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注期汇票
注期汇票也称见票日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指在承兑见票后的一定日期付款的汇票,如票面上记载“请于见票日后2个月付款”字样。汇票未依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提示承兑时间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是法定务必承兑的汇票,为了防止持票人从出票人或背书人处获得票据后长时间不去提示承兑,就需要对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提示承兑的期限给予限定。这个期限各个国家的规定不尽相同。票据法依据我国的事实情形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该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由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务必在付款人清晰表明承兑后,并在票据上记明付款日期,才可确定该汇票的到期日。假使持票人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持票人就无法达到自己的付款请求权。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付款日期的确定,取决于持票人做出提示承兑举动和付款人做出承兑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