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 抗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 虚开升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卖出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卖出升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制造、卖出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制造、卖出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非法卖出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卖出发票罪
什么是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第1款),是指违背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的举动。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组成
(一)客体要件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升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有关升值税方面犯罪之所以十分突出,除了犯罪分子为追求巨额财富,而执行升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外,此外- 个重要原因是存在一个很大的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市场,致使犯罪分子为牟取巨额财富而伪造、卖出、盗窃升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狂,严重地干扰了税制政革,假使任其泛滥,财税体制改革就会有失利的危险。所以,务必增强升值税发票管理,严历冲击升值税专用发票的买入市场。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对象是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
(二)客观要件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客观方面显现为违背发票管理法规,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的举动。
l、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的举动
所谓买入,是指举动人以一定价格用货币或者其余利益从他人处换回升值税专用发票的举动。
所谓非法买入,是指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规定的买入举动。为了增强对发票的管理,《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行细则》等对发票的领购条件、程序及其发售的主体都作了具体而清晰的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违背,否则即属非法,应该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相关规定,非法买入,首要包含下面几种情形:
一是主体不合法的买入。除由税务机关审核证实为升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的买入,都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其买入不论采取何种手段都属非法。-般纳税人假使显现法定的买入障碍事由,而采取欺骗手段买入,也属非法买入。所谓法定的买入障碍事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精准供应升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报告以及其余相关升值税税务资料的;(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借用他人专用发票,向他人供应专用发票,未按升值税相关规定要求填开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未依照规定按月在《升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写购用、存废情形、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等举动,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3)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的。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已经领购的,税务机关应该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二是手段不合法的买入,假使不按法律要求的程序买入,亦属非法买入。如供应的证件是伪造的、或行贿税务机关工作人士而买入的,或不依核准的数量执行买入的,等等都属于手段不合法的买入。
三是从无卖出权的单位与个人处买入,在我国,有权发售发票的唯一主体是税务机关,假使从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与个人处买入,也属非法买入。
2、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的举动
此种举动,本质上亦是一种非法买入。其区别在于第一项举动的“非法买入”对象是伪造的、而后者则是真实的。分析能否属于“买入伪造的举动”,要依举动人主观上的证实而定,假使证实是伪造的而买入,即属本项意义上的买入,否则即属“非法买入”。明知伪造而买入,不论其手段与方式,亦不论从何人何处买入,都可组成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所谓伪造、则是指依照升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式样、图案、色彩、结构等特质采取印刷、复制、石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升值税专用发票的举动。通过伪造手段而造成的升值税专用发票即属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
(三)主体要件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高达刑事责任年纪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组成,依本节第21l条的规定,单位亦能形成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主体。单位犯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实施两罚制。
(四)主观要件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有意,只要举动人出于有意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和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组成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而不必要求主观上务必具有营利的目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卖出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困难的解释》的规定,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总计达10万元以上的,应该依法定罪处罚。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前,应以此做为量刑的起点。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
适用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时而注意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一罪与数罪困难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虚开或者卖出的,既组成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举动,又组成虚开升值税专用发票举动、卖出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举动、非法卖出升值税专用发票举动,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在处理上不作为数罪,按重罪吸收轻重原则,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卖出的,分别依照虚开升值税专用发票罪、卖出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卖出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规定处罚。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后执行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既组成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罪、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又组成偷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贪污罪等犯罪,在处理上、也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不实施数罪并罚。
非法买入真、伪两种升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总计计算,不实施数罪并罚。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
1、自然人犯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五年下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下方罚金。
2、单位犯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士和其余直接责任人士、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罪有关法律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下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下方罚金。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卖出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 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士和其余直接责任人 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惩 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卖出升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于困难的 解释》(1996.10.17 法发〔1996〕30号)
四、依据《决定》第四条规定,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的,组成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 升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买入升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买入伪造的升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总计10万元以上的,应该依法定罪处罚。
非法买入真、伪两种升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总计计算,不实施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