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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审计能力

外汇网2021-06-17 23:29:51 60

特质

1.主观有意性。它由主观有意衍生而来,属主观意识范畴,是其本质属性。

2.举动违法性。它的物化举动违背《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社会危害性。它是特定环境中存在的社会潜能力,具有潜在危害性。一旦其物化举动发生,其潜在危害即转化为现实危害。

4.可以控制性。它发挥作用需要适当的环境条件,通过更改环境,清除其发挥作用的条件,其对依法审计的危害是值得被控制的。

类型

1.按其发挥作用的不同阶段和内容可以分为规避审计立项能力、准备虚假审计资料能力、规避阻拦审计取证能力、干扰审计决定形成和逃避实施能力。

2.按其目的和动机可以分为规避审计监督能力和逃避承受审计法律后果能力。

3.按其物化举动的目标和特质可以分为处理审计关系方面的游说协调能力、配合审计检查方面的回避周旋能力、实施审计决定方面的拖延变通能力。

举动表现

1、审计项目计划阶段,反审计能力显现为规避审计立项能力。其举动显现为向有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权的审计机关或有关人士执行及时沟通、协调、人情游说等,干扰将本单位本系统的项目纳入短时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避免或延迟审计立项。这类举动多发生在有审计管理权的上级审计机关马上往上级机关授权审计的背景之下。

2、审计准备阶段,反审计能力显现为准备虚假审计资料能力。其举动显现为被审计单位内部财务、业务等关联部门先期或临时联动编造虚假的审计资料,甚至聘请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或有关专业人士实行造假,以应付审计检查。

3、审计检查取证阶段,反审计能力显现为规避阻拦审计取证能力。其举动显现为下方几种方式:

(1)组织应付审计检查,包含组织热情接待、供应内容并没有详实的审计汇报资料等;

(2)安排有关人士回避或真实审计资料供应差于时不足位,包含对整个审计事项有重要影响的核心证据资料婉拒供应,对交易事项的直接经办人士有意安排回避,婉拒或拖延供应有关证据等,软磨硬拖;

(3)对审计人士已经获取的审计证据在签证困难上做文章,包含对书面证据、现场盘点和实地勘验记录等直接婉拒签证,或在签证表述方面玩文字游戏,对证人言词证据婉拒签字等,企图以期来降低证据的证明力;

(4)采取极端方式隐匿、转移甚至非法毁灭审计证据,阻拦审计人士依法取证,包含隐匿、转移违法获得的资产、非法销毁审计有关资料等。

4、审计处理处罚阶段,反审计能力显现为干扰审计决定形成和逃避审计决定实施能力。其举动显现为下方几种方式:

(1)人情沟通、权力介入、利益交换等手段单独或共同作用来影响审计处理处罚强度;

(2)利用听证程序拷问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充分性、有关性、合法性和审计处罚的精准性、合法性,以期来影响审计处罚强度;

(3)隐匿、转移违法获得的资产,拖延甚至婉拒审计决定的实施;

(4)拖延甚至婉拒违法违规事项的整改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5)利用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来拖延、逃避审计决定的实施;

(6)建设项目审计中两个被审计单位乙方向甲方提起民事诉讼来逃避审计决定的实施或以期来弥补实施审计决定给乙方本身非法利益导致的“损失”。

社会根源

(1)无意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意识的缺失和对审计监督制度的模糊认识。20多年来的审计监督实践充分证明:《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是完全必要的,其影响是重大而深远的。但审计监督工作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社会上仍有一部分单位和个人没故意识到接受审计是法定义务;有些单位和个人对审计监督制度存在模糊认识,甚至觉得审计是专门找茬的,觉得审计会损害本身的既得利益,对依法审计存在逆反心理。

(2)潜意识:“官本位”意识对审计独立性的考验。有着悠久历史的“官本位”意识直至法制日趋健全的今天依然很难清除其社会心理积淀。尽管法律规定“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余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现实生活中,权力干预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审计独立性依然承受社会潜意识的公然考验。

(3)下意识:既得利益的驱使和“执法不严”社会环境下的侥幸心理。改革放开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利益格局发生重大改变,利益关系的从新调整催生诸多既得利益集团。审计面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职责,势必刷新社会集团的既得利益;因既得利益驱使造成反审计意识及反审计能力,导致反审计举动不可避免。同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社会现实滋生了既得利益集团的侥幸心理,企图通过拖延、婉拒、诉讼等手段来逃避审计决定的实施。

作用条件

(1)审计法律环境:审计法律法规不完善,审计实施手段有限。《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反审计举动的禁止性规定涉及较少,对其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又较模糊,法律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强制执法手段也非常有限。针对被审计单位的反审计能力及举动,审计人士往往很难运用审计执法手段应对自如,面对执法尴尬。反审计能力及其举动却所以钻了法律空子而大行其道。

(2)审计体制环境:现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存在严重缺陷,地方政府偏袒地方局部利益的倾向显著。自此造成的权力干预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现象形成一种必然。反审计能力物化出来的请求政府协调、权力干预、利益交换等举动也就形成依法审计过程中极不和谐的“音符”。

(3)审计技术条件:审计技术方法发展创新不均衡,审计取证技术手段存在局限性。受于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没有全面推开,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仍为主流审计模式,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方法的推广运用规模也很有限,审计取证技术手段依然没有完全脱离传统技术手段,存在适当的局限性。这就给反审计能力发挥作用留下了“技术空档”,毕竟运用传统审计技术手段取证难度要比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取证难度相对要大,运用传统技术手段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牢靠性相对较差,反审计举动在此条件下容易得手而高达其非法目的。

(4)审计管理环境:审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队伍建设与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上述审计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的客观存在给反审计能力发挥作用给予了难得的可能。反审计能力对依法审计能力的提升,对审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组成了严峻考验。

治理对策

反审计能力是依法审计务必跨越的一同屏障。对其物化举动执行控制和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付出,更需要国家审计机关认真对待并研究治理对策。

1、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实行。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法治政府,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充分发挥审计在“全面推动小康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应有作用。

2、增强审计法制建设,改观审计执法环境,完善审计执法手段。赶紧修订出台新的《审计法》及有关配套的法规规章,完善适应新事态的审计执法手段体系,赋予审计机关与新事态相适应的权利和职责。

3、从事实出发,改革现行审计管理体制,加深国家审计独立地位。通过体制改革,降低地方审计机关外来的各种阻力和压力,更改因反审计能力发挥作用而导致的审计工作的被动局势,真正达到和加深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4、改进审计技术方法,完善审计技术手段,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能。积极试图风险基础审计等先进的审计模式,积极推广和运用抽样审计、符合性试探和本质性试探、风险分析和评估等现代审计方法,大力普及计算机辅助审计并提升联网审计水平,达到审计取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从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上不给反审计能力及其举动以可乘之机,全面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能。

5、改革审计管理方式,提升审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依法审计能力。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严肃性,克服随意性,避免短时间举动化;科学把握审计质量控制点,规范审计举动,在审前调查、审计取证、审计日记、审计复核等环节增强质量控制,建立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防范审计风险;加深审计队伍建设与管理,科学整合审计人力资源,健全风险激励机制,硬化纪律和职业道德约束,从管理环节铲除反审计能力发挥作用的土壤。同期,敢于发现困难,揭露困难,抓好整改,认真督促审计决定的实施,从根本上加强依法审计能力,也是对反审计能力及其举动最好的控制和治理措施。

参考资料

[1] 66浓缩论文精华 http://www.66wen.com/09glx/gongshangguanli/caiwuguanli/20071104/53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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