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债券债券类型文章详细

政府债券

外汇网2021-06-17 21:53:42 51

简述

债券(Bonds)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人发行,允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买入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人(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种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人出具的,而且允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受于债券的利息一般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利息证券。

政府债券

概念

政府债券(Government Bonds)的发行主体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余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首要包含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均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中央政府发行的称中央政府债券(国家公债),地方政府发行的称地方政府债券(地方公债)。

美国联邦政府发行的各种债券,包含国库(treasurybills)、国库本票(treasurynotes)和联邦政府公债(treasurybonds)。

性质

政府债券的性质首要从两个方面考察:第一,从形式向上瞧,政府债券也是一种有价证券,它具有债券的一般性质。政府债券自身有面额,投资人投资于政府债券可以获得利息,所以,政府债券具备了债券的一般特质。第二,从功能向上瞧,政府债券最初仅是政府弥补赤字的手段,但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政府债券已形成政府筹集资金、扩大公共支出的重要手段,而且伴随金融市场的成长,渐渐具备了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职能,形成国家实行宏观经济政策、执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特质

1、安全性高。政府债券是政府发行的债券,由政府承受还本付息的责任 ,是国家信用的体现。在各种债券中,政府债券的信用等级是最高的,一般被称为金边债券。投资人买入政府债券,是一种较安全的投资选择。

2、流通性强。政府债券是一国政府的债券,它的发行量一般都非常大,同期,受于政府债券的信用好,竞争力强,市场属性好,所以,很多国家政府债券的二级市场十分发达,一般不仅允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还允许在场外市场执行买卖。发达的二级市场为政府债券的转让给予了方便,使其流通性大暴涨强。

3、收益平稳。投资人买入政府债券可以得到适当的利息。政府债券的付息由政府保证,其信用度最高,风险最小,对于投资人来看,投资政府债券的收益是比较平稳的。另外,因政府债券的本息大部分固定且有保障,所以交易价格一般不会显现大的波动,二级市场的交易双方均能得到相对平稳的收益。

4、免税待遇。政府债券市政府自己的债券,为了激励民众投资政府债券,大多是国家规定,对于买入政府债券所得到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投资的公司债券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入个人所得税,但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可免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政府与其余证券名义收益率相等的情形下,假使考虑税收原因,持有政府债券的投资人可以得到许多的事实投资收益。

中央政府债券

中央政府债券又称国家债券或国家公债券。各国政府发行债券的目的一般是为了满足弥补国家财政赤字、执行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偿还旧债本息等方面的资金需要。国家债券依照偿还期限的长短可分为短时间国家债券、中期国家债券和长期国家债券,但各国的划分标准不尽统一。美国和日本等国家以1年下方的债券为短时间国家债券,1年以上10年下方的债券为中期国家债券,10年以上的债券为长期国家债券。英国和美国发行国库券,都是弥补国库临时性资金不足。美国国库券的偿还期限一般为3个月或6个月,最长不胜过1年。英国国库券的偿还期限一般为90日。中国国库券有所不同:①它不是短时间国家债券,而是中长期国家债券。其偿还期限已先后有10年、5年、3年3种。②它所筹集资金一是用于国家着重项目建设,二是用于弥补预算赤字。另外,中国的国库券仍未形成中央银行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工具。

国家债券的发行者是中央政府,由国家承受偿还本息的责任。它可以全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可以在到期前用作抵押贷款的担保品,而且,政府不征收债券收益所得税。因此,它的信誉好、风险小、流动性强、抵押代用率高,是最受投资人欢迎的金融资产之一。国家债券的发行量和交易量在证券市场一般都占有很大大的比重,不仅在金融市场上起着重要的融资作用,而且是各国中央银行执行公开市场业务的重要手段。国家债券的发行一般以公募发举动主,同期又多采取间接销售的方式,即通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上发行。国家债券的发行,一般在国内以本币币种发行,称作政府本币内债,在国外也有时以外币币种发行,称作政府外币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简介

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国家里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地方政府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

地方政府债券又称地方债券,是由省、市、县、镇等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发行这类债券的目的,是

为了筹措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满足市政建设、文化进步、公共安全、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资金需要。美国的地方债券称市政债券,首要分两类:一类是以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为担保的普通债务债券,其资信级别较高,所筹资金一般用于教育、治安和防火等基本市政服务;另一类是以当地政府所建项目得到的收益来偿还本息的收入债券,政府不予担保。所筹资金首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收费大学生宿舍、收费运输系统和灌溉系统等。日本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债,其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原则上不在交易所上市(东京都债除外)。地方债分公募地方债和私募地方债。英国的地方债券称地方当局债券,可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地方当局发行债券的额度由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负责控制。

地方政府债券--在中国

在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来说,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然而我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 很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薪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举动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清晰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显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81年复苏国债后地方债券就不见踪影了,1993年地方国债被国务院清晰“叫停”,原因是“怀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1995年1月1号起施行的《预算法》第28条清晰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禁令一直维持到2009年。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