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期货以前,掌握一部分期货专业名词是必备的前提。那么,哪些是期货交割方式?
期货的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方式包含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两种。
期货的交割方式之滚动交割
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交易阶段,凭标准仓单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抵押手续,以头寸形式放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务必到交易所办理撤消标准仓单抵押后,方可提出交割申请。
交易所实施“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阶段,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执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放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消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消交割申请后,从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依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方法,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务必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以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务必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以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期货的交割方式之集中交割
集中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例:
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交割程序: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
闭市后,交易所按“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执行交割配对。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通知日):
买卖双方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证实《交割通知单》。会员未收到《交割通知单》或对《交割通知单》有异议的,应在通知日17时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规定时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则看为对《交割通知单》的认可;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交割日):
上午9时以前,买方会员应该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卖方会员应该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结算部。买卖双方应该在规定时间到交易所结算部办理具体交割及结算手续,同期,买方会员把投资人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等事项供应给卖方会员;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愿。买方在第一交割日间,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愿书。内容包含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间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依据已有资源,依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务必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获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升值税专用发票
交割日,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并于当日将全额货款的80%划拨给卖方会员,同期将卖方会员仓单交付买方会员。余款在买方会员证实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升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发票的传递、余款的结算,会员均应该盖章和签字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