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p2p野蛮生长,到和规划发展,不难看出投资人对资金安全的重视,一般会考虑有银行存管的企业,部分私募基金产品也达到托管制度,但并不是所有投资人都想强制托管,小编就私募基金可以不托管吗?执行解答,仅供参考。
私募基金能否务必托管?
私募基金应该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执行托管的,应该在基金合同中清晰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处理机制。
私募基金托管业务与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基金服务业务)的区别:
(一)准入条件方面的区别
所谓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是指券商环绕证券经纪业务延伸供应的产品备案、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等综合性的服务,尽管此类服务也属于一种“托管”业务,但并不是是《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金托管业务。
券商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务必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基金托管人应该具备的条件,获得证监会许可获得的基金托管资格后,才可对外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而开展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对净资产、能否设立有专门的托管部门、获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数等方面都没有硬性要求,最为显著的许可准入门槛即为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二)法律关系方面的区别
在基金托管业务规模内的投资人与管理人及托管人之间是信托关系,管理人和托管人同期承受双重受托责任;在不选择托管的情形下,私募基金可以委托资产保管机构代为安全保管基金资产,在该种情形下管理人和资产保管机构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三)基金业协会为规范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发展出台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实践中存在混淆基金托管业务与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情形,2016年11月15号基金业协会公布了《有关<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方简称《管理办法》),其中第一次全面梳理了私募基金服务行业的业务类别,在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基础上新添了基金募集、投资顾问、资产保管和附属服务业务,清晰定义了各种业务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