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险
家庭财产险,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期限
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需要,家庭财产保险可以分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期)、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依据保险财产的事实价值确定,而且依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保险费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费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保险费率计算。被保险人应该在起保当天一次缴清保险费。
险种类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采取交纳保险费的方式,保险期限为一年,从保险人签发保单零时起,到保险期满24小时止。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退还,继续保险需要从新办理保险手续。
2、到期还本型家庭财产保险
它的承保规模和保险责任与普通家财险相同。到期还本型家庭财产保险具有灾害弥补和积蓄的双重性质。投保时,投保人交纳固定的保险储金,储金的利息转作保费,保险期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能否发生赔付,保险储金均返还投保人。
3、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
伴随物价指数的上行和中央银行持续升息,民众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应运而生。投保此类险种除拥有相应的保障责任外,如遇银行利率调整,随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调整,分段计息,无论能否发生保险赔偿,期满均可得到本金和收益。
可保规模
1、可保财产
(1)
自有居住房屋
(2)
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
(3)
室内家庭财产
2、特保财产
(1)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活力农机具、农用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2)个体劳动者存放在室内的运营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3)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4)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才可投保的财产
3、不保财产
(1)
金银、珠宝、首饰、古玩、货币、古书、字画等珍贵财物(价值太大或无固价值)
(2)
货币、积蓄存折、有价证券、票证、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非事实物资)
(3)违章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余处在危险状态的财产
(4)摩托车、拖拉机或汽车等机动车辆,寻呼机、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家禽家畜(其余财产保险规模)
(5)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以及花、鸟、鱼、虫、树、盆景等(无法鉴定价值)
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受于下列原因产生的损失,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首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显著痕迹的盗窃、抢劫。
(六)其余列明的自然灾害:龙卷风、洪水、海啸、地面忽然塌陷、崖崩、泥石流、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
(七)外界建筑倒塌(
保险建筑自行倒塌不赔)
(八)暴风、暴雨产生房屋首要结构倒塌
(九)施救导致的损失和费用
除外责任
保险财产受于下列原因产生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
地震、海啸;
(二)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
核反映、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有意举动或巨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自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对下列各类亦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运用过分或超电压、碰线、漏电、本身发热等原因所产生的本身损毁;
(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受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产生的损失;
(三)
未按要求施工致使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显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聘用人士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产生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胜过七天的情形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
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赔偿处理
1.被保险人索赔时,应该向保险公司供应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余必要的单证。
2.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规模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依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事实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胜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3.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降低。降低金额由保险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4.发生保险责任规模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保险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保险公司供应必要的文件及相关情形。
5.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余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能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保险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6.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胜过两年。
被保险人义务
家庭财产保险
一、被保险人应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收费标准在起保此前一次缴清保险费或保险储金;
二、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储金,保险人依照家庭财产保险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险费,保险费从退还的保险储金中扣除;
三、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转移,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四、被保险人应该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依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的工作;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规模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入应该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同期向当地公安或相关部门数据,以便及时查勘处理;
六、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请赔偿时,应该供应保险单、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七、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规模内的损失,应该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该向第三方索赔。假使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时,保险人可以依照本条款相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务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八、被保险人假使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类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举动,保险人有权婉拒赔偿,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或者终止保险合同。
事故处理
家中发生保险事故,火灾,水浸等诚然是首先打电话给消防部门了和保险公司了,然后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施救措施,降低家庭财产的损失。假使发生盗窃或其余天灾人祸,首先要解决的是保护好现场,以最快的进展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供应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证明,受损物品清单,购物原始发票等。第24条、第26条、第27条规定首要有:赔款期限为10日,前提条件是赔款金额要先证实下来。双方证实后,保险公司在10日内一次赔偿结案。赔款数额确定期为60日内,60日后仍不能确定的,保险公司应依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确定的最低数额先行支付,待最终确定后再补齐差额。索赔时效为两年,胜过规定时限,保险公司将不承受赔偿责任。
家庭财产险困难
1.国内业务复苏初期,家庭财产保险与其它业务一起高速上涨
2.财产保险业务稳健发展期间,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却大幅下跌,不可遏制之势
3.改革深入发展期,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徘徊不前,深陷窘境。
深层次困难
一是保险公司缺乏对市场改变的调研,不能及时掌握情形,没有采取有力措施;
二是展业手段单调,方式方法不灵活,服务水平不高;
三是暴露出险种的不尽合理,缺少吸引力,不适应市场需求;
四是代理渠道不平稳,代理机构、代理人士不能正常开展业务;
五是在经济调整期间,乡镇农民收入上涨迟缓,尤其是农民“减负”阶段,“保险”往往被当作农民的负担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来涨幅不高,下岗职工增多,也影响了民众投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