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是一种复杂的交易方式,它具有下方不同于现货交易的首要特点:
⒈国债期货交易不牵涉到债券所有权的转移,导致转移与该种所有权相关的单价改变的风险。
⒉国债期货交易务必在指定的交易场所执行。期货交易市场以公开化和自由化为宗旨,禁止场外交易和私下对冲。⒊所有的国债期货合同均为标准化合同。国债期货交易实施保证金制度,是一种杠杆交易。
⒋国债期货交易实施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
⒌国债期货交易一般较少发生实物交割现象。
国债期货的合约条款
1、交易单位(tradingunit):也称合约范围(contractsize),是指交易所对每份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数量。
2、报价方式(pricequotation):是指期货价格的表明方式。短时间国债期货合约的报价方式采取指数报价法,即100减去年收益率。
3、最小变动价位(minimumpricechange):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程度。
4、每日价格波动制约:是指为了制约期货价格的过分涨跌而设立的涨跌停板制度。
5、合约月份(contactmonths):是指期货合约到期交收的月份。
6、交易时间(tradinghours):是指由交易所规定的各种合约在每一交易日可以交易的某一具体时间。
7、最后交易日:在期货交易中,绝多部分成交的合约均为通过反向交易而平仓的,但该种反向交易务必在规定的时期内执行。这一规定的时间就是最后交易日。
8、交割安排:包含交割的时间、交割的地点、交割的方式,以及可用于交割的标的物的等级等。
9、部位制约:是指交易所规定的某一交易者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持有期货合约的最大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