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人股?
法人股(LegalShares)依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依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更深一步分为国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日常股市中称的C股,就是进入协议转让的法人股。
法人股的持有股份
法人股持有股份首要包含发起单位(对新建股份公司来说)以及其余各种性质的法人(单位)以其自有资金认购的股份;原集体企业以其资产重估后折算成的股份;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将原企业多余未发的职工奖励基金转作职工共有股份,其所有权仍归单位,个人没有运用、占有和处理权;依照相关规定可以持股的银行或其余金融机构所投资持有的股份。法人(单位)股是我国股份制企业股权结构的重要构成部分,同期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磨难最多的一种股份。1992年后我国开办了法人股交易系统STAQ或NET法人股系统,使法人股有了专门的流通市场。但受于运转过程中显现了很多困难,加之与1999年实行的《证券法》有矛盾,已停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