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式基金是共同基金的一种首要类型,它和封闭式基金共同组成了基金的两种运转方式。放开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基金份额总范围不固定,可视投资人的需求,随时向投资人卖出基金份额,并可应投资人要求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的一种基金运转方式。投资人既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买入基金使基金资产和范围自此相应增长,也可以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卖给基金并收回现金致使基金资产和范围相应的降低。
放开式基金是世界各国基金运转的基本形式之一。基金管理公司可随时向投资人发售新的基金份额,也需随时应投资人的要求买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放开式基金已形成国际基黄金市场场的主流品种,英国、美国、我国香港和台湾的基黄金市场场均有90%以上是放开式基金。相对于封闭式基金,放开式基金在激励约束机制、流动性、透明度和投资便利程度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优势。
放开式基金:是指基金设立后,基金范围不固定,投资人可随时申购、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依照基金的单位面值加之少量手续费买入基金的举动。
申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成立之后,依照基金的最新单位资产净值加之少量手续费买入基金的举动。
赎回:是指投资者将已经持有的放开式基金单位卖出给基金管理人,收回资金的举动。
巨额赎回:是指当放开式基金的当日净赎回量胜过基金范围的10%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接受赎回比例不差于基金总范围的10%的情形下,对其余的赎回申请缓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投资者可选择接连赎回或取消赎回两种方式,接连赎回是指投资人对于缓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部分,选择依次在下一个基金放开日执行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