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它的形成历经了从现货交易到远期交易,最后到期货交易的复杂演变过程,它是民众在贸易过程中持续追求交易效率、减弱交易成本与风险的结果。在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构成部分,与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共同组成既各有分工而又紧密联系的多层次的有机体。
(一)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
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自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是买进或出售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
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即将或一定期间内得到或出让商品的所有权,是满足买卖双方需求的直接手段。期货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得到实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交易转移现货市场的单价风险,投资人的目的是为了从期货市场的单价波动中得到风险利润。
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之后不能兑现,就要诉诸于法律。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执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看为违法。
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时间、地点、对象的制约,交易灵活方便,随机性强,可以在任何场所与对手交易。期货交易务必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执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执行场外交易。
商品规模不同。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首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品以及一部分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
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均为一次或数次结清。期货交易实施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务必每日结算盈亏,结算价格是依照成交价加权平均来计算的。
(二)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
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的对象首要是实物商品。
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首要功能之一是发现价格,远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不具备发现价格的功能。
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和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信用风险不同。期货交易实施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信用风险很小,远期交易从交易促成到最终实物交割有很长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改变,任何不利于履约的举动都或许显现,信用风险很大。
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远期交易能否收取或收多少保证金由交易双方私下商定。