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国债(bearer from bond)
无记名(实物)国债简述
从债券形式来说,我国发行的国债可分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
无记名国债为实物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实物券面形式(券面上印有发行年度、券面金额等内容)记录债权而发行的国债,又称实物券。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
发行时通过各银行积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运营机构的运营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人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运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买入。无记名国债从发行之日起开始计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发行期终结后如需执行交易,可以直接到国债运营机构按其柜台挂牌价格买卖,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运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买卖。
无记名国债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依据券面形式划分,我国从建国起,50年代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库券实质上都可以归入无记名国债范畴。历年来发行的无记名国债面值有1元、5元、 10元、1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等。
无记名国债的特点
无记名国债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受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积蓄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但买入手续简便。受于可上市转让,流动性较强。
无记名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对象为企业、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个人。无记名国债发行时通过各银行积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运营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人也可以利用证券账户委托运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买入。无记名国债的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积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施交易场所场内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