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经济进入二十世纪之后,经济愈加发达,一般大企业则越来越依靠社会大众的零星资金,仅打算赚取股利以及差价利益,而且对参与企业运营毫无兴趣的中小股东人数逐渐增多,有与运营分离的色彩伴随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成长而越来越浓厚。而公司自身渐渐形成独立自主自立成长的运营体,尤其法律上形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团体;投资者也渐渐努力于探讨股票的特点如何?从经济的眼光看,股票作用如何?基础价值又何在?有关股票价值理论的探讨渐渐承受人的瞩目。
历史渊源
最初提出股票的单价与价值分离的是美国的帕拉特(S•S•Pratt),他在1903年出版的《Wall Street的动态》(The mork
of wall street,1903)一书中,提出股票价值的经济本质在于股息请示权其影响要素中,诸如:股息企业收益、运营者素质以及企业收益能力,其中以前者最为重要,其余的重要原因均属影响股息的间接原因。帕拉特觉得,在理论上股票价格与真实价值是统一的,但事实上两者差异颇大。但他觉得两者差异的现象并没有限于股票,其余财产也有该种情形,导致股票比较特殊而已。由于就价格的形成来说,是由供需原因来决定,不见得就会与真实价值完全统一。而且,除了形成股票价格的首要决定原因真实价值之外,仍有很多其余的影响要素,诸如:该种好坏消息、证券市场结构、“股市热度”、投资气氛等,加之绝大部分对上市公司的生产事业外行的投资者结合成的各种分析,帕氏尽管强调证券市场的分析,但其理论尚缺乏“严谨性”,不清晰之处颇多。其后,哈布纳(S•S•Hebner) 在《证券市场》(The Stock Market,1934) 一书将帕氏的论点加以补充,哈布纳以股票价值和价格的关系作为投资的指针,而且利用财务分析来把握股票价值,并强调股票价格和市场原因与金融的关系,他觉得“股票价格倾向与其本质的价值统一”,就长期的股价改变原因来说,与其本质的价值相关的即为长期预期收益与资本还原率。他觉得,“就长期来说,股票价格的改变,首要是依存于财产价值的改变。”另外,哈布纳还努力于证券分析与证券市场分析的结合。
贺斯物在《股票交易》 (The Stock Exchange)一书中, 则站在证券市场分析的态度,除了区别股票的价值与价格之外,再更深一步证实股票的本质价值在于股息,强调股票价格与一般商品价格的根本区别点在于股票价值与市场操作有所歧异。
与帕拉特同期代的莫迪(J•Moody) 在《Wall Street投资的艺术》( The Art Of 华尔街 Investing,1906)一书中,则觉得普通股的权利着重不仅仅是领取股利权利而已,还要看“发行公司负担其开支,诸如:公司债息、董事、监事酬劳、利息开支之后的可分配于股息之纯收益之多少的大小来说。由于,多部分上市股票有限公司的收益情形变动程度大,有时候扣除其余费用之后,企业收益变成亏损的情形也颇为常见。所以,对于普通股的议决权(参与运营权)与公司资产价值的的评价,需要加之“投机性”原因。
事实应用
莫迪更强调上市公司产业别”质“的考虑,当时的两大产业--铁路与工业股票当中,前者富裕安定性、发展性,后者具有较大的投机性。即便两者收益统一,价格也会有所差别。所以,莫迪的著作中更更深一步强调了资本还原率和风险原因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
探讨股票价值本质的,仍有戴斯(D•A•Dace)和埃特曼(W•J•Eiteman)两人。他俩合著了《股票市场》 (Stock Market,1952)一书。在该书中,作者从历史,法律的看法来探讨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从法律上规定股东的权利来把握股票本质。他们表示,股东有三个基本权利:(1)参与公司的运营决策权;(2)余下财产分配权;(3)股利请求权。但是受于现代证券流通市场的发达,中小股东逐渐增多,多部分的股东都没有参与企业运营的打算,而且以分配余下财产目的才买入股票的已绝无只有。进而,买入股票的目的于领取股息,而分配股息的多少又取决于企业收益,所以,作者觉得,”投资者买入股票之际,事实上是买进企业当下和将来收益的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