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值公债
正文
一种对本金实施价格变动贴补的政府国内债券。 中国为筹集资金增强着重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并顾虑到物价上升幅度较大的原因,1989年财政部依据国务院决定第一次以保值为条件发行保值公债,事实发行额为125亿元。该公债采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分配任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专业银行和财政、邮政等部门多途径办理推销的发行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保值公债偿还期为三年,发行条件是:年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三年定期积蓄存款利率浮动,加保值贴补率,外加一个百分点。假使银行积蓄存款利率向上调整,则债券利率亦在相应的时限跟随向上调整,假使银行积蓄存款利率向下调整,债券利率保持发行期间的银行积蓄存款利率不变。一面,受于对本金实施保值,并外加一个百分点,使债券买入者的投资可避免因通胀而遭受贬值的损失,得到较高的利息收入;另一面,也可以克服固定利率债券在发行时遇有通胀而被逼大程度提升发行利率的困难,为政府在将来通货平稳期间减弱偿债负担给予了可选择的可能。 外国也有该种附加保值条件的债券,如1981年英国发行的“随物价指数滑动国债券”。该种国债的票面利率较低,但本金和利息的支付金随零售物价指数变动。当初,英政府曾限定少数几种基金买入该种国债,1982年以后取消了这一制约。后来英国的长期国债差不多均为以该种方式发行的。此外,英政府还对向公民发行的积蓄债券实施物价变动补助的办法,为公民给予了财产保值的重要手段。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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