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复效是指为了保障客户的权益,一般寿险合同都约定,效力中止后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若被保险人健康情况没有异常且符合承保条件,经寿险公司答应,补缴应缴未缴保费及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后,可以复苏原保单的效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答应,自投保人补交所欠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保险合同效力复苏。
条件
(1)被保险人务必供应使保险人感觉到满意的可保性证据。“可保性证据”的含义要比“健康情况不错”更广,其中包含职业改变、投保人的经济情形及其余保险等。
(2)务必补缴拖欠的保险费极其利息(该利息由保险公司自行规定)。
(3)务必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换为定期寿险,保险单所有人行使复效权利较之从新获得一份新的保险单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