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金融/保险/文章详细

旅游险

外汇网2021-06-18 22:57:31 86
简述

旅行险全称为旅行无意中伤害保险,包含人身,无意中,国外等。

从2001年9月1号起,国家旅行局不再强制旅游社为游客买入旅行无意中保险,为了得到更为完善的保障,建议游客可自行联系保险公司或通过旅游社与保险公司联系,按各自需要投保旅行保险。当前多部分保险公司都开办如下旅行险种:

旅行救助保险:

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与国际(SOS)救援中心联手推出的旅行救助保险种,将原本的旅行人身无意中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供应及时的有效的救助。

旅行救援保险:

该种保险对于出国旅行十分合适。有了它的保障,旅行者一旦发生无意中事故或者受于不谙当地习俗法规引起了法律纠纷,只要拨打电话,就会得到无偿的救助。

旅行无意中伤害保险:

旅客在买入车票、船票时,事实上就已经投了该险,其保费是依照票价的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其中无意中事故医疗金1万元。保险期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无意中事故致使旅客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付医疗费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全数、二分之一或部分保险金额。

旅行人身无意中伤害保险:

当下多数保险公司都已开设该种险种,每份保险费为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投保10份。该保险比较适合探险游、生态游、惊险游等。

住宿旅客人身保险:

该险种每份保费为1元,一次可投多份。每份保险责任分三个方面:一为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二为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为1万元,三为旅客随身物品遭无意中损毁或盗抢而丢失的弥补金为200元。在保险期内,旅客因遭无意中事故,外降临击、谋杀或为保护本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身死亡、残废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而丢失的,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旅行险的保障规模

一般的“旅行险”的保障规模大差不差分为四部份:(一)人身无意中保障、(二)医疗费用保障、(三)个人财物保障、(四)个人法律责任保障。

(一)人身无意中保障:受于无意中产生死亡或永久性伤残而予以一笔预先约定的金额。

(二)医疗费用保障:在旅途中因无意中而引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完善的旅行保险应包含“国际医疗支援”服务,万一在外地发生严重事故,受保人可享用国际医疗队伍的服务;比如紧急医疗运送或送返原居地等。大部份的旅行保险均为只保障因无意中产生之医疗支出,但亦有少部份的保单可同期保障在旅途中因疾病而导致的医疗开支。

(三)个人财物保障:保障在旅途中,财物因无意中损毁或被盗窃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四)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在旅途中受保人因疏忽而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而被追讨索偿的保障。 受于不同的保险公司发出的保单条款或许有异,所以保障规模可有不同。

旅行保险一般包含医疗费用、人身无意中、无意中双倍赔偿、紧急医疗运送、运返费用、个人行李、行李延期、取消旅程、旅程延期、缩短旅程、个人钱财及证件仍有个人责任等诸多种。

医疗费用: 在旅行中因受染疾病或是遭遇无意中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

人身无意中:若受保人因严重无意中致使四肢不全、一目或双目失明、甚至死亡,受保人可依据投保内的赔偿额得到赔偿。

无意中双倍赔偿: 偌如受保人自费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包含飞机、气垫般、渡轮、计程车等等)或乘搭私家车遭到严重无意中时,受保人将得到双倍的赔偿额。

紧急医疗运送:若受受保人因无意中或重病,相关方面会供应急紧医疗运送。

运返费用:假使受保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会供应将尸体返回原居地。

个人行李:受保人的个人行李,若在旅途中被人盗窃、无意中遗失或损毁,将承受一定数额的赔偿。

行李延期:若受保人运送行李的航机抵达目的地12小时後仍未送达,可按每12小时得到赔偿。

取消旅程:若受保人在保单生效日至起行日间,因严重疾病或无意中不能成行,所有旅费订金、机票等损失有保险公司负责。

旅程延期:若乘搭之交通工具因天气恶劣、机械故障、工业行动或被骑劫致使延期,受保人可按时间得到赔偿。

缩短旅程:若受保人或家属因遭遇无意中,重病或死亡,需要提早终结旅程时,受保人可索偿已支付或是不能享用的费用。

个人钱财及证件:规模包含金钱损失(现金、当地货币、旅游支票)及因遗失护照而产生的损失。

个人责任:若受保人因个人疏忽致使他人身体受损或财物损失而负上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可代为赔偿。

买入旅行险需要注意的哪些要素?

1、注意阅读保险期限,比如是7日依旧10日;

2、注意阅读保险的保障规模,保哪些内容,不保哪些内容,这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要看免责条款;

3、注意看保险金额,有些人觉得旅行保险都一样,实际上有时候价格一样保险金额却不一样;

4、保险金额一定要买足,有些人习惯买一般的10万无意中和5千元的医疗该种保险,事实上起不了多大的保障作用,由于民众买入保险就是期望能够得到胜过自己支付能力规模外的弥补,假使保险金额较低,真出个大事故,也就不能真正的起到保障作用,所以建议买入旅行保险产品其无意中金额最好大于20万,无意中医疗最好大于2万,如此才可够真正的放心。

5、注意买入方便快捷的旅行保险,旅游本来就要准备很多东西,假使再花过多的时间在买入保险上面,就等于消耗了很多时间成本,人也很累,不太划算。

6、买入后,一定要注意检查审核保单的要素能否齐全和正确,保险资料能否完善,一般投保都应当有发票、保险单、投保单和保险条款等。

哪些人需要买入旅行(无意中)保险?

1、随旅游社组团旅行者

2、自驾游、徒步旅游和探险爱好者

3、单位组织外出旅行或其余活动的

4、拓展训练公司组织客户训练时

5、户外店或论坛管理者组织会员出游者;

6、出差时间长、出差地点安全原因存在困难的出差者如导游等;

7、户外活动的举行方

8、其余

一般谈及的旅行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旅游社责任险,一种是旅行无意中伤害险。依据国家旅行局当前的规定,正规的旅游社务必投保旅游社责任险,游客一旦参与旅游社组织的旅行活动,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对于旅行无意中险,旅游社导致向游客推荐,并没有强制买入。旅游社虽是旅行保险的第一大客户,但是,涉及旅游社的险种一直却不尽如人意。旅行无意中保险导致由旅游社代理发售,一般情形下,旅游社只负责推荐旅行者买入有关的旅行保险,至于对保险的作用和重要性等方面的业务宣传已经是分外的事了。受于销售途径比较单一,消费者缺乏一个了解有关险种的信息平台,那么,旅行保险除了旅游社强制买入的责任险外,个人买入的首要有哪些?

一种是具有旅行救助服务的保险,游客一旦遭遇险情,可拨打电话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其他是旅客无意中伤害保险,投保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旅行时遭遇事故可得到理赔,一般花上100元可得到一整年的保障。

最常见的旅行人身无意中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多为几天,所以价格比较低廉,一般保险费1元就可对应达到1万元的保额。

这两年,旅行保险创新品种较多,如包含了攀岩、跳伞等高风险活动的保险,以及对飞机延期,行李、护照、财物等等被盗的理赔保障等。

投保旅行险仔细挑

※自助游的游客可选用买自助保险卡或运用“手机钱包”的方式,通过网络(如优保)或短信执行投保;

※组团出游的,在旅游社买入10元、20元1份的旅行无意中险最方便;

※出境旅行期望得到许多保障的,可选择有国外救助功能的保险。

※公交无意中险只对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起到保障作用,保险的责任规模比旅行人身无意中险小得多;

※在选择旅行无意中险时,建议增长无意中医疗内容,使保障更完整。理赔指南

当您在旅游期限,发生保险责任规模内的保险事故,请第一时间拨打各保险公司的24小时救援电话或报案电话。

理赔应当注意的:(以在国外发生无意中为例)

投保单的递交 旅游险的投保单是理赔时务必要递交的一份非常重要的资料。在理赔的时机都要逐一核对单上的保单编号、个人信息、有效期限、旅行目的地以及签名。

病历资料 国外旅游险理赔时,病历是务必要供应的一项重要资料。在国外,假使没有病历本,也会有有关的诊断证明资料。

收据 收据是理赔资料中最重要的部分。只有交费之后,医院才会给客户开具有关的收据,还应注意在递交理赔资料以前,一定要核实收据能否为原件。

疾病理赔 国外旅游险对于疾病门诊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理赔。但是,在疾病的定义上,条款有适当的制约,(疾病)务必是在国外首发的,这一点在办理理赔的时机要注意。

申请旅行险理赔时需要如下材料:

1、《索赔申请书》

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5、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余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6、被保险人所能供应的与证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余证明和资料;

7、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8、如被保险人为宣布死亡,受益人须供应法院出具的宣布死亡证明文件;

9、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10、受益人所能供应的与证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余证明和资料。旅行无意中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80周岁下方、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旅游者。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举动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余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含: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期,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 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答应。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余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余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与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受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答应。被保险人为无民事举动能力人或制约民事举动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残疾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阶段内,被保险人在旅游阶段因遭受无意中伤害事故致使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开支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阶段内,被保险人在旅游阶段遭受无意中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间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无意中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无意中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布死亡的,保险人按无意中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布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间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阶段内,被保险人在旅游阶段遭受无意中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间因该事故产生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无意中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医治仍未终结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形执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无意中伤害事故致使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类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胜过无意中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此次无意中伤害事故以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及残疾保险金总计给付以其无意中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三)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阶段内,被保险人在旅游阶段遭受无意中伤害事故,并在符合本条款第二十七条释义的医院(下方简称“释义医院”)执行医治,保险人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间事实开支的依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胜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无意中伤害事故,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但总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不测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总计给付金额高达无意中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假使已从其余渠道得到弥补,则保险人只承受合理医疗费用余下部分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第六条 因下列原因产生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开支的,保险人不承受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有意举动;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举动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有意举动而致使的打斗、被攻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余内、外科手术;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恐怖攻击;

(九)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与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阶段遭受伤害致使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开支的,保险人也不承受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阶段;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阶段;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阶段。

第八条 下列费用,保险人不承受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余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费用;

(二)因椎间盘膨出和突出产生被保险人开支的医疗费用;

(三)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

发生上述第六、七条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仍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九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受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无意中伤害保险金额、无意中伤害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阶段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保险阶段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商量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该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余保险凭证。

第十二条 保险人依照第二十条的约定,觉得被保险人供应的相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该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供应。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该及时做出能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将于确定能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齐全后,赶紧作出核定。 保险人应该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同被保险人促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间,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该依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做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该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间向被保险人发出婉拒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表明理由。

第十四条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相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间,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该依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该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该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形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该如实告知。 投保人有意或者因巨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够影响保险人决定能否答应承保或者提升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消除本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消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消除事由之日起,胜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胜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消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该承受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有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消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受给付保险金责任,并没有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巨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消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受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形的,保险人不得消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该承受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七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相关通知,均看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八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及时通知保险人。有意或者因巨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很难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受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余渠道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该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上述约定,不包含因不可抗力而致使的迟延。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需要医治的,应在释义医院就诊,若因急诊未在释义医院就诊的,应在三日间通知保险人,并依据病情及时转入释义医院。若确需转入非释义医院就诊的,应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三日间予以答复,对于保险人答应在非释义医院就诊的,对这阶段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本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二十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下方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供应下方材料的,应供应其余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供应相关材料,致使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受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布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供应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布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被保险人的旅游交通票据(如机票、车票等)、酒店住宿票据、旅行团费单据等旅游凭证,须提交复印件并供应原件以查验;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供应的与证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其余证明和资料;

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供应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5.被保险人的旅游交通票据(如机票、车票等)、酒店住宿票据、旅行团费单据等旅游凭证,须提交复印件并供应原件以查验;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供应的与证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其余证明和资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供应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

(三)医疗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释义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5.被保险人的旅游交通票据(如机票、车票等)、酒店住宿票据、旅行团费单据等旅游凭证,须提交复印件并供应原件以查验;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供应的与证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余证明和资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供应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阶段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商量处理。商量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促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与本保险合同相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造成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其余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如为国外就医,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依照被保险人在国内的保险单签发地相同医治的平均水准折算。 本保险合同涉及的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以结算当中日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外汇汇率为准。

第二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商量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该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余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者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六条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消除合同,但保险人已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投保人消除本保险合同期,应供应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消除申请书;

(二)保险单原件;

(三)保险费交付凭证;

(四)投保人身份证明。 投保人要求消除本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消除申请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间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费。释义

第二十七条

【旅游】指因旅行、洽谈公务、探亲等务必离开被保险人所在地的举动。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纪。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中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承受的伤害。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医院】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未约定定点医院的,则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含首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相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务必具有符合国家相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供应医疗及护理服务。

【无有效驾驶证】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阶段驾驶机动车;

(5)运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士无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运营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余情形下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3)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机动交通工具。

【高风险运动】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在执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预案,务必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有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务必在接受专业人员供应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被保险人执行此类运动时须具备有关防护措施或设施,以避免发生损失或减轻损失,包含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辅助器具费】指买入、安装或修理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未满期净保费】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历天数/保险阶段天数)] ×(1-25%)。经历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没有能克服的客观情形。

【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余自然人。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