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会自动过户。
1、一般房屋转让时维修基金会自动过户。依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房屋转让时,账户结余的维修基金会伴随房屋所有权同期过户;受让人需要携带维修基金过户协议、房产证等资料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维修基金账户更名手续。
2、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指的是住宅公共部分、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执行维修更新的资金;专项维修基金实施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钱随人走的原则。业主卖出住宅后无法提取维修基金。假使卖方期望买房承受维修基金,可在买入合同中约定房屋维修基金由谁承受,将买方承受的维修基金加在房屋总价中即可。
3、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运用时要遵循受益人和负担人相统一的原则。所以用户在买入二手房之后,需及时办理维修基金账户更名手续,以免影响到将来维修基金的运用。住宅维修基金运用仍需遵循三分之二的原则,即住宅维修基金开支规模内专用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讨论答应。
注:有些地区仍未开通二手房维修基金随房屋产权自动过户的程序,维修基金需单独执行过户,具体情形可咨询当地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