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19世纪初,欧洲各国的货币五花八门,为了统一各国间流通的货币,1806年,拿破仑在写给他的兄弟、荷兰国王、将来拿破仑三世的父亲路易写信的时机说:“哥哥,假使铸钱的时机,我建议您运用与法国一样的单位,您的钱币一面印您的像,另一面印您的军队的徽标。如此整个欧洲的货币就统一了,如此对贸易有很大的好处”。伴随法国对欧洲的军事占领,法国货币体系被推行到荷兰、比利时、瑞士、意大利等地。可是滑铁卢一役,使这个计划临时被搁置起来了。 [1]
1838年,北德意志的一部分邦国采取了普鲁士的14塔勒本位制和21盾本位制。1853年,南德意志的邦国采取了奥地利提出的货币体系,其基础是500克的“磅”,一磅纯银等于45奥地利弗洛林或者52.5南德意志盾。另外瑞士联邦的法语各州和德语各州也放弃了加入法国货币区或德国货币区的提议,接受了统一的货币。
成立简述
1865年,在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的倡议下,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和瑞士四国在巴黎召开会议,其目的是在欧洲采取统一的、广泛通行的铸币。四国签订了实施统一货币的协议,标志着拉丁货币同盟成立。依据协议,各国的基本货币维持以前的名称(除意大利外都称为法郎),以法国的货币体系为基础,主币的含金量都定为0.2903225克黄金或者4.5克白银,可以在各国间等值流通。主币为面值100、50、20、10、5法郎的金币,同期发行5、2、1法郎和50、20生丁的银币。差于20生丁的辅币不能在各国间流通。受于相关国家在此之前差不多都在实施相同的货币体系,所以对经济的影响不大。
拉丁货币同盟于1866年 8月1号开始生效,到1880年 1月1号终止。假使在1879年1月1号以前没有成员国提出解散要求,那么该条约将继续生效15年。
发展介绍
拉丁货币同盟为成员国之间的资本流通、金融往来和商业、旅行导致了很大的便利,同期还圆满地处理了因法国严格规定金银兑换比例而致使的白银价值上升的困难。欧洲各国都想把自己的货币与该种平稳的货币挂钩,以平稳币值。1866年教皇国加入拉丁货币同盟,西班牙和希腊于1868年加入。奥匈帝国、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黑山、保加利亚、圣马力诺和委内瑞拉于1889年加入。
为了扩大拉丁货币同盟的影响力,拿破仑三世在1867年再次召开会议,讨论建立单一的世界货币体系困难。美国在南北战争之后发行了5美元鹰徽金币(合25.85法郎),而英国则发行了沙弗林金币(Sovereign,合30先令或1.5英镑,约等于25.20法郎)。两者价值均靠近25法郎,所以两国提出以法国发行25法郎金币的方式同拉丁货币同盟建立联系,但这一建议被担忧货币重铸成本和失去主导地位的法国婉拒。俾斯麦的普鲁士则清晰婉拒考虑加入拉丁货币同盟的机会性。
1870年普法战争之后,法国向德国支付了50亿法郎赔款,德国借此建立了单独的金本位货币——马克。金银比价在19世纪后半叶持续跳动,致使拉丁货币同盟的基础——金银复本位制度的崩溃。在法国,金银比价从1807年到1870年的1:15变为1874年的1:16.17,黄金大批流出,法国必须于1876年实施金本位制度,废止5法郎银币的流通,而且取消自由铸造银币的法令。拉丁货币同盟成员国制约每人只能持有6法郎的银币。拉丁货币同盟在这时就已显现了危机。此后虽有很多国家加入该同盟,但是其货币制度已经不再基于法国的货币制度,而是建立在等值的黄金含量基础上。
1878年之后,受于承受实施金本位的英镑和马克的打击,拉丁货币同盟其余成员国也纷纷改为金本位制度。随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显现了建立在金本位基础上的国际货币兑换体系,美国、英国、德国、拉丁货币同盟成员国和斯堪的纳维亚货币同盟成员国的货币都确定了自己的含金量,各个货币区之间的货币以固定的汇率互相兑换、自由流通。到1914年首次世界大战暴发时,拉丁货币同盟已经在实际上消失。1927年法国终止金本位,并于次年颁布新货币法,拉丁货币同盟正式消亡。
意义
拉丁货币同盟的时代是欧洲人感情上最团结的时机之一,在此之前如此的情形发生在文艺复兴期间建立在共同信仰的基础上的团结,此后就是今天的欧盟。这些措施在客观上也为欧洲导致了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