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标普全债指数(S&P/CITIC Composite Bond Index)
基本内容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属于中信标普固定收益系列指数,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债券。对于交易所交易债券,余下期限在1年以上、票面余额胜过1亿人民币、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均包含在该指数当中。对于银行间债券,我们依据债券类型和期限运用分层取样的方法执行了选择。该指数于每个交易日收市给予发布。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每日计算收盘价,基期是2002年11月29号,基值为1000。
编制方法
1、备选样集合
首先从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债券(包含国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以及在银行间债市交易所的所有
债券中,依据下列原则选择部分债券作为全债指数的备选样本集合:1)到期期限:债券的余下期限起码1年。
2)面值余额:起码1亿元。
3)信用评级:投资级。
4)对于在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同期上市的相同国债品种,从样本券备选集合中刨去在深圳交易所交易的国债品种,只保留上海交易所交易的国债品种(而且在指数计算时,以该品种在上海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对应当品种的发行量并非是该券种在上海交易所的托管量加权计算指数)。
5)对于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市上同期交易的相同国债品种,从样本券备选集合中刨去在银行间债市交易的品种,只保留交易所品种(而且在指数计算时,以该品种在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对应当品种的发行量并非是对应当券种在交易所的托管量计算指数)。
2、选样规则
在上述备选债券集合中,再分别对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市依照如下的规则选择样本债券:
1)交易所债市样本券选择方法
将备选债券集合中的交易所债券全部作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样本债券。
2)确定银行间债市的样本券各个数及在各种债券品种之间的分配比例
中信全债指数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样本的总个数及其在各种债券品种之间样本个数的分配比例在每年的5月和11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执行调整。5月末的调整结果在6月到11月的指数计算中运用,而11月末调整结果将于12月至次年5月的指数计算中运用。在除了5月和11月的其余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终结后,尽管也要执行样本调整,但是银行间样本的总个数及其在各种债券品种之间的分配比例是不变的。下方是在每年的5月和11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终结后确定银行间样本券总个数及其在各种债券品种之间的分配比例的步骤。
A、确定银行间债市的样本券只数。
B、确定银行间样本中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等利率债券的只数及相应的国债和金融债的样本券只数。
3)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部分的样本券选择。
4)银行间固定利率金融债部分的样本选择。
5)银行间浮动利率国债部分的样本券选择。
6)银行间浮动利率金融债部分的样本券选择。
3、全债指数调整规则
全债指数的样本券调整分为即时调整和月度调整。
1)即时调整: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和企业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将于该券上市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将该加入到样本券中。具体方法是,假使该券同期作为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假使是国债,该种情形显现的机会性不大),则只将该券作为上海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其权重为该债券的发行量,而非其在某个交易所的托管量。
2)月度调整:月度调整首要是针对样本券中的银行间债券部分执行。在每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终结后依据银行间市场样本券部分的选择标准,对银行间债市的样本券部分执行调整。
假使是在5月末和11月末执行的样本调整,则首先依照“月度调整”中的方法确定银行间市场债券样本的总个数及其各种债券品种之间样本个数分配比例。假使是其余月份的样本调整,则直接沿用上月的银行间债市样本的总个数及其在各种债券品种之间样本个数的分配比例。
样本券变动在下月的第1个交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