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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展银行

外汇网2021-06-18 23:08:22 448
简介

海南发展银行,简称海发行,是总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的一家股份银行,该银行已于1998年6月21号被中国人民银行宣称关闭。

海南发展银行于1995年8月18号营业,注册资本16.77亿元人民币(其中外币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由海南省政府控股,一共有包含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以内的43个股东。银行以兼并了5家信托投资公司,并向中国大陆募集股本的方式设立的。海南发展银行并不是只在海南省内运营,银行曾于1996年在广州和1998年5月在深圳设立过两家分行。关闭背景

1997年以前,即海发行兼并托管信用合作社事件以前,海南省被设立为经济特区,经济开始迅速发展,房地产业也大范围扩张,同期伴生了很多金融机构。但是并没有得到政府的有效监控,房地产业显现了泡沫,并在1990年代中后期,泡沫开始崩溃。海南省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数目很大,在该种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形下,各个信用社都采取了高利息的方式来吸引存款。后来伴随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很多信用社都显现了大批的不良资产,而对储户允诺的高利息也加重了这些信用社运营窘境。

1997年12月16号,中国人民银行宣称,关闭海南省5家已经实质破产的信用社,其债权债务关系由海发行托管,其余29家海南省国内的信用社,有28家被并入海发行。这28家信用社及关闭的5家信用社,最终致使海发行迈向了末路。关闭概况

海南发展银行起初运营情形不错。据1997年的《海南年鉴》记载,海发行收息率为90%,没有呆滞贷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外36家银行及共403家分支行建立了代理关系,外汇资产范围达1.7亿美元。尽管兼并了28家信用社、托管了5家信用社的债权债务,致使海发行账面上实力加强——海发行的股本金上涨为106亿元,存款余额为40亿元,债务为50亿元,但受于这些信用社大多是不良资产,海发行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且兼并后的海发行雇员人数剧增为3000多人,是以前的数倍。

海发行兼并信用社后,其中一件事就是宣称,只保证给付原信用社储户本金及合法的利息。所以,很多在原信用社可以收取20%以上利息的储户在兼并后只能收取7%的利息。1998年春节过后,情形开始急转直下。不少定期存款到期的客户开始将本金及利息取出,转存其余银行,并表明由于利息减弱,不再信任海发行。随后,未到期的储户也开始提早取走存款,而且同期显现了多种多样的都市传奇,海发行各运营网点前开始排队取钱,发生了大范围的挤兑。后来海发行规定了每周取款的次数,每次取款的限额,而且优先保证个人储户的兑付。但是受于挤提存款困难严重,次数和限额规定一变再变,致使储户每次能取到的钱越来越少,而每月可以取款的次数也变得越来越少,加重了个人储户的不满情绪,而公司储户差不多都很难从海发行提出款项。此时,海发行的其余业务已经基本无法正常执行,应对储户挤提存款差不多成了海发行这段时间里全部的活动。同期,受于房地产泡沫破灭,海发行账内不少的贷款也很难收回。

有的运营部为了降低储户挤兑,同期吸引存款,又开出了18%的存款利率,但此时已没有什么人愿意再把存款存入海发行。海发行见在海南岛内无法减轻窘境,想以岛外的力量帮助复苏,于1998年5月在深圳设立分行,但是并没有起显著作用。

1998年6月21号,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公告:受于海南发展银行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停止其一切业务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对海南发展银行执行关闭清算;指定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债权债务,对其国外债务和国内居民积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保证支付,其余债务待组织清算后偿付。

从宣称关闭海南发展银行起至其正式解散之此前,由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其中包含: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海南发展银行新的运营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清理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财产,策划、落实原海南发展银行的清算方案和债务清偿计划。对于海南发展银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别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积蓄一律由工行兑付,而法人债权执行登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按折扣率执行兑付。6月30号,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南发展银行存款的兑付业务。受于公众对工行的信任,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产生大批挤兑,多部分储户导致把存款转存工行,现金提取量不多。原因分析

不良资产比例过大

早在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之时,就已经埋下了隐患。成立海南发展银行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挽救一部分有困难的金融机构。1993年海南的大量信托投资公司受于大批。

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显现了运营问题。在这个环境下,海南省决定成立海南发展银行,将5家已存在困难的信托投资公司合并为海南发展银行。据统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26亿元。相关部门觉得,可以靠公司合并后的范围经济和度化管理,使它们的运营转好,信誉度上升,进而解脱窘境。1997年年末,遵循同样的思路,相关部门又将海南省内28家有困难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进而更深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资产的比例。

银行体制混乱

海南人曾骄傲地说,海口银行的密度在全国最大,银行的数量多过了米铺。但正因这样,使海南的银行走上了恶性竞争的道路。在海发行未兼并托管城市信用社以前,各信用社无一例外地采取了高息揽储的方式吸引存款,有的年利率达到25%。这也直接产生了多数城市信用社高进低出,食储不化的结果,只有靠新的高息存款支付到期的存款,然后再吸入高息存款,进入了严重违背商业规律的恶性循环。于是,资不抵债、入不敷出,无法兑付到期存款,成了信用社的通病,并严重影响社会安定。这也正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兼并海发行、托管信用社的最直接原因。

运营模式不规范

但是合并后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并没有依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执行运转,而是大批执行违法违规的运营。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增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股东贷款事实上形成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相关资料表明,海南发展银行成立时的16.77亿股本在建行之初,甚至在筹建阶段,就已经以股东贷款的名义流回股东手里。海南发展银行是在1994年12月8号经中国人民银行准许筹建,并于1995年8月18号正式营业的。但仅在1995年5月到9月间,就已发放贷款10.60亿元,其中股东贷款9.2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6.71%。绝多部分股东贷款都属于无合法担保的贷款;很多贷款的用途根本不清晰,事实上是用于归还用来人股的临时拆借资金;很多股东的贷款发生在其资本金到账后1个月内,入股单位事实上是“刚拿来,又带走;拿来多少,带走多少”。该种不负责任的举动显然无法使海南发展银行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受于上述原因,海南发展银行从营业之日起就步履维艰,不良资产比例大,资本金不足,支付问题,信誉差。在相关部门将28家有困难的信用社并入海南发展银行之后,海发行清晰规定,只保证28家信用社积蓄存款本金和合法利息的支付。对于托管的5家被关闭信用社的积蓄,也大差不差这样,而单位存款则被看为所欠债务,在债权债务清算后执行清偿。应当说,这些措施也有其合理性,特别是按国家正常利息付息本来就是国家的硬性规定,不得有违。但一部分谋求“钱生崽”的老百姓却不如此想,他们将钱存入信用社,就是为了获高息。这就使很多困难变得复杂了。

1998年春节过后,不平稳的原因开始显现了。一大早,在海发行的运营网点排成长队的取款人便形成一个话题,而且传闻逐渐增多、越传越玄……有鼻子有眼的传闻加重了民众心理的恐惧,恐惧的心理又倒过来增长了储户的取款。于是,金融界十分避讳、社会十分担忧的现象——挤兑,开始在海发行显现了。公众渐渐意识到困难的严重性,显现了挤兑举动。连续几个月的挤兑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预案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拨了34亿人民币抵御这场危机,但导致杯水车薪。

为控制局势,消解金融风险,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宣称1998年6月21号关闭海南发展银行。经验教训

当初能否应给海发行发照值得检讨

90年代初,“海南泡沫”破灭后,其经济落后到其本来面目,从当时经济发展的事实需要和当地银行竞争情况看,没有组建海发行的必要。否则只能为日后的违规运营买下伏笔(高息揽存,高风险放贷)。

对关联交易需严加监管

首要是向股东发放关系贷款没有控制好,进而使海发行成了股东的提款机,如股东变相的抽空出资,则其使银行高风险运营的道德风险则不可避免(拿别人的钱为自己的利益冒险)。股东办银行应该将其作为一项产业来说待,并非是为了便利自己融资。否则银行很容易形成股东的提款机,所以对股东贷款要有严格的限定。

行政性兼并应当停止

行政性的将30余家受于高风险而很难为继的城市信用社并入海发行,形成致使信心最终丧失,发生挤兑的直接原因。事件启示

首先,在海发行关闭事件中,我们目睹其原因包含运营管理混乱、承受接管困难信用社等。而在其后面,则是房地产泡沫崩溃或许致使金融失利的残酷事实。上世纪90年代,海南房地产市场崩盘,致使包含信用社以内的金融机构显现大批不良资产,海发行则不幸形成这次房地产泡沫危机的“牺牲品”。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与金融体系关联愈加复杂的情形下,这给我们导致了许多的警示。

其次,在海发行遗留困难的后面,可以目睹中国金融机构的退出制度仍未建立起来,这在客观上影响了中国金融改革深化的脚步。长期以来,中国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往往均为行政性关闭,或者是关闭后迈向行政性主导的破产,所以往往被人戏称为“计划性破产”。市场化破产机制的缺位,使金融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市场化都很难完全建立起来。

再者,海发行关闭的直接原因,就是储户由于恐惧引起的“挤兑”所产生的。挤兑的发生往往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受于信息不对称,储户在缺乏银行的信息,二是受于存款缺乏安全保障,致使储户信心丧失。其中的教训,一是要求金融机构持续提升运转规范性和透明度,使公众能够充分了解内部的风险收益特质,二是要求赶紧建立起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形成挽救储户信心的“最终安全网”。影响

1998年6月21号,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2年零10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首次受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银行,因此不可避免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对海南的金融形象产生了损坏。海发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大陆第一家因运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的银行,也是现时(2005年)唯一的一家。海南省当下(2005年)是中国大陆惟一没有地方性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以前的一家信用合作社于2002年进入停业整顿)的省份,而且没有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此后,海南金融连续弱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贷款审查等业务活动愈加审慎。中国人民银举动了清偿居民积蓄及合法利息等债务,给予了40亿元人民币的再贷款。海南发展银行关闭的时机尽管符合破产的条件,但是受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并没有称其为破产,并在之后的清算工作也与一般破产清算有所不同。后续

2000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向海南省政府递交了一份数据,提出重建海发行。2003年末,海发行的重组方案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该方案允许外资参股,原海发行的债权胜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股东将采取债转股的形式,将债务转为股权。但是到迄今为止,海发行仍未能从新组建。

受于无法处理好对公存款等历史遗留困难,海发行一直处在“死而不灭”的状态,既不清盘也不破产。2000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向海南省政府递交了一份数据,提出重建海发行。2003年末,海发行的重组方案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该方案允许外资参股,原海发行的债权胜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股东将采取债转股的形式,将债务转为股权。 2004年2月,卫留成在海南省“两会”阶段的记者招待会上表明:“海南发展银行,假使通过重组,或者通过外资进入,把这块被摘掉的牌子从新在海南挂起来,会对重塑海南金融形象起到极大的鼓舞作用。”

2004年3月,阮崇武提出,让海发行“重生”,会对本地的中小企业、农户贷款和资金运转都大有好处。而且,当前的金融体制有一部分很好的改革措施和政策,盘活海发行已经有了机会。

2005年10月,卫留成在上海接受了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记者的采访时又一次提出重组海发行。他说,金融业的低靡与不健全已形成海南更深一步发展的短板。拥有一个自己的银行对海南来看尤为急切。伴随大项目的进入,当前,海南的金融信用已今非昔比。拥有自己的银行,对海南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将造成很大的促进作用。

但到迄今为止,海发行仍未能从新组建。协管组、托管组、清算组还在运作着。据知情人员表露,这样巨大的事,在海南省的方面上是处理不了的,需要中央高层拍板。

尽管近年来很多人都燃起了重组海发行的热情,但到迄今为止仍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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