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Insurance Fund)指为了弥补无意中灾害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或因人身伤亡、丧失工作能力等引起的经济需要而建立的专用基金。
基本简介
保险基金:是指专门从事风险运营的保险机构,依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导致经济损失的弥补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条件。
广义上的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后备基金体系。从狭义上来讲,保险基金是指由保险机构集中起来的后备基金,由保险机构依据大数法则,经历科学的测算,订出各种不同的保险费率。
保险基金是一种社会后备基金。社会后备基金的首要形式如下: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和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而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即保险基金是保险机构通过签订合同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而形成的一种后备基金,用于因保险事故产生的损失的弥补。它的运动过程包含三个阶段:保险费收取;资金的积攒和运用;经济弥补。
首要形式
在现代社会里,保险基金一般有四种形式:
1、集中的国家财政后备基金。该基金是国家预算中设置的一种货币资金,专门用于应付无意中开支和国民经济计划中的特殊需要,如特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外敌入侵、国民经济计划的失误等。2、专业保险组织的保险基金,即由保险公司和其余保险组织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办法来筹集保险基金,用于弥补保险单位和个人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或到期给付保险金。
3、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一项社会政策,旨在为公民供应一连串基本生活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失业、灾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下,有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帮助的权力。社会保障一般包含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4、自保基金,即由经济单位自己筹集保险基金,自行弥补灾害事故损失。国外有专业自保公司自行筹集资金,弥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损失;我国有“安全生产保证基金”,通过该基金的设置,实施行业自保,如中石油化工总公司设置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即属此种形式。
保险基金简述
保险基金(Insurance Fund)指专门从事风险运营的保险机构,依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导致经济损失的弥补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条件。 广义上的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后备基金体系。 从狭义上来讲,保险基金是指由保险机构集中起来的后备基金,由保险机构依据大数法则,经历科学的测算,订出各种不同的保险费率。 保险基金是一种社会后备基金。社会后备基金的首要形式如下: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和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而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即保险基金是保险机构通过签订合同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而形成的一种后备基金,用于因保险事故产生的损失的弥补。它的运动过程包含三个阶段:保险费收取;资金的积攒和运用;经济弥补。保险基金一般有四种形式:
(1)集中的国家财政后备基金。该基金是国家预算中设置的一种货币资金,专门用于应付无意中开支和国民经济计划中的特殊需要,如特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外敌入侵、国民经济计划的失误等。 (2)专业保险组织的保险基金,即由保险公司和其余保险组织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办法来筹集保险基金,用于弥补保险单位和个人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或到期给付保险金。 (3)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一项社会政策,旨在为公民供应一连串基本生活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失业、灾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下,有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帮助的权力。社会保障一般包含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4)自保基金,即由经济单位自己筹集保险基金,自行弥补灾害事故损失。国外有专业自保公司自行筹集资金,弥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损失;我国有“安全生产保证基金”,通过该基金的设置,实施行业自保,如中石油化工总公司设置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即属此种形式。保险基金的性质
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从经济范畴的本质属性上考察,它与其余形式的后备基金在性质上是互异的。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是国家凭籍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互助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合伙出资的共同体共同出资形成的,尽管在合伙人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但他们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则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而保险基金则是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以等价有偿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可见,保险基金是以等价有偿原则而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保险基金的特质
(一)专用性 (二)契约性 (三)互助性 (四)科学性 (五)金融性 保险基金的金融性来自两个方面: (1)积蓄寿险中的储金部分; (2)保险基金中的总准备金部分。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公共部门保险费开支
1.公共部门保险费开支的来源 公共部门一般指政府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它们的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2.公共部门保险费开支的对象 (1)公共部门商业保险费的开支 (2)公共部门社会保险费开支 3.公共部门保险费开支的性质 公共部门上述两项保险费开支,应被觉得是国家财政开支的公共消费部分。不管社会制度如何,这部分开支不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就是为了“官办济贫”事业,对促进社会安定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居民个人保险费开支 1.居民个人保险费开支的来源 假使严格依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理,这部分保险费开支可来因为社会总产品价值:一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他们的保险费开支来因为收入;一是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或其余收入者,他们的保险费开支则来因为国民收入。 2.居民个人保险费开支的对象 (1)居民个人财产及附加险开支 (2)居民个人人身保险开支 (3)居民个人社会保险开支 (4)居民个人职业责任险开支 3.居民个人保险费开支的性质 (1)纯消费性开支 (2)积蓄性开支 (3)薪资税性质的开支 (4)运营成本性的开支 (三)企业保险费开支 1.企业保险费开支的来源 企业保险费开支来自于企业净增价值,职工的一部分余下劳动是企业保险费的源泉。受于企业是以收抵支的经济核算单位,保险费开支在成本中列支,由销售收入弥补。 2.企业保险费开支对象 (1)企业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开支 (2)企业社会保险费开支 3.企业保险费开支的性质 (1)纯消费性开支 (2)积蓄性开支 (3)不追加商品价值的非生产费用保险基金的组成
(一)自有资本金 保险公司的自有资本金,包含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和公积金。 (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1.保费准备金 2.赔款准备金 赔款准备金包含: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数据赔款准备金和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 3.总准备金 (三)寿险责任准备金 (四)保险保障基金保险基金的运用
保险基金运用的原则 保险基金运用即保险公司运用闲置的资金执行各种形式的投融资以增长盈利的举动。 (一)安全性原则 (二)收益性原则 (三)流动性原则 上述原则是互相联系、相互制衡的,收益是保险基金运用的目标,但又往往与安全性和流动性发生冲突。受于组织经济弥补职能是保险公司的首要职能,融资职能为其次,所以,保险公司运营的特殊性决定了资金运用首先要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在此基础上追求收益以增长利润。保险基金运用的形式
1.买入债券 2.投资股票 3.投资不动产 4.贷款 5.存款 保险基金除了上述运用形式外,还可用来投资各种基金、同业拆借、黄金外汇等。保险基金运用结构
受于各国保险管理当局对保险企业资产管理办法不同,所以,各国保险企业的资产结构也就有差异,很难分析何者更合理,而只能由各国和地区的情形去表明。 各国和地区对各种投资方式的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加以严格控制,立法取向都侧重于保证保险基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以保证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追求资金运用的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05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80、81条也对此有所规定。保险基金运用的条件
保险基金的运用尽管有其必要性和机会,但是要把该种机会变为现实性,仍需要具备适当的条件。该种条件首要有:市场条件、政策条件、人才条件、管理条件。保险基金运用的意义
(一)促使保险业务既形成聚积资金的手段,又达到组织经济弥补的目的 (二)减轻保险费率与利润之间的冲突 (三)助推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寿险业务 总之,保险公司两大基本业务相互渗透、互动发展的宏观效应归根见底是体当下:(1)经济单位和个人能够以最小的保费开支得到尽或许大的保险保障;(2)尽或许大地聚积保险基金并使之转化为生产建设基金。进而,保险公司组织经济弥补这一特有功能得到更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