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是指专门从事风险运营的保险机构,依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导致经济损失的弥补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条件。
保险基金的形式:
1、集中的国家财政后备基金。
该基金是国家预算中设置的一种货币资金,专门用于应付无意中开支和国民经济计划中的特殊需要,如特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外敌入侵、国民经济计划的失误等。
2、专业保险组织的保险基金。
即由保险公司和其余保险组织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办法来筹集保险基金,用于弥补保险单位和个人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或到期给付保险金。
3、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一项社会政策,旨在为公民供应一连串基本生活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失业、灾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下,有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帮助的权力。社会保障一般包含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4、自保基金。
即由经济单位自己筹集保险基金,自行弥补灾害事故损失。国外有专业自保公司自行筹集资金,弥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损失;我国有“安全生产保证基金”,通过该基金的设置,实施行业自保,如中石油化工总公司设置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即属此种形式。
保险基金的来源:
1、公共部门保险费开支。
2、公共部门保险费开支。
3、企业保险费开支。
保险基金的组成:
1、自有资本金。
保险公司的自有资本金,包含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和公积金。
2、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1)保费准备金。
(2)赔款准备金。
赔款准备金包含: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数据赔款准备金和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
(3)总准备金。
3、寿险责任准备金。
4、保险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