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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分析法

外汇网2021-06-17 23:26:51 60

风险原因分析法简述

风险原因分析法是指对或许致使风险发生的原因执行评价分析,进而确定风险发生几率大小的风险评估方法。其一般思路是:调查风险源→识别风险转化条件→确定转化条件能否具备→预期风险发生的后果→风险评价。比如,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固有风险的一个风险源,该风险源转化为风险的条件是外部环境恶化,如市场竞争强烈、有效需求不足或产品生产承受国家政策的制约等。假使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外部环境变坏,企业发生舞弊、欺诈举动,粉饰财务报表的机会性就加大,固有风险也相应放大。当前,应用风险原因分析法评价固有风险的一般作法是,审计人士在综合考虑上述原因之后,假使各类原因都比较好,出错的机会性比较小时,认定固有风险的水准在50%左右为宜;反之,假使有迹象显示有机会存在巨大差错,那么审计人士应直接将固有风险水平定为100%。

风险原因分析法的核心

风险原因分析法的核心之一,在于对各个原因风险程度的预期。各个原因风险程度一般可以采取描述法,即以“高、中、低”或“好、较好、中等、较差、差” 等标准来描述。但受于所分级别一般都比较有限,该种描述预期结果的方法往往过于粗略,只能大体反应各原因的风险程度,也不便于审计人士考察其对最终固有风险的影响。此外一种常用方法就是打分法,马上各原因的具体情形与标准水平做一比较,然后依据其差异情形用绝对分值来表述要素的风险程度。与描述法对比,打分法能够较详细地反应各要素的风险程度,也有助于审计人士考察其对最终固有风险的影响。

风险原因分析法的其他核心困难,是预期各个原因风险程度对最终固有风险的影响程度。受于与固有风险的敏感关系不同,不同的原因对最终固有风险的影响是不同的。在评价固有风险时,该种影响差别是通过给不同的原因设置不同的权数来区分的。而这些权数一般采取经验值设置或依据专家意见确定。

风险原因分析法的运用

实际上,审计人士想对固有风险各原因执行精准分析存在适当的问题,即便是定量分析也存在很大的主观性。这是由于,固有风险原因的风险几率的确定完全是主观的,是凭据审计人士的主观经验给予确定的。也就是说,是在对影响固有风险的原因执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非常主观的几率。用这个主观性的几率表述固有风险原因的客观情况及趋势,并使之形成固有风险评估系统的信息接入口,必然使固有风险的评估带有很大的主观性。所以,从本质上来看,对审计风险要素的分析计量就是对审计分析的定量化,这是一种主观的举动。

即使这样,我们仍可以通过局部改进该评估系统来降低其中的人为原因,加强其客观性。比如说采取打分法就比普通的分等级评价更能详细地反应各固有风险影响要素的风险程度。在确定各个原因风险程度对最终固有风险的影响程度的权数时,也可以采取数学上的分析矩阵来计算,以增长其精准性。

对评估系统执行改进的思想前提是如此的:受于民众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是有限的,一般情形下,对于简单事物执行分析分析的精准性要比对复杂事物执行分析分析的精准性更高,所以对评估系统的分析事项的划分越细越有助于民众对该分析的精准计量。分析矩阵将各个风险原因对最终固有风险影响程度的分析,变换为各原因间的两两比较,然后通过数学计算对各原因执行排序,进而确定各个风险原因对最终固有风险影响程度的不同。如此,可使多原因的比较变成了两个原因的比较,更便于操作,分析结果也能愈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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