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持续地向投资人供应买卖价格,并按其供应的单价接受投资人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人执行交易,进而给市场供应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达到一定利润。
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买卖双方不必等到交易对手的显现,就能按这个价格购入或出售。做市商制度是由做市商为投资人供应买卖双边报价执行对赌交易,通过报价的更新来引导成交价格发生改变,所以叫做报价驱使(Quotedriven)制度。受于该种方式与赌场庄家非常类似,部分人对做市商制度持有怀疑立场。依据权利义务的不同内容,一部分交易所又将做市商分为指定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
特点:
1、提升流动性,加强市场吸引力。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一般范围比较小,风险也比较高,投资人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会承受较大影响。尤其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形下,广大投资人更容易失去信心。也许在创业板设立初期会显现一股投资热潮,但这并没有能保证将来的市场不会显现低迷的现象。
2、有效平稳市场,促进市场运行平衡。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大涨大跌时参与做市,进而有助于遏制过分的投机,起到市场“平稳器”的作用。另外,做市商之间的竞争也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市场的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