务院做出了《有关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通过改革逐渐建立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紧密配合、协调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安排部署,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成立,粮棉油收购资金提供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与农业银行分离,农业银行开始依照1995年颁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逐渐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1996年8月,国务院又做出《有关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合作运营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运营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认真贯彻实施《决定》的相关精神,在冲突多、时间紧、阻力大的情形下,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省级下方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改革。1997年,农业银行基本完成了作为国家专业银行“一身三任”的历史使命,开始进入了真正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新的历史期间。
有希望接受中央汇金公司注资
2007年1月,中国证券报消息,中国农业银行有希望在上半年接受中央汇金公司的注资。注资将于农行的股改审计后执行,注资金额在250亿美元到300亿美元。这被外界觉得是改观农行资产负债表、起步其上市进度的举动。
参考资料
* 农行股改全面审计开始 汇金注资有希望上半年成行 (http://news.hexun.com/1719_2036092A.shtml)
外部链接
* 中国农业银行 (http://www.ab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