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效率原则
正文
以增进资源有效配置,提升经济效率为目标的税收制度准则。税收原则之一。 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经济发展首要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进入垄断阶段尤其是20世纪以后,西方一部分经济学者开始强调税收效率原则,注重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他们觉得,假使市场缺陷业已存在,这时以增进资源有效配置的税收制度就会引进效率,并起着矫正在不课税情形下存在的无效率性,阻止把社会资源(资本、劳动、设备、财产等)引向低效配置的方向或领域。 在中国,贯彻税收效率原则不仅注重其微观效率,愈加注重它的宏观方面。首要表当下:①国民经济的全局观念,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调整经济结构、提升经济效益的总要求,在税收上激励平等竞争,并实施有条件的区别对待政策。比如:国家对农业、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高技术产业等急需发展的部门、行业和产品,予以适当的税收优惠待遇;对某些已被国家列为制约生产、制约进口,以及部分准备淘汰的产品和项目,采取税收制约政策。②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促产增收活动,加强企业动力。③选择相对有效率的税种和税率形式。中国实施以流转税与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其中对生产者和消费者影响较大的是流转税;对企业留利的调节和个人在工作与闲暇之间的选择,影响较大的是所得税。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般宜实施比例税率,首要优点是简单明了,透明度高;对个人所得税一般实施超标累进税率,以便调节不同纳税人的收入水平。④激励平等竞争,加强经济动力,增强对减免税的控制与管理,防止税款流失。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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