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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保证金

外汇网2021-06-18 23:01:34 46

当你帐户里的保证金为负值时,才执行追加。按规定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汇到您在银行开立的保证金帐户中。假使到期为付,期货公司可以依照合同规定予以强行平仓。在现实中,该种情形不多,除非突发行情。

期货保证金(futures margin )

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该种资金就是期货保证金。

基本内容

国际市场上期货保证金体系有两种,即固定保证金体系和比例保证金体系。

1、在固定保证金体系下,保证金概念分原始保证金(开户按金)和保持保证金(保持按金)两种。

原始保证金是交易所规定开仓收取的固定的最低资金,而保持保证金则是在固定保证金上打一定折扣,也是固定的。比如,当前恒指期货原始保证金约为57000元/张,保持保证金约为47000元/张,交易所依据市场情形随时微调。假使原始保证金减亏损值大于保持保证金,即使客户显现亏损,期货公司一般不会立刻强平,仅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但如原始保证金减亏损值差于保持保证金,期货公司不仅发出追保通知书,而且维持立刻强平权利。

固定保证金是历史产物。在电子化交易广泛采取前,为迅速计算和分析客户风险情况,采取固定保证金是唯一可行方法,否则将导致相当耗时的大批计算和动态分析。而在电子化交易时代,客户可自助下单,在交易所主机和期货公司服务器容量充足大、速度充足快的情形下,持仓保证金动态计算已不成困难。所以,新兴市场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往往采取比例保证金体制。

2、所谓比例保证金是指依照合约价值以固定比例动态计算的开仓保证金,即保证金依照下式计算:开仓保证金=股指期货点位×合约乘数×保证金比例×买卖张数,其中合约乘数表明1个指数点相当的价值。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乘数当前定为300元。

比例保证金体系是市场发展的趋势,由于可使期货公司和交易所的风险始终维持在确定水平下,而固定保证金体系达到不足如此的要求。固定保证金体系若要保证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风险始终处在可控和可接受规模内,只有将原始保证金设得充足高,使指数波动在可预期最高水平下,仍保证客户保证金不差于某个量级(比如 6%)。但如此在指数处在较低水平时,市场资金的利用率较低,致使市场效率减弱。处理这个困难的方法是,交易所依据指数的水准适时调整固定保证金的大小,但这又涉及到新的效率困难,由于或许在减弱保证金水平后,指数迅速又上升到一个较高水平,致使交易所短时间内又一次调整。而交易所频繁调整保证金与电脑依据固定比例计算保证金也就没有多大区别了。

中国发展

在中国,期货保证金(下方简称保证金〕按性质与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两大类。

结算准备金一般由会员单位按固定标准向交易所缴纳,为交易结算预先准备的资金。交易保证金是会员单位或客户在期货交易中因持有期货合约而事实支付的保证金,它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两类。

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依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我国现行的最低保证金比率为交易金额的5%,国际上一般在3%~8%之间。比如,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保证金比率为5%,假使某客户以2700元/吨的单价购入5张大豆期货合约(每张10吨),那么,他务必向交易所支付6 750元(即2700x50x5%)的初始保证金。

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持续改变而造成浮动盈亏(结算价与成交价之差),因此保证金账户中事实可用来弥补亏损和供应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浮动盈利将增长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降低保证金账户余额。保证金账户中务必保持的最低余额叫保持保证金,保持保证金:结算价调持仓量调保证金比率xk(k为常数,称保持保证金比率,在我国一般为0.75)。当保证金账面余额差于保持保证金时,交易者务必在规定时期内补充保证金,使保证金账户的余额)结算价x持仓量x保证金比率,否则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机构有权实行强行平仓。这部分需要新补充的保证金就称追加保证金。仍按上例,如果客户以2700元/吨的单价购入50吨大豆后的第三天,大豆结算价下挫到2600元/吨。受于价格卜跌,客户的浮动亏损为5000元(即<2700-2600)x50),客户保证金账户余额为1750元(即6750-5000),受于这一余额差于保持保证金(=2 700x50X5%x0.75=5 062.5元),客户需将保证金补足到6750元(2 700x50x5%),需补充的保证金5 000元(6 750 - 1 750〕就是追加保证金。

当前国内上市期货品种正常月份交易所收取交易保证金比例

期货品种 保证金比例 期货品种 保证金比例

铜: 6% 铝: 7%

天然橡胶: 7% 燃料油: 8%

玉米: 5% 黄大豆1号: 5%

黄大豆2号: 5% 豆粕: 5%

豆油: 5% 强筋小麦: 5%

棉花: 5% 白糖: 6%

PTA: 6%

中国期货保证金机构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是经国务院答应、中国证监会决定设立,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机构,是非营利性公司制法人。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主管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其业务接受中国证监会领导、监督和管理,章程经中国证监会准许后实行,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准许。中国证监会成立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巨大事项。

运营宗旨

建立和完善期货保证金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数据期货保证金风险情况,配合期货监管部门处置风险事件。

首要职能

建立并管理期货保证金安全监控系统,对期货保证金及有关业务执行监控;

建并管理投资人查询服务系统,为投资人供应相关期货交易结算信息查询及其余服务;

督促期货市场各参与主体实施中国证监会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

将发现的各期货市场参与主体或许影响期货保证金安全的困难及时通报监管部门和期货交易所,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配合监管部门执行后续调查,并追踪处理结果;

为期货交易所供应有关的信息服务;

研究和完善期货保证金存管制度,持续提升期货保证金存管的安全程度和效率;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余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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