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债就是不依靠公司的任何抵押担保,而向投资者允诺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能够发行信用债的公司一般来说均为范围较大、信用较好的上市公司。
信用债包含企业债、公司债、短时间融资券、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品种。
信用债违约的处理方式总的来讲,一个是诉讼,一个是非诉,可以分成两大类。
诉讼,就是指当信用债显现了违约情形,违约情形或许有几种,一个是到期未能还本付息,再一个是或许在合同里面规定有一部分其它的条款,比如说交叉违约条款,也就是当它发生其它债的违约情形时,也会触发到这个债券违约,总之是如此一个有关违约条款的规定,触发到相关的诉讼,通过诉讼来处理这个困难。
其他方式是所谓的非诉方式,非诉方式就现有处理的情形来说,首要是通过重组。
重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整个公司的重组,其他情形是债务重组。
整个公司的重组又会分成不同的情形下,一种情形是主动重组,也就是当发生一部分债券违约的时机,寻求到潜在的收购方,然后执行谈判,也许寻求了不止一个,后确定一个收购方,由收购方形成新的大股东,同期处理以前的债务困难,就是所谓的主动重组。被动重组是先进入到破产程序,然后在破产程序中走破产重组,经历如此的破产重组,后发生了控制的改变,进而后完成了大股东的改变的同期,债务困难也得到了处理。
此外一个是债务重组,债务重组也就是打折,本来是一百块钱的债,打个三折、五折依旧几折,然后筹集适当的资金,把有关的债务通过打折来偿还掉。首要就这么几种方式,但并没有是这么单纯,债务重组也好,股权重组也好,并没有是单纯的去靠该种方式,有时候是先有诉讼,诉讼一段时间以后又采取了如此重组的手段。
从当前的情形看,单纯靠诉讼来终处理,也就是说通过诉讼,得到生效判决以后,再通过司法强制实施,后能够偿还债务的情形还不是太多,许多的是通过重组,或者说债务重组、股权重组。仍有一部分就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和当事人之间执行有关的沟通商量,当事人愿意主动偿还债务或者促成诉讼中的和解,或者说法院出具调解书,或者说拿到生效判决以后,在实施的过程中执行和解,如此来处理的也是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