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门融资假说的提出
斯坦(Stein)更深一步发展了迈尔斯(Myers)与梅勒夫(Majluf)的债券与股权融资选择模型,将可转债引人其中,从而提出了后门融资假说。该假说觉得,可转债是受于信息不对称困难致使逆向选择成本太高而使权益融资遇阻时的一种间接权益融资工具。后门融资假说的前提如果
后门融资假说的重要如果前提是:企业管理层与外部投资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时,投资人会推测,代表现有股东利益的管理层在发行股票时,将令利用信息上的优势,高价发行证券。所以,为了弥补信息上的弱势,投资人会抑制企业所发行股票的单价,进而为发行企业导致逆向选择成本。所以,假如存在信息不对称,管理层会放弃股票发行,进而将致使投资不足。在顾虑到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和财务窘境成本对企业融资决策影响的前提下,斯坦觉得,企业发行可转债是一种间接的股权融资方式。对于后门融资假说,国际学界也给予了适当的证据。皮尔彻(Pilcher)的调查研究显示,82%的被调查者觉得,他们发行可转债的目的是在于得到股权融资,而只有18%的被调查者将所发行的可转债看为“低利息”债券;百翰(Brigham)的调查研究揭示,73%的可换债发行者是为了获取股权融资,而仅27%的发行者将可转债看为“低利息”债券。同期,霍夫梅斯特(Hofmeister),比林斯利和史密斯(Bilingsley&Smith)等人的调查研究报告也支持后门融资假说。后门融资假说的经验含义
后门融资假说的经验含义在于:(1)企业对可转债的选择与其研发费开支、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成长机会等正有关,而与其年纪、范围等负有关尤索夫(Yusuf)。
(2)与债券发行企业对比,可转债发行企业的财务窘境成本更高。
(3)作为间接股票融资工具的可转债应包含回购条款,以使企业可以实行强制转换。
后门融资假说的首要政策含义
①较高研发投资的公司;②具有较高无形资产比例的公司;
③范围小或年轻而拥有较好成长性的公司;
④产品独特或销售耐用商品的公司(需要供应售后服务);
⑤高财务杠杆而收入又不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